天命不足畏人言亦不足恤翻译 天命不足畏人言亦不足恤的意思

天命不足畏人言亦不足恤?

你说错了吧,应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吧。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意思是:天象的变异不足以害怕,祖宗的成规不足以效法,人们的议论和攻击不足以忧虑。

此话出自《宋史?王安石列传》,王安石看到北宋当时社会政治的严重弊端,提出变法革新。但却遭到保守势力的攻击,他们鼓吹“天命论”,宣扬天象的变异是对人的惩罚,借口祖宗定下的成规不可改,煽动人们反对改革。这几句话就是针对这种攻击而言的,简明扼要他说出王安石变法的决心和勇气。

延伸阅读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圣人,畏大人之言。(孔子)?

首先要理解这两段话的意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意思是说,天象的变化不必畏惧,祖宗的规矩不一定效法,人们的议论也不需要担心。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圣人、畏大人之言意思是说,君子有三样东西需要畏惧,一是天命,二是地位高、德行高的人,三是圣人的言论。然后是介绍这两段话产生的背景,分析提出的原因。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他主张变革,力图革除北宋存在的积弊,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了推行自己的改革主张,他强调要在思想上破除当时人的守旧心理。这是当时为了推行自己的政治理想,王安石提出的论调。孔子则相信天命,认为天和地上的人君一样,能赏善罚恶,决定社会的治乱兴衰。孔子的思想中,固然有劝导当时的君主以“仁”治天下的理论,但也有让百姓安于天命的劝导,所以能成为历代统治阶级用来安抚教育百姓的武器。最后提出自己的观点,即自己觉得谁的理论是对的,或者也可以觉得谁都不对,综合考虑,因为毕竟任何理论都有其历史局限性。要结合当前的情况,紧跟时代潮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整体的写作思路。

天变不足畏王安石完整版?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话并不是王安石所说,却符合他的思想,因此,一般都将它归到王安石名下。“天变不足畏”指的是对自然界的灾异不必畏惧;“祖宗不足法”是指对前人制定的法规制度不应盲目效法,“人言不足恤”指的是对流言蜚语无需顾虑。后世对这三句话多加褒奖,认为它表达了一位改革家无所畏惧的精神态度。王安石正是以这种精神毅力来顶住一切压力、排除一切阻力,坚定不移推行新法的。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什么意思?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语出《宋史·王安石列传》.北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力主变法,提出了这一著名的“三不足”论断,意思是说天象的变化不必畏惧,祖宗的规矩不一定效法,人们的议论也不需要担心。

就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什么意思啊?

出自《宋史·王安石列传》,北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力主变法,提出了这一著名的“三不足”论断。“天变不足畏”:原意是自然界的灾异不必畏惧,这是对当时有人用各种所谓“天生异象”的奇谈怪论来攻击新法的回应,同时透露出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祖宗不足法”:前人制定的法规制度若不适应当前的需要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就要修改甚至废除,不能盲目继承效法;“人言不足恤”:对流言蜚语无需顾虑。这既是王安石变法的精神支柱,也是他的思想武器。自宋以降,人们常引用这句话来表达一种不断革新的精神。

人言不足畏原文?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出自《宋史·列传·卷八十六》

  王安石(子雱 唐坰附) 王安礼 王安国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签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安石独否。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彦博为相,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寻召试馆职,不就。修荐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判管,请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嘉祐三年也。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什么意思?

天象的变化不必畏惧,祖宗的规矩不一定效法,人们的议论也不需要担心。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句话出自《宋史·王安石列传》。

北宋的王安石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为了推行自己的改革主张,他强调要在思想上破除当时人的守旧心理。这句话不仅简明扼要地说出了王安石变法的决心,而且表现出他变法的巨大勇气,成为许多改革者自我激励的豪言壮语。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是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

他针对守旧派提出的“祖宗之法不可变”,指出:祖宗之法应当效法,但效法不等于硬搬;制定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天下安宁,民富国强,为达到此目的,历代王朝都要根据当时的国势民情确立制度,而对前代法律有所更改。

王安石认为,不畏天变并不是说人道、人事彼此没有关系,人们可以对天变不在乎,而只是说,天变不是政治行为所造成的,对天变本身要认真对待,修人事以消除天灾。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天变亦要畏惧,不畏惧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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