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除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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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对于人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颗活力十足的心脏,就是我们生命的发动机,它会在我们漫长的生命旅程中持续强劲有力地收缩,把充满养分的血液打到全身各个器官来维持生命的代谢。然而,这个器官也会时不时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而发生病变,时而会发生心率异常,甚至会发生骤停,继而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此时,我们的急救医务人员就会用到两种非常重要的医疗设备去拯救人们的生命,它们就是心脏除颤器与心脏起搏器,这两种医疗设备究竟有何区别?它们在海关《税则》中又该如何归类呢?它们是否可以举一反三推导出医疗设备器具归类的思路呢?本文将对其做简要的介绍与分析。
商品知识
心脏除颤器(Cardiac defibrillators)又称电复律机,主要由除颤充/放电电路、心电信号放大/显示电路、控制电路、心电图记录器、电源以及除颤电极板等组成,是目前临床上广泛使用的抢救设备之一。它用脉冲电流作用于心脏,实施电击治疗,消除心率失常,使心脏恢复窦性心律,它具有疗效高、作用快、操作简便以及与药物相比较为安全等优点。
心脏起搏器(Pacemakers for stimulating heart muscles)是一种植入于体内的电子医疗仪器,通过脉冲发生器发放由电池提供能量的电脉冲,通过导线电极的传导,刺激电极所接触的心肌,使心脏激动和收缩,从而达到治疗由于某些心律失常所致的心脏功能障碍的目的。
二者区别
功能
归类分析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应该对两者有大致比较清晰的认知,接下来我们趁热打铁,将对它们在海关《税则》中的商品归类进行分析。
心脏除颤器
其作为用于体外对心脏进行抢救治疗的医疗设备,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品目90.18项下,故应将其作为其他电气医疗设备归入税则号列9018.9099。其实我们如果参考《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关于品目90.18的注释条文(如图),在其他电气医疗设备中也能找到它。
心脏起搏器
其作为弥补心脏生理缺陷而植入体内的的器具,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品目90.21项下,其属于子目9021.50具体列名的商品,故应归入税则号列9021.5000。其实我们如果参考《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关于品目90.21的注释条文(如图),在为弥补生理缺陷或残疾而穿戴、携带或植入人体内的其他器具中也能找到它。
总结
本文通过对心脏除颤器和心脏起搏器的这2个案例手把手的归类分析,其实可以举一反三引导出我们对于其他医疗器械该如何归类的一种思路。
一般而言,我们对医疗器械的归类有这么一个流程思维导图:
再者,根据笔者平时的工作经验,对于医疗设备器械归类还可以参考诸如“产品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等权威资料加以帮助更好判别其商品的重点归类要素(诸如是否为应用射线医疗设备?是否具有诊断、治疗、矫形或者弥补生理缺陷等功效?是否植入体内使用?等等),总之,信息量越大越准确,就能做到又好又快地准确归类。
本文归类思路纯属个人平时归类工作和学习的经验总结,仅供各位归蜜参考,如有不妥之处欢迎指正!谢谢!
作者:江嗣敏
校对:朱维琳
排版:陈奕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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