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定义和特点
企业规章制度的概念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企业针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各项活动统一制定的各种规定、规则、章程、办法、标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企业运行活动的依据,也是企业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是企业内部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其他文件的特点,即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
延伸阅读
如何更好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公司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人员,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工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决策指挥系统制度;
督察预警管理制度;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示范文本;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中国企业的主要制度
企业制度是指企业作为一个有机组织,为了实现企业既定目标和实现内部资源与外部环境的协调,在财产关系、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
现今国内的大部分的小企业都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甚至很多小企业已经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但这些企业中大部分企业管理制度都仅仅是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出现理论与实际相分离,管理制度无法正常的发挥其基本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