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考公务员一年几次考试时间
江苏公务员考试每年举行两次,一次是省考,一次是国考。省考笔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国考时间是11月底笔试(最后一个周六)。
根据近年来江苏省考时间安排,考录时间并不是很固定,2012-2015年省考公告发布时间在2月中上旬,报名时间为2月上旬至下旬,笔试3月中下旬左右;2016-2018年时间相差大,2018江苏省考公告1月26日发布,笔试3月24日举行。
延伸阅读
江苏省考时间2022具体时间
202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
江苏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
2021年江苏省考时间安排
2021江苏省考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下午 14∶00-16∶00。
成绩查询2021年1月中旬,面试时间2021年3月上旬。
2019年江苏省考时间安排
2019年江苏省考时间2019年12月7日-8日。
2019年江苏省考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类别 时间
1、网络报名 10月29日-11月4日
2、资格初审 10月29日-11月6日
3、网络缴费 10月29日-11月7日
4、补报名 11月8日
5、报名信息汇总 11月15日前
6、打印准考证 12月4日-6日
7、组织笔试 12月7日-8日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时间2023
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17日、18日,考试在上午9:00开始。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
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时间
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2年11月4日发布,共招录9272人,(职位表|查询),12月14-16日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入口),2023江苏省考笔试时间是12月17日、18日
江苏省考时间2023年具体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 日9∶00至11月1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 日9∶00至11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7日16∶00。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以下内容为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相关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江苏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2022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2022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江苏省省考公务员2022年哪月考试
12月。
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于12月11日、12日举行。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于12月11日举行,实行分类分级考试,报考者按所报职位类别分别参加A类(综合管理)、B类(行政执法)、C类(乡镇、街道)考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12月12日上午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2022年度全省共编制了8159个录用计划,仅次于去年,处历史第二高位;有463954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确认参加笔试(包括选调生11335人、司法警校生480人、特殊职位1582人),创历史最高水平。全省共设15506个考场。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省、设区市人社部门及其考试机构承担考务工作,全省近6万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考前,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召开会议,协调考试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考务组织、疫情防控等工作。笔试期间,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派出巡视员,加强对各考区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做好监考人员选派、考试值班等工作,严格试卷流转和涉密人员监管,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对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坚决防止和查处利用网络散发虚假信息、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有组织的团伙作弊等蓄意干扰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全力消除考试安全隐患。加强与教育、公安、消防、工信、电力、保密、交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落细各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