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提出的无知之幕有何意义呢 罗尔斯提出的无知之幕有何意义和作用

罗尔斯提出的“无知之幕”有何意义?

赵汀阳的《坏世界研究》里有对荀子、霍布斯、罗尔斯、艾克斯罗德、哈贝马斯几个人的政治博弈哲学做一个分析和评价。可以参考一下,我觉得这本书写的很不错。

社会契约有着特定的社会和时代背景,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社会契约未必是公正的。罗尔斯引入“无知之幕”这一人为博弈条件试图制造平等处境,由此考察人们所能够做出的真正公平的选择。 罗尔斯“无知之幕”的初始状态中的博弈各方都是自私的,完全无视别人利益,又都是充分理性的,尤其还处于“无知之幕”这一“完全公平的”博弈环境中,人人对自身状况一无所知,不知道自己与他人在各方面的差异,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价值观点以及所处的社会和时代。这相当于既不知己又不知彼,甚至不知“魏晋”。 其理论意义无非就是,人们能够做出真正公平并且符合所有人利益的选择,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能够得到发展。(以下观点参考自赵汀阳的《坏世界研究》)

罗尔斯的理论新颖是新颖,但是存在着很多问题。其现实意义不大。首先,在博弈的条件上,罗尔斯只考虑了物质利益而不注重精神价值。现实生活显然不是如此,没有理由能够证明物质比精神更重要。“仅仅从理性和物质利益去理解的社会太过单调,以至于无法由此辨认出任何一个实际上可能的社会。这是现代学术的流行错误。”

第三,罗尔斯没有考虑到“无知之幕”消失后政治博弈继续存在的的情况。人们很可能不承认在初始状态下所签定的糊涂契约,而将在新的形势中重新讨价还价、重新协商、重新斗争甚至革命,即使人们没有实力发动革命,也总会在契约下去钻各种空子和漏洞,使契约实际上无法执行或无法正确兑现,总之是从“合作”回到“背叛”状态。

延伸阅读

无知之幕比喻什么?

比喻是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

罗尔斯提出的「无知之幕」有何意义?

在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中,有一个重要的理论:“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意思就是在人们商量给予一个社会或一个组织里的不同角色的成员的正当对待时,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大家聚集到一个幕布下,约定好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会在走出这个幕布后将在社会/组织里处于什么样的角色,然后大家讨论针对某一个角色大家应该如何对待他,无论是市长还是清洁工。这样的好处是大家不会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给出不公正的意见,即可以避免“屁股决定脑袋”的情况。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来的位置,因此这一过程下的决策一般能保证将来最弱势的角色能得到最好的保护,当然,它也不会得到过多的利益,因为在定规则的时候幕布下的人们会认同那是不必要的。

罗尔斯强加给原初状态下的参加者的主要条件,这些参加者要确定支配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所有的参加者都处在无知之幕背后,他们对他们的特性、能力、宗教信仰及个人的历史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他们所处社会的经济条件和政治状况,不知道他们的社会身份或阶级地位。他们有对社会的一般的理论知识,也只是他们是理性的,并且不管他们的环境和生活计划如何,都将追求基本的善。

无知之幕意味着可以保证参加者做出的选择不被他们的特殊利益和好处所歪曲,可以使他们公正客观地确定原则。无知之幕背后的人是否有足够的知识选择正义的观念,这一问题还不清楚。如果他们对自己和他们的社会了解得更多,那要求他们在正义观念上取得一致就有风险。个人会因为他们的历史、甚至因为对他们的历史的无知而产生偏见,这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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