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省份?
中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四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①23个省。
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吉林省(省会长春)、辽宁省(省会沈阳)、江苏省(省会南京)、山东省(省会济南)、安徽省(省会合肥)、河北省(省会石家庄)、河南省(省会郑州)、湖北省(省会武汉)、湖南省(省会长沙)、江西省(省会南昌)、陕西省(省会西安)、山西省(省会太原)、四川省(省会成都)、青海省(省会西宁)、海南省(省会海口)、广东省(省会广州)、贵州省(省会贵阳)、浙江省(省会杭州)、福建省(省会福州)、台湾省(省会台北)、甘肃省(省会兰州)、云南省(省会昆明)。
②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
③4个直辖市。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④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延伸阅读
中国有几个省?分别是哪里?
截止到2019年,中国共计有23个省。分别如下: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5个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区。
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扩展资料历史沿革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时,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1967年,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共计30省级行政区,此后基本固定下来。1988年从广东省析置海南岛和南海诸岛及其海域成立海南省。1997年撤销四川省辖重庆市,设立重庆直辖市。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相继新设2个特别行政区。至此共计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行政区共计34省级行政区。
中国有多少个省份,分别是什么?
共34个省份。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省份,即我国的省级行政区,是行政地位与省相同行政区的总称,为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自治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省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在我国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区。
中国有多少个省份,分别是什么?
中国共有34个省份
分别是:
4个直辖市: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天津市。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23个省:河北省(冀)、山东省(齐)、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甘肃省(陇)、吉林省(吉)、青海省(青)、河南省(豫)、江苏省(苏)、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浙江省(浙)、江西省(赣)、广东省(粤)、云南省(滇)、福建省(福)、台湾省(台)、海南省(琼)、山西省(晋)、四川省(川)、陕西省(陕)、贵州省(黔)、安徽省(皖)。
24个省份有哪些?
1. 您好,中国总共有23个省 ,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2. 23个省: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 ,四川省(川、蜀) ,贵州省(黔、贵) ,云南省(滇、云)
陕西省(陕、秦) ,甘肃省(甘、陇) ,青海省(青) ,台湾省(台)
4个直辖市 :北京市,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5个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三十六个省的全部名称?
中国36个省名称及简称:
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
四川省(川、蜀)
贵州省(黔、贵)
云南省(滇、云)
陕西省(陕、秦)
甘肃省(甘、陇)
青海省(青)
台湾省(台)
4个直辖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5个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自元代开始,中国出现了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其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因此称为行省(省)制时期。此时期从13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历经元、明、清三代。省名起源甚早,魏晋时期已有尚书省、中书省之称,然皆为中枢要署,不直辖地方。隋文帝于开皇八年(588年)伐陈,曾置淮南行省于寿春,但不久即废。金入主中原之初,曾出现过行省制度,在外地设立行尚书省,但为时短暂。蒙古人兴起之后,仿金实行行省制度。元世祖一方面将尚书省并为中书省,总理朝政;另一方面,在地方设立若干行中书省,作为朝廷中书省在外地的代理机构。它最初是一种临时设置,并只管军事,后演变为兼管民政,其长官也由中央官吏演变为地方官吏。其间从伐金到灭宋,历经70余年,平宋以后成了元朝的行政区划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