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秦简内容及解释?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隶,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睡虎地秦简中秦朝的法律解释叫?
秦朝的法律—— 《秦律》。 (1)《秦律》。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下令求贤,商鞅离开魏国,携带李悝的《法经》入秦。在他的主持下,秦国于公元前359年,公元前350年两次变法改革。在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成就为改法为律。 秦朝立法源于秦国立法,秦国法律形式有律、令、制、式、法律答问、廷行事等,立法以修订秦律为主,改法为律以相秦,增相坐之法,造三族之诛,车裂镬烹之刑。自商鞅主持秦国变法后,开了秦修订刑律的先河。秦朝建立后,承袭前代,刑律内容无大更改。变化的是,秦朝不断增修单行律条,以适应国家统一后,不断变化的政治与经济生活的需要。比如《田律》、《工律》等二十九种单行律条。 (2)在秦朝,令(以秦国家或君王名义发布的各种命令)、制、诏(改皇帝命令为命为制,令为诏)都是重要的法律形式,它是皇帝针对特定的事件,特定的犯罪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如《焚书令》、《田令》等。 (3)在秦朝,式也是一种法律形式。式是办事规则,公文程式。如云梦秦简当中曾有《封诊式》,具体规定了堪验、调查、审讯的法律文书程式。 (4)在秦朝,为了统一适用法律,还专门制定了官方的法律解释,以利于官吏依法判案。在云梦秦简中,《法律答问》就是秦制定法律解释的明证,它对秦国定罪量刑以及法律适用当中的重要问题,都作了具体解释,同刑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成为秦国法律形式的一种,秦统一后仍在沿用,并且影响到后世的法律解释。如“甲很小不足六尺,自己有一匹马,一天,马踢伤别人又吃了别人田里的庄稼,问是否追究法律责任。答:身高不足六尺,不当赔偿损失。”
介绍古典秦简牍历史?
秦简,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为墨书秦隶,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其内容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云梦秦简家书原文?
其一:(二弟黑夫和三弟惊写给大哥衷:11号牍。木质。长23.4厘米、宽3.7厘米、厚0.25厘米。正面5行,249字;背面6行,残存110字。)
二月辛巳,黑夫、惊敢再拜问中:母毋恙也?黑夫、惊毋恙也。前日黑夫与惊别,今复会矣。黑夫寄益就书曰:遗黑夫钱,母操夏衣来。今书节(即)到,母视安陆丝布贱,可以为襌裙襦者,母必为之,令与钱偕来。其丝布贵,徒〔以〕钱来,黑夫自以布此。黑夫等直佐淮阳,攻反城久,伤未可智(知)也,愿母遗黑夫用勿少。书到皆为报,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告黑夫其未来状。闻王得苟得(以上正面)
毋恙也?辞相家爵不也?书衣之南军毋……不也?为黑夫、惊多问姑姊、康乐孝须(嬃)故尤长姑外内……为黑夫、惊多问东室季须(嬃)苟得毋恙也?为黑夫、惊多问婴记事可(何)如?定不定?为黑夫、惊多问夕阳吕婴、匾里阎诤丈人得毋恙……矣。惊多问新负(妇)、妴(婉)得毋恙也?新负勉力视瞻丈人,毋与……勉力也。(以上背面)
其二:(惊写给衷:6号牍。木质,已残。残长16厘米、宽2.8厘米、厚0.3厘米。正面残存5行,87字,背面残存5行,81字。)
惊敢大心问衷,母得毋恙也?家室外内同……以衷,母力毋恙也?与从军,与黑夫居,皆毋恙也。……钱衣,愿母幸遣钱五、六百,布谨善者毋下二丈五尺。……用垣柏钱矣,室弗遗,即死矣。急急急。惊多问新负、妴皆得毋恙也?新负勉力视瞻两老……(以上正面)
惊远家故,衷教诏妴,令毋敢远就若取新(薪),衷令……闻新地城多空不实者,且令故民有为不如令者实……为惊祠祀,若大发(废)毁,以惊居反城中故。 惊敢大心问姑秭(姐),姑秭(姐)子彦得毋恙……?新地入盗,衷唯毋方行新地,急急急。
睡虎地秦简又称云梦秦简,美妙的名字代表什么呢?
云梦秦简 中国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的竹简。
1975年发掘出土。共1100多枚。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简文为墨书秦篆 ,有的写于战国晚期,有的写于秦始皇时期。竹简经整理编纂,分为《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和《日书》9种。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关秦代法律的文书,其内容已超出战国李悝的《法经》,具备了刑法、诉讼法、民法、军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内容。对农田水利、牛马饲养、粮食贮放、徭役征发、刑徒服役、工商业管理、官吏任免、军爵赏赐、物资账目、军官任免、军队训练、战场纪律、战勤供应、战后奖惩等,都有具体规定,而以刑法最为成熟。这批竹简是研究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的可信史料,也是校核古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