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最高层次的领导组织是什么?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是根据2004年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成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旨在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委员会主任均由国务院主管副总理兼任。
《艾滋病防治条例》于何时开始实施?
《艾滋病防治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艾滋病防治条例》是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2006年1月18日经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6年1月29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哪一年建立了艾滋病协调会议制度?
1996年,我国建立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1996年10月3日原国务委员彭佩云同志主持召开了由33个部(委、办)领导同志参加的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并在会上提出:每年召开一次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将作为内部研究工作的一种制度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