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友好互助条约是不是军事条约?(中朝友好互助条约是不是军事条约内容)

中朝友好互助条约是不是军事条约?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是1961年缔结的,实质上是一个军事同盟条约。作为“军事介入条款”的第二条规定,当爆发一方被他国侵略的战争时,双方“‘有义务’尽一切努力,提供军事及其它方面的援助”。这一条约没有期限,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就不能进行修改和终结。所以现在仍有效。

1961年中国历史大事记?

1月14日:中共中央提出经济工作“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2月20日:中国与刚果(金)建交。

3月1日: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和平队建立。

3月10日:中共中央分别召开“南三区”、“北三区”会议。

7月11日:周恩来和金日成在北京签署《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这个条约的核心是军事互助。条约第二条规定: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

中朝友好互助条约性质?

政治经济和军事性质的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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