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耽美闲情(杨玲等:危险的愉悦? ——一个“纯爱”行业背后的问题、焦虑与治理| 看中国)

晋江耽美闲情


编辑部推出三大措施扶持青年学者
《探索与争鸣》第二届全国青年理论创新奖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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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太子妃升职记》《上瘾》等网剧的火爆,原本小众的耽美文化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就加速了国内原创耽美文学转换为大尺度“卖腐”IP剧的生产效率。在流行背后,作为文学创作和阅读社群的耽美圈的真实生态究竟如何?本期“看中国”,带您走进真实的耽美社群,了解这个“纯爱”行业背后的问题、焦虑与治理。

文化治理与社群自治——以网络耽美社群为例
杨玲|厦门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
徐艳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副教授
原载《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3期

作为1990年代在西方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兴起的重要思潮,治理理论到中国之后,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个文化转译和意义重置的过程。西方学者在讨论治理问题时,均将社会运动和非政府组织当作“治理的新世界中最重要的行动者”,强调在市民社会中进行公共协商和解决问题。非政府组织尤其被当作治理理论的实验场,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在探讨文化治理的议题时,西方学者倾向于将人权和文化权利视为文化治理的手段和目的,将国家视为不同文化、利益和行动者之间的仲裁者、协调者和促进者。而中国学者在探讨治理问题时,虽然也倡导多元行动者之间的协商和共治,但仍普遍将国家视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治理主体。在讨论文化治理时,国内学者大多将国家视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文化事业/产业的庇护者,并将诸如“民族复兴”“国家文化安全”等国家利益当作文化治理的终极目标。这种国家主义的学术取向不仅忽视了互联网时代文化内容的跨国流动、草根民众在文化生产和消费方面的自主性,也较少正面主张文化治理的核心“应该是保护公民的文化自由权”。

我们认为在国家主导的共治模式之外,还存在着网络社群的自治模式,耽美社群即是一例。耽美是一种以男男同性情爱为主题的文艺样式,1970年代出现于日本漫画,其大部分作者和读者均为女性。1990年代初,耽美通过日本漫画传入中国大陆。经过粉丝社群二十余年的“自传播”,以耽美文学的创作和阅读为核心的腐文化现已成为网络文化和青少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国内纸质媒体的监管较为严格,耽美主要凭借网络平台进行生产、传播和消费。如世界各地的粉丝社群一样,网络耽美社群拥有自己的社群规则,尤其是对有争议的涉性内容的规范。在研究文化治理时,与其纠结“文化”与“治理”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如更多地从现实经验出发,探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以及实现共治的可能路径。

1耽美社群共识的培育

耽美社群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自治意识不断形成和强化的过程。而社群自治的基石,乃是社群成员就事关社群兴亡的基本问题达成共识。对作者创造力的维护和著作权的尊重,就是耽美社群建立伊始所达成的重要共识。

1990年之后,包含耽美内容的日本动漫作品培育出了中国大陆第一代耽美粉丝。1990年代的后半期,网络逐渐普及,大陆耽美粉丝通过网络接触到了更多的耽美作品,不仅有汉化的日本动漫作品,更有台湾作者创作的中文耽美小说。耽美小说因为创作门槛低,传播方便,很快成为中文耽美创作的主导形式。1998年之后,大陆也相继出现了一些耽美网站和拥有耽美板块的动漫或文学网站,如1998年5月建立的“桑桑学院” 设置了“耽美小岛”专栏。这些网站转载了很多台湾作者的作品,但都没有事先获得台湾作者的授权。台湾耽美圈普遍认为,大陆网站不经授权转载作品的行为,是对创作者极大的不尊重。而一直认为让作品被更多人看到和喜欢就是对作者的支持的大陆耽美圈,则对这种意见并不敏感。为此,台湾那些被无授权转载的作者以及耽美粉丝,开始在台湾和大陆的耽美网站与大陆粉丝认真辩论无授权转载的性质。对自己所喜欢的作者的“反感”,迫使大陆耽美粉丝收起无所谓的态度,开始认真思考尊重版权对于耽美社群发展的意义。海峡两岸耽美社群之间的争论直接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方面,部分大陆耽美粉丝意识到了原创的重要性,开始转型创作,大陆耽美圈出现了第一个创作高峰期;另一方面,大陆耽美网站开始普遍要求用户凡发布转载小说必须首先出示作者的授权书。

国内大热的文学网站——晋江原创网。旗下“原创小说站”子栏目由“耽美小说站”改版而来。

作品授权制度建立之后,无授权转载行为开始成为一种不光彩的行为,无授权转载的内容一旦被发现,作者有权追究网站的责任并要求撤文,这种申诉也往往会得到社群舆论的一致支持。其次,是否尊重授权开始成为评判耽美网站专业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比如严格遵守授权制度的露西弗论坛和晋江文学网站,因为有作者的支持,先后成为耽美圈的核心网站。而对授权制度执行并不严格的百度贴吧,虽然粉丝活动很活跃,但对原创作者缺乏吸引力,因而被耽美圈看作外围网站。2005年以前,百度耽美吧、百度BL小说吧等也曾经聚集了一批活跃的耽美原创作者,但由于贴吧管理相对松散,并没有在制度上充分支持作者,这些作者会随着写作的成熟慢慢流向露西弗和晋江,贴吧逐渐成为低龄粉丝相对活跃的地方。

在转载之前向作者请求授权的行为从技术上说并不复杂,但是却在耽美圈开创了尊重作者的风气,直接影响到后来耽美圈的建立和发展。因为耽美文学的发展基础就是社群创作制度的建立,而创作制度的核心是鼓励作者的创作意愿。在商业化大潮到来之前,耽美文完全建立在自由书写和免费发布的基础上。作者从写作当中并不能获得经济利益,读者报偿作者的方式是对作者表达她们的喜爱和支持。授权制度的普及,阻止了耽美文的无序流动,将读者引导到作者的网络专栏或经作者授权的特定网站。这些网站一般都会用各种方法激励读者回帖对作品进行评论、对作者进行肯定和鼓励。而这些书评以及所表达的喜爱和共鸣,是支持作者继续写下去的主要动力。因此,授权制度虽然简单,却直接参与构成了以读写者情感流动为基础的写作激励机制。即便在商业化之后,这种机制也仍然继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在盗文难以完全避免的网络文学圈,读者只有非常喜欢一个作者,才会持之以恒地购买其VIP文,并进行额外打赏。

2008年以后,晋江网实行了VIP付费阅读制度。耽美文类的商业化,对耽美社群原有的创作生态和社群成员的自我认同都造成了显著冲击。耽美是一种主要由女性生产和消费的男男恋幻想故事。该文类隐含了两个敏感点,一是同性恋,二是女性借由男男恋框架表达了与现有社会规范冲突的性政治立场和极度女性化的情色幻想。耽美社群在商业化之前一直处于隐匿与半隐匿状态,耽美粉丝,尤其是作者,会承受较大的社会压力。因此,耽美社群一直非常强调分享与支持,倡导尊重和爱护作者,认为写作与阅读耽美文,不仅是女性对网络文学的消费,更是一种立场和观念的表达。然而,商业力量的侵入不仅弱化了耽美社群的支持作用,也降低了耽美作品的激进性,以至于部分粉丝坚称,耽美由有爱的分享变成对萌点的贩卖是一种沦落,坚持自由写作和分享才是耽美文类应有的状态。社群内部在商业化问题上的分歧,导致打着“自由分享”旗号的盗文现象广为流行。一些人买了VIP之后,将文章盗出,发布在专门的盗文网站。一些读者看了盗文之后还讽刺作者太看重金钱,炫耀自己不花钱也能看到文。而那些进入VIP制度的作者,面对读者谈到实在没有钱充值等情况,对盗文也往往难以硬下心肠来抵制。

为此,耽美社群内部展开了新一轮的共识重建活动。华语世界最负盛名的耽美论坛晋江网“耽美闲情”从2008年开始,就VIP制度、作者的知识产权和盗文现象进行了连篇累牍的讨论,甚至连网站管理者也卷入了这场大讨论。大多数社群成员都认为,如果读者不喜欢商业化机制,可以不去买VIP文来看,而且有相当一批作者确实也没有加入VIP制度,这些作品仍然免费向读者开放。直到现在,盗文的行为也无法完全禁止,盗文背离了耽美的共享精神,“盗文无耻”已经成为耽美社群的共识,整个社群也逐渐适应了VIP制度。尤其随着移动网页阅读技术发展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读者乐意付费阅读,移动终端阅读带来了时空灵活性和互动便利性。许多网站还开通了文后打赏制度,这种馈赠制度不仅使作者从中获益,读者也从中感到和自己喜欢的作者建立了更紧密的联系。

2舆论监督和仲裁

除了盗文,抄袭也是网络文学领域的一个高发问题,因为抄袭网络文学的成本和风险都非常低,即便抄袭行为被发现,也不会被严厉追究责任,极少给抄袭者带来难以承受的后果。而抄袭耽美作者的成本和风险比其他网络文学作品更低,因为耽美作品本身所带有的禁忌性,使其很难获得公众舆论的尊重和保护。一些抄袭者看准了耽美作者不愿意身份曝光的特点,抄袭起来更少顾忌。

面对这种现象,耽美社群内部非常希望耽美作品的著作权能够得到官方承认和保护。但是国家针对网络文学的治理主要放在“扫黄打非”上,而不是保护网络作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大环境下,耽美社群内部逐渐发展出两种针对抄袭的治理方法: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方法,即利用社群内部的舆论压力迫使抄袭者撤文并道歉;第二,由原创网站组织网友通过讨论制定判断抄袭的标准和惩罚措施。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两种方法在抄袭者和被抄袭者都是耽美社群成员才最为行之有效。如果抄袭者不是耽美圈成员,则维权的路程更加曲折。

2006年的耽美圈发生过一次对整个社群产生至关重要影响的抄袭事件,就是“剑走偏锋”抄袭“懒猫”事件。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颇为曲折,晋江网一位颇受欢迎的作者“神奇兔”被读者质疑其作品抄袭天涯社区原创作者懒猫,神奇兔非但冒充懒猫辩解,还另注册“剑走偏锋”名继续为自己辩护。露西弗论坛力挺剑走偏锋,经过多方辩论和长期鏖战,剑走偏锋终于承认自己刚开始写作时急于求成,抄袭了懒猫的作品,之后因害怕粉丝失望,不断编织谎言试图掩盖事实,最后导致众多作者公开发表声明离开露西弗。一度是耽美核心站点的露西弗论坛从此由盛转衰、一蹶不振,逐渐被日益发展壮大的晋江网取代。

网友对“剑走偏锋”抄袭事件的声讨

在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耽美社群如何通过公共争议来进行舆论监督和仲裁。正如社群成员选择了BBS、QQ群、百度贴吧和微博等去中心化的网络平台作为舆论场域,这场舆论监督风暴本身,也是去中心化的。不存在一种权威的声音来为抄袭事件定性,从最初的检举认定到后来的集体谴责抗议,都是由社群意见领袖和普通社群成员共同完成的。网站的决议虽然起到了一定的舆论推动作用,但并不能完全左右事态发展。这种以平等、自愿的公众参与为基础的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却对作者和网站的声誉有直接影响。当然,这种舆论监督和仲裁也离不开社群成员在抄袭问题上所达成的共识。无论是剑走偏锋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辩论的双方都默认“尊重原创,抄袭可耻”的社群理念。剑走偏锋为自己辩护的方式也是声称自己是原创者,指责懒猫欺世盗名。露西弗论坛和剑走偏锋的公开道歉,不仅象征着舆论监督的胜利,也在社群内部再次确立和强化了反抄袭的共识,保证了社群公正、有序的运转。

3道德准则的协商

正如福柯所云,治理不是国家主权的简单行使,而是以主体的自治性和自我管理为前提。权力并不只是身体暴力,它必须施加于可以自由行动的个体。福柯将权力界定为“应对他人行动的行动”,这个定义“预设而非取消了个体的能动性”,它表明权力是“针对、通过一系列开放的实践和伦理可能性而行动的”。除了被迫应对国家的严厉审查,耽美社群也在社群内部培育出了自己的伦理准则。这种自我管理在甄别和禁止部分涉性内容的耽美作品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耽美社群内部一直存在着各种反色情的成文和不成文规定,其中最严厉的规定就是禁止恋童文。1990年代末,耽美刚开始在中国大陆发轫时,曾出现了一些在小范围内较受欢迎的恋童倾向小说。但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这类耽美小说遭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反对。经过大量的激烈辩论,耽美粉丝社群现已达成共识:恋童的描写是一种令人厌恶的、违反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为。目前,中国最大的欧美影视同人论坛“随缘居”等国内主要的耽美写作社群都已经明令禁止恋童文的存在。2014年5月,随缘居进一步扩大了打击范围,不仅禁止包含恋童成分的作品,还禁止任何支持恋童的网帖。 可见,耽美社群对恋童言论和作品“零容忍”的态度,比国家对于儿童色情的处置更为严厉。中国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但尚未严格执行其中“禁止利用儿童进行淫秽表演和充当淫秽题材”的条款,也没有针对儿童色情制品进行单独立法、重点打击,导致目前网络上持有、传播和浏览儿童色情内容的现象屡见不鲜。

另一个著名的耽美社群“长佩”的“原创文窟”的版规,明确规定禁止“恋童”和“色情”元素

除了恋童文,涉及人身伤害的虐文也是一个经常在社群内部引发争议的亚文类。2008年,一位资深耽美粉丝在晋江网发表悬疑恐怖小说《猎杀同人女》,以小说的形式表达了她对耽美圈虐文泛滥现象的忧虑和劝诫。然而,在虐文爱好者看来,创作和阅读虐文却是一个心灵获得净化的过程,有助于女性在现实生活中消除面对男性暴力的恐惧和压抑,使她们不会轻易沦为男性暴力的牺牲品。

为了保障不同年龄和趣味的耽美读者的阅读权利,耽美社群内部发展出了不同类型的分级制度。一是在论坛内部设立专区,凡是涉及色情的读物或影音制品都在专区内存放,会员只有在获得特定密码之后,或在阅读权限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进入。而没有或极少含有色情成分的作品则不设置密码或阅读权限,论坛成员或游客都可浏览。专区的密码或阅读权限由网站管理者严格掌握,在确定读者年龄和身份后才会审慎授权,以便最大限度地杜绝未成年人接触色情制品的可能。另一种分级方式是为作品设立标签。比如,“清水文”标签意味作品基本不含性描写,而“18禁”标签则意味作品含有涉性内容,低龄粉丝应主动避开这类作品。部分社群还借鉴欧美粉丝小说社群的分级体系,要求作者在发文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分级和警告信息。

除了上述自我协商和管理方式,耽美社群内部还存在着意识形态引导。首先,“三观不正”的情节,往往会遭到社群成员的严厉批评。网络文学的读/作者借用“三观”这个官方意识形态概念来泛指网文所表达的伦理道德观念。耽美文中如果出现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情节,骗婚的情节,过度暴力和血腥的描写,过于功利、崇拜金钱权力的思想,以及自私自利、不遵守基本社会规范的人物形象,都可能被读者批评为“三观不正”。网文发布虽然缺乏纸质图书出版的审核环节,但作者和读者的自我约束仍然能够对维护耽美社群的洁净生态起到积极作用。其次,面对当下低龄耽美粉丝的大量涌现,资深粉丝往往会通过论坛、社交媒体向新进粉丝普及社群常识和规范,以此来维护社群的健康氛围。

4结语

目前,国内学界关于文化治理的概念尽管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已经显示出两种基本的理解方式:一种是将文化当作治理的对象,也就是“对文化的治理”,另一种是将文化当作治理的工具,也就是“基于文化的治理”。持前一种理解的学者通常将文化治理视为一种打破政府行政垄断、鼓励分权、推动利益相关方共同治理、保障公民文化权利和参与的新型文化管理机制。持后一种理解的学者则期望通过文化政策的实施和对符号资源的调动,达成多种社会治理目标,包括建设核心价值观、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改进政府执政能力、强化公民意识和文化认同、推进社区文化发展等。还有学者或者对“文化治理”的概念深表怀疑,认为“治理”依然包含“控制”,文化治理有可能导致文化多样性的丧失;或者认为“实现文化善治,首先要改变使得我们的文化趋坏的制度环境”,将制度的变革当作文化治理的条件。

我们认为,从本土现实出发,或可将文化治理视为国家、资本、社群和公民个体之间围绕文化权力和文化表达所展开的多方较量和博弈。耽美文学网站、社群和爱好者为了应对来自国家的强制性监管,一方面或主动或被动地顺应这种监管,一方面又通过构建共识、开展舆论监督和仲裁、协商道德准则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耽美文化的生存空间和社群的良性发展。这些以自由辩论、艺术创作和社群公约等形式存在的社群治理活动,与国家的外部治理形成了多重碰撞。不同于自上而下的外部治理,网络社群自治是对社群成员主体性的召唤和建构,其核心是自愿、平等和责任。然而,社群自治并不意味着全然的自主性,而是和国家治理一样,受到来自本土和全球、政府和民间、商业和非商业的多种权力和话语的形塑。比如,前面提到的针对恋童文的社群禁令就显然受到西方反儿童色情话语的影响,而对同志骗婚情节的讨伐又和本土的同妻现象密切相关。社群自治也并不必然为社群成员带来更多的自由,在某些方面,社群的政策甚至比国家的规定更为严厉。社群自治与外部治理也并非截然对立,耽美社群中“三观”话语的流行表明,即便是反主流的亚文化也可与主流文化找到接合之处。而这种价值观念的契合或许正是共治模式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此外,耽美社群虽然具备“自净”的能力,但并非所有困扰社群发展的问题都能在社群内部得到解决。抄袭、盗文等在网络文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只能依靠更健全的法律和社会环境才能得到根除。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国耽美社群目前只是一个松散的网络爱好者群体,尚无法形成正式的倡议团体,也缺乏与国家和资本力量相抗衡的社会资源。但即便如此,耽美爱好者也已然在跨越国家疆界的互联网上开辟出了属于自己的文化空间,并从中获得一种深刻的愉悦、满足和参与感。网络耽美社群的自治模式不仅足以让我们管窥新媒体时代中国社会日益“复杂和去中心化的”权力分配格局,也为当代文化治理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另类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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