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哀致哀区别?
致哀和志哀,区别如下:“致”:有传达、给予的意思。如:致电、致辞、致谢等“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如已故者的家属等。“志哀”只指通过某种形式或活动以表示对某事的哀意。对象是不确定的。如:下半旗志哀也就是说,当确切知道被哀悼者时,使用‘致哀’二字,否则应使用‘志哀’。
延伸阅读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这段话中的“志哀”一词使用正确吗?
《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志哀”的解释是:“用某种方式表达哀悼。静默志哀,降半旗志哀。”
这则公告中提到的“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以及“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正是“用某种方式表达哀悼”之意,所以,这里使用“志哀”没问题。
但是,除了“志哀”一词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同音词“致哀”,很多人常常会把两个词弄混。
比如:下面是关于这则新闻的一个评论。
在这个新闻标题《下半旗致哀逝者,这个清明节要被永远铭记》中,就用了“致哀”一词,那么,是不是这个“致哀”用错了,应该用“志哀”呢?
我们接着看《现汉》对“致哀”一词的解释。
致哀:对死者表示哀悼,向死难烈士致哀。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澎湃新闻这个新闻评论的标题使用“致哀”也没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时候用“志哀”,什么时候用“致哀”,还是两词可以随便互换,可以通用呢?
比如,下面这则新闻报道,能否把“致哀”换成“志哀”呢?
到底行还是不行呢?仅仅看《现汉》中关于“志哀”与“致哀”两个词的解释远远不够。还需要更具体地分析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有共同的语素是“哀”,不同的语素是“志”和“致”,这两个词在意思上的细微差异一定就出在不同语素上了。
先看“志哀”的“志”字。使用网络工具书“汉典”查“志”字。
志,追溯字源,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形声字。从心,士声。战国文字,从心之,之亦声。意为心愿所往。本义:志气,意愿:心之所向,未表露出来的长远而大的打算)。
【注】截屏自网络工具书“汉典”。
但是,在这个“志”字下面的所有义项,不但本义,就是后来的引申义,也没有一个和“志哀”有关。问题出在哪里了呢?原来,秘密在这里。
【注】截屏自网络工具书“汉典”。
这是汉字简化造成的问题,简化后的汉字,和原来的汉字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比如,“理发”和“发财”在简体中都写作“发”,而实际上对应的是两个古字,前者是“髪”,后者是“發”。
这个“志”也有同样的问题,在组词“志哀”时,“志”的意思所对应的古字是“誌”。
【注】截屏自网络工具书“汉典”。
“誌”的本意就是记住,记忆。比如“永志不忘”。由此引申为记载、记录等,可以作动词用:比如“志怪小说”,也可以作名词用:比如《三国志》《东周列国志》等。再引申为能让人记住的“标志”或者“做标记”,如“寻向所志,处处志之。”(《桃花源记》)
回到“志哀”这个词,在强调用某种方式表达哀悼时,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要牢牢记住。而且,常常这种表达方式有很强的集体性质。
例如:
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
周恩来
千古奇冤,江南一叶。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
这里的“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就是表达全体人民都要牢牢记住,永不忘却之意。
再看“致哀”中的“致”字。
致,送诣也。——《说文》
【注】截屏自网络工具书“国学大师”。
这个“致”的本意就是送达。左边的“至”像箭到达地面,表示到达,右边的反文旁实际上是“攴”(pū)字变形,甲骨文象以手持杖或持鞭击打之形,为汉字部首之一。所以,上图中解说“致”的右半部分像“脚”,恐怕不确。使用工具书,查阅资料也要多方比较,择善而从。
但不管怎么说,“致”表示“送达”之意是没问题的,“致哀”的意思就是“对死者表示哀悼”,偏重于表达之意,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事的哀痛之意。而不是偏重于牢牢记住之意。比如,在出席某个追悼会时,向死者致哀,这时候,就不能使用“志哀”,而必须是“致哀”。
总结一下,因为“志”与“致”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志哀”与“致哀”的侧重点也不同,前者偏重于强调用某种方式牢牢记住,而后者则更偏重于表达对逝去对象的哀痛之情。
综上,无论是国务院的公告,还是澎湃新闻的评论,对“志哀”和“致哀”的使用,在特定语境中,都完全符合词语的使用规范。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在明天的全国性哀悼活动中,当下半旗,汽笛鸣响时,人们肃立zhì哀,到底是该用“志哀”还是“致哀”呢?我以为两者都可以,如果想要强调的是方式,就用“志哀”,如果想强调对特定对象表达哀痛之情就用“致哀”。但是,如果是到某个具体的家庭中,对他们家里的死难者表达哀痛之情,则最好用“致哀”,而不能用“志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