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刑法人彘是什么意思(古代的刑法人质)

古代的刑法?

中国古代刑罚较多,这里介绍几种比较严苛的刑罚。

1、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2、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3、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4、棍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5、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发展与变化,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 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但是总的发展趋势是以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 中国位于东亚,是以华夏文明为主体、中华文化为基础,以汉族为主要民族的统一多民族国家,通用汉语。中国人一般称呼自己为龙的传人、炎黄子孙或中华民族。

古代四大酷刑?

第一种:天堂之浴

这种酷刑在记载中被称为“木桶浴”,早在欧洲时期极为盛行,行刑时将犯人放在刚好能塞进的木桶中,并将头部放在木桶外。行刑中将木桶中放满牛奶和蜂蜜,这时候香气扑鼻。

相信很多人听到这里觉得这种酷刑极其“奢侈”,仿佛像如今的“牛奶浴”,但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一种享受。犯人会被绑在桶内不能动,但凡坐下去就可能被淹死,因此会一直站在桶内。在这期间会好吃好喝伺候犯人,并让其在桶内解决排便问题。

等过几天后桶内牛奶会发生霉变,这时会引来苍蝇等蚊虫。苍蝇会钻进潮湿的桶身纹裂中产卵,接下来会直接孵化,不久后犯人身上、脸上、头发上都会爬满蛆虫。最终犯人基本上在无尽的绝望和恶心中死去。

第二种:五马分尸

《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

五马分尸其实就是车裂之刑,这种刑罚常用于春秋战国。但是根据周礼中记载,这种刑罚其实在周代就有了,行刑时犯人的四肢和脖子上套有绳索,然后分别拴在五匹马上并让其朝五个方向奔跑拉扯,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当然有时候会用牛、车辆等代替马匹,在《东周列国志》中描述了用牛行刑的场景,甚至当时还用“五牛分尸”来形容。这种刑罚给百姓带去的震慑力非常大,因此令人闻风丧胆。

第三种:梳洗

这个刑罚比较费事,需要将犯人扒光衣服放在铁床上,并用开水浇灌几遍,等皮肉变得松软时,便用铁梳子往下刷,一点一点的刮去身上的皮肉。

在民间杀猪时会看到此场景,开水烫过后会将皮肉刷尽露出白骨,没等到行刑完基本上犯人早已身亡,可以说过程痛苦不堪,基本上犯人会选择自行了断,也不敢受刑。

第四种:凌迟

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直到清末才废除,主要惩罚三类犯人:谋逆君主之罪、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然而这个刑罚需要被特殊对待,大部分凌迟包含四肢切割和分离。

古代的刑法全部?

古代的十大刑罚主要有:宫刑、刖刑、斩首、腰斩、绞杀、梳洗、烹煮、剥皮、凌迟、车裂。每一种都非常残忍,受到这种刑罚的人都痛不欲生。

当时这些刑罚都非常残酷,不知道是谁发明出来,只要犯了一点错误便会受到极大的惩罚,这也充分的展现了中国古代统治者们的残暴的一面。但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这些刑罚在制定的时候就明确的表示过,是为了惩戒那些大奸大恶之人的,所以只要不犯错的人是不会受到这种惩罚的。

但是也不乏有些昏君会残害忠良,整日以伤害人的身体为乐趣,就像当初的商纣王一样,残暴到不行,当时就以炮烙之刑杀了不少人。还有非常著名的变法奠基人商鞅就是死于车裂之刑,非常凄惨。还有在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司马迁,虽然写下了一本令人称颂的《史记》,但是在年轻的时候还是受到了宫刑的处罚,很悲惨。

这十种刑罚无论是哪一种都令人不寒而栗,而且没有轻重之说,所以在古代人们只要犯了错误就会受到较大的惩罚。所以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这样一个温暖的年代。

古代刑罚大全?

夹手指 凌迟: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 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

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

炮烙: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

插针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烹煮古代时一种酷刑,即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镬、大鼎中煮或炸以处死的刑罚,也叫烹刑、镬烹、鼎烹等。

大卸八块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称“大卸八块”,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

本意为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现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干小块。

古代刑法等级之分?

在中国古代正式的刑罚分为五等,依次递增为“笞、杖、徒、流、死”,仅次于死刑的就是流放,如果按照常理来说流放与死刑相比简直是天大的恩典,但是流放和它的辅助刑罚充军在古人的眼中比杀头还要恐怖。

流放就是将犯罪之人从故土放逐到偏远荒蛮之地,在医疗条件与交通条件并不发达的古代,前往烟瘴疠气之地无异于死路一条。况且在安土重迁的中国古代,能够死后埋在乡土是所有人的夙愿,但流放之后毫无疑问就将这条维系着宗族、姓氏、血脉的道路断绝了。从韩愈《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中“好收吾骨瘴江边”的诗句就可以看出韩愈深深地绝望,但别忘了韩愈是以官身贬谪到潮州的,情况与平民相比已经是大为改观了。

  

在清代以前,历代流放犯人的所在多在西南部,如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中的“夜郎西”,还有苏轼“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所在儋州(今海南)都是有名的流放之地。但到了明朝之后,流放的地位逐渐被不在五刑之列的充军所渐渐代替,原因就是明代初立之时边疆不稳,内部州县又因为战争导致行政区域不断改划,而这样混乱的管理也使得作奸犯科之事不断滋生,所以朱元璋决定在明朝实行严厉的充军制度。

  

充军就是罚犯人到边远地区从事强迫性的屯种或充实军伍,是轻于死刑、重于流刑的一种刑罚,类似现在的劳改,作为死刑代用刑“刑莫惨于此”。充军顾名思义就是充作军前效力,由明代于需要防御北元以及其他游牧民族南下,明朝在北方设立了大量的卫所等军事堡垒,所以此时充军的重点多为宣大、辽东一线。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凡是被判充军的犯人,在大理寺审查完毕,将卷宗交付给刑部十三个清吏司中的陕西司登记造册,重新编排后,发给管理该犯人的百户领去充军。在当时北方的犯人多充军于云南、四川等地,而南方的则交付于当时的北平、大宁、辽东各个卫所,随后又增设了发往极边沿海、瘴疠等地充军的条例。

古代古刑是什么?

中国古代流传至今的酷刑有:剥皮、腰斩、车裂(即五马分尸)、大卸八块、凌迟、缢首(即绞刑)、“请君入瓮”(即烹煮)、宫刑、人彘、刖刑、断椎、活埋等等刑罚,不计其数。古代刑法自原始社会有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不同的当权者所服务,因此在不同时期也存在着不同的特点。但是总的发展趋势以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

1、腰斩自我国春秋时代开始实行,其实腰斩的出现实际上是刑罚文明上的一种进步,因为殷商时代的多是保留原始部落食人肉的习俗,到周代“砍斩”逐渐取代了“烹煮”,成为死刑的主流。

2、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六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3、人彘是指把人变成猪的一种酷刑。

彘zhì ,豕也,即猪。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熏聋),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

然后扔到厕所里,有的还要割去鼻子,剃光头发,剃尽眉发(不只是把眉毛和头发剃光,还包括眼睫毛),然后抹一种药,破坏毛囊,毛囊脱落后不再生长,永不再长毛发,然后一根根拔掉,有的嫌累,就一起拔掉,如果有皮掉下来了,刽子手就会被人嗤之以鼻,甚至丢饭碗子,也有在行刑过程中就死了的,没死的,就被放在厕所里做成了人彘。

看来这些酷刑,心理真的不是什么滋味!

古代十种酷刑?

中国古代十大酷刑:(脑箍、黥刑、绞刑、炮烙、鞭刑、贯鼻和贯耳、生埋、霹雳车)

在中国古代有着各种各样的酷刑,每一种都让人痛苦不堪,其中的脑箍更是将头颅硬生生的给锤爆,脑浆都全部炸出来,残忍又恶心。

黥刑又叫做墨刑,就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让这个标记永远的跟随着罪犯,虽然没有太大的疼痛感,但是给受刑人带来一辈子的屈辱。

绞刑是一个过程比较漫长痛苦感极强的酷刑,把人用刑具活活的绞死,但在古代这还是一种对于那些皇族高官保全全尸的一种刑法。

古代刑罚最残忍前十?

中国古代十大最残忍的刑法:

1、俱五刑

俱五刑跟五马分尸有的一拼,这个刑法是大卸八块,唯一的好处就是,这种刑法通常是在人死后进行。

2、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从腰部下手,但是屠手们并不会一刀致命,切一半留一半,所以人受此刑法后还会活着。

3、凌迟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就是将人一刀一刀的慢慢割死,理论上要割3000刀以上,而且不是一天就割完,至少要割三天以上。

4、炮烙

是用炭火将铜柱烤热,然后将犯人绑住烧热的铜柱上,经过高温的灼烧,皮肤开始大面积灼伤,人体会烤焦甚至是烧着,但是由于剧烈的疼痛,犯人不会昏晕过去,只会一点点的烫死,最后仅仅留下骷髅。

5、剥皮

关于这种刑法有两种说法。一种就是用刀把背部皮肤给分成两半,然后慢慢地用刀分割开;另一种就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然后把头皮拉开,往里灌水银,利用水银的重力,肉跟皮就会分开。

6、霹雳车

霹雳车也叫做骑木驴,是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研发的古代刑法,用来惩罚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也就是不守妇道的女性。

7、车裂

就是五马分尸!想想都肉痛有没有觉得?据说车裂受刑时,人已经感觉不到痛苦了,因为一般都痛得休克了。

8、斩首

简单理解就是砍头,一般放在集市,菜市场附近进行,意图威慑他人,不过对于被斩首之人来说,理论上是很难感受痛苦的,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折磨。

9、棍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10、枷刑

受刑者双手被铐起并固定住,将竹板编织成的书袄围绕在受刑者胸部至腹部,由酷吏转动连接在书袄两侧的绳索,以收缩之力辗压受刑者身体,施刑过后看不出痕迹,但会令受刑者痛不欲生。

古代刑罚的种类包括?

中国古代刑罚的分类在不同的时代有所不同,具体分类如下:

1、原始社会:舜禹统治的时期确认不少有关处罚的习惯。《尚书·舜典》载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 钦哉!惟刑之恤哉。”

《尚书·吕刑》对原始社会末期的处罚方式作了这样的说明:“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淮作王虐之刑曰法”,“爰始淫为劓、刵、诼、黥”。又据《后汉书·刑法志》说:“(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

2、夏代:逐步确立了墨、劓、剕、宫、大辟的五刑制度。

3、商代:刑法严酷。盘庚规定“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死刑除去斩刑外,还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杀手段。

4、西周: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度作为五刑的补充,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的成熟阶段。

5、春秋战国时期:仍然以五刑为主,残酷性并没有改变、商鞅被处死时,即用车裂之刑,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向封建制刑罚过渡的阶段。

6、秦:刑罚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有笞、杖、徒、流放、肉、死、羞辱、经济、株连八大类。其中前五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三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秦法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有明显的过渡的特征。

7、汉代:对刑罚进行了改革,汉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汉景帝又两次下诏减少笞数,改革之后,除死刑以外,还有笞刑,而宫刑未改。至此,两汉肉刑有宫和斩右趾。

关于徒刑,汉初沿用秦制。但是汉代已经有了明确的刑期。此外,两汉还沿用秦代及以前的罚金、徙边等刑罚。另外有禁锢刑,是汉为禁止官史结党,对有朋党行为的官吏及其亲属,实行终身禁为官的政策。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