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碎尸案怎么骗过警犬的 杭州许某某碎尸

网友提问:

杭州碎尸案,许某某是怎样骗过了警犬的鼻子?

优质回答:

肯定不是骗过的,既然是警犬肯定以经发现了踪迹,警方只是当时没有公布出来,因为警犬发现了有异常动作,警方肯定有记载,警方也不会把每一个关键数据就豪无遮挡的发布出来,现场是碎尸了,没有物证不能就说是许某干的,还需要找到物证,才能抓人。

许某报警时所说的是失踪案,当时没有确切的证据也不好抓人,因为警犬也只是有灵敏的嗅觉来判断的,因为家中清洗的比较干净,留下的也就是血腥,他丈夫报警时间跟碎尸时间也不久,他作案分尸也是在厕所进行,警犬有异常表现也不能判断就是碎尸,因为来女士死时如果刚好碰到是生理期,厕所也会有血腥味,单看这一点不能直接抓人。

警犬当日没有找到尸体和碎尸,也就等于没有拿到有力证据,接下来就是排查其它方面的细节,因为每一个排查都是非常认真,也就需要大量的时间,最后就是多方面判断肯定是碎尸了,然后抽出几十车的粪水才真正抓到有力证据,再加上那么多天的监控和一些细节排查,许某某就是杀人犯,才力马抓人。所以不是许某某骗过警犬,警犬有异常表现,没有确切证据,尸体或尸块就不好抓人。不是许某某聪明,警犬也不是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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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这起案件目前可以说是已经破案,7月25日杭州警方发布通报称,犯罪凶手许某某已经认罪,他已经招供承认,是他自己趁着妻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抛至于化粪池。杭州警方在经过25个小时不间断对化粪池进行排查,对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选之后,终于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在经过现场提取,DNA比对之后确定认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综合判断来女士已经遇害。

毁尸灭迹

从这个角度来看,许某某杀妻之后为了毁尸灭迹,竟然对来女士进行分尸,手段极其残忍,现在想起来都让人细思极恐,后背发凉,许某某简直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他为了得到来女士的所有遗产,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为了掩人耳目,许某某在案发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还声称,他的妻子来女士很可能出去几天散散心就回来,找不到就不用找了。

看到许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淡定自如,确实让所有网友都感觉到此人非常可怕,除了言语上的淡定之外,许某某竟然在一夜之间将其妻子杀害之后并毁尸灭迹,就连警方第1次到他们家里面寻找线索时,竟然没有任何发现,要知道当时警方可是带着警犬去进行搜索寻找的,而警犬可比人类的嗅觉灵敏上万倍,这就带来一个疑问,既然警方通报里说,许某某不是在别处杀害妻子,而是在自己家中,那么,许某某在家中杀人分尸,必然会留下血迹或腥味,警犬为什么都没有发现呢?

许某某早有预谋

笔者认为,从警方的通报当中也能够看出许某某杀妻是早有预谋的,在许某某在杀害妻子之前,势必也深知,如果事情败露警察会找上门,这一点在他作案之前大概率早已经想到了。所以,他才会在作案之后将现场处理到了极致,警方通报当中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许某某在7月5日当天,购买了一大瓶清洁剂,按照常理来讲,一个大男人在妻子失踪之后,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去购买清洁剂的,现在看来,许某某应该是使用了包括清洁剂在内的化学剂,把家里的所有血迹和腥味全部去除干净。

由此可见 ,从警方的警犬没有发现线索的这件事情当中就能够看出,许某某的反侦察能力超强,当然,这可能与他有过当兵的经历有些关系,在警方对他家的用水情况进行调查时,突然发现,7月5日当天,许某某家的用水量超过两吨,这一点,立刻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警觉,要知道 ,警方在动用警犬都没有在许某某家发现任何线索,而他家当天的用水量超过了正常用水量的数10倍,甚至有可能达到上百倍之多,这一点本身就很不正常,在许某某没能给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之下,那就只能说明,许某某家当天势必向下水道当中冲进去了很多东西。

使用化学药剂

现在看来,这两吨多水的用水量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许某某用包括清洁剂在内的化学药剂来清洗家中血迹和腥味的,再将所有的血迹和气味全部处理完之后,许某某家中也只会留下化学剂的味道,所以,就算警犬在他家中进行了搜索作用也是不大的,毕竟,来女士已经被许某某冲进了化粪池,而化份池里面的气味,足以掩盖掉来女士的体味。

总结

好在,警方很快就从不正常的用水量当中寻找到了突破口,因此 ,办案人员迅速对该小区的化粪池进行排查作业,再经过长达25个小时,对38车粪水进行冲刷筛选之后终于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经过提取DNA对比之后,最终确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至此,警方已经判定来女士遇害,而最大的作案嫌疑人显然就是许某某,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许某某也不得不认罪伏法,雁过留声,鱼过留痕,只要许某某犯案,势必就会留下很多蛛丝马迹,只要警方寻找到一个突破口,许某某的罪行势必就会败露,他也必将为自己的罪恶行径付出法律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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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在这起案件当中起到的作用不大,因为在失踪的来女士家里肯定到处都是来女士的气味。

即便是卫生间,有气味也是正常的,警犬也没有办法告诉人有血的味道。如果说让警犬遵循着味道找到罪犯抛尸的地方也不现实。

再加上案发当天晚上下了暴雨,气味也就冲没了。还有一点原因就是,罪犯肯定会用漂白液,等清洁用品来清理现场的。所以在这起案件当中,警犬没有寻找到证据很正常。警犬往往只是用来搜查搜寻失踪人口。

有人说许某做案手法十分高明,其实压根就算不得高明。警方之所以用了二十天时间侦破案件,并不是因为是被许某给蒙蔽了。而是警方一直在寻找证据,从报案那一刻起,警方就已经把许某列为了第一嫌疑人,就已经在周边调取监控。

但是现在随着法治的提升,警方办案也更加要求合乎规则,不能因为仅怀疑就抓人,必须要找到证据。如果是40年前,很可能就是先抓起来打一顿再说,现在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之所以说许某的手法不高明,就是因为这几天看新闻也能看到国内外有很多类似的案件,都是丈夫杀死的妻子,碎尸,抛尸之后报警,无一例外的都被抓获了。

这起案件的难点和耗费时间的地方就是在寻找受害人的尸体,因为小区地方太大,细细的搜查了几遍,需要很长的时间。

许某是看似聪明智商高,其实是很愚蠢很笨的,现在在中国发生命案还能逃脱的概率几乎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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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很多人确实也有这样的疑问。

在警犬来之前,有一个时间差。

犯罪嫌疑人交待:7月5号凌晨把妻子闷死,但是当时没有分尸,而是在早上把女儿支开后进行分尸。

在7月6号傍晚六七点,许某和大女儿一起去报的警。

这个时间段就是在7月5号的早上到7月6号的傍晚,三十几个小时之内,他要把尸体全部处理完,并做好全部的善后工作。

为什么许某能够骗过警犬的鼻子,在这里作一些大胆的推测:

1.警犬是干什么?警犬就是搜寻气味,辅助公安发现线索,进而破案。

有人说警犬是先去来女士家,闻了来女士衣服气味,再出去搜寻的来女士踪迹,我觉得有一点说不通,警犬是训练有素的,血腥味肯定闻过,对此很敏感,这是它的工作范围之一,不可能家里有血腥味,而无动于衷。

唯一的可能就是,许某把卫生间的门关上了,而卫生间里面的血腥味已经被他处理的很淡很淡,几乎闻不到,所以骗过了警犬。

2.他养过鸭子,跟杀鸭子一样,很有可能是在卫生间的地上铺上一层薄膜一样的东西,然后在薄膜上进行解剖,这样就减少了血迹留在卫生间地板上的机会。

3.杀过鸭子的人都知道,鸭子的腥味很浓,许某知道用化学物质消除血腥味,很可能买一些的药物或者化学试剂,既能快速溶解人体组织,又能消除血迹带来的血腥味。

4.厕所里肯定用了大量的清洗液,用84消毒液和洗洁精进行里里外外清洗。很可能警犬来的时候,84味或者洗洁精味很浓,而血腥味又很淡,所以警犬闻不到。

不得不说犯罪嫌疑人许某,反侦察能力特别强。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了罪总会留下痕迹,警犬查不到,那还有别的蛛丝马迹可以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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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55岁男子许某某把妻子来女士杀人分尸案,还有很多细节警方没有公布,现在能确定的只是许某某在7月5日凌晨把妻子来女士在睡梦中捂死,然后分尸扔进化粪池。

至于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他是如何处理作案现场瞒住警犬的,他是如何把来女士尸体碎片与衣服扔进化粪池的,他是如何躲避监控抛尸的,他把来女士头颅等较大骨头扔到了什么地方等等细节,警方都没有说明。

其中让人最感兴趣的是嗅觉灵敏的警犬为什么没有在来女士家发现蛛丝马迹,如果警犬在她家卫生间闻到血腥味,警方肯定会在第一时间确定是杀人案,不会用十几天时间才去检查化粪池找到证据确定来女士遇害。

根据警方的报道,许某某分尸是在支开小女儿的情况下,也就是说7月5日凌晨来女士遇害以后,许某某并没有立即进行分尸,很可能把她的尸体藏在床底。而许某某分尸应该是在7月5日白天进行的,小女儿很可能中午并没有回家吃午饭,才给了许某某充足的分尸时间。

许某某在卫生间没有留下血迹很可能是在地上与墙壁铺上了塑料薄膜,然后把一部分尸体与衣服碎片由马桶冲进了化粪池,然后用洗洁精与两吨的自来水对卫生间进行了反复冲洗,并打开排风扇把卫生间的气味排出。

许某某经过7月5日、7月6日两天一夜时间对卫生间的冲洗处理,一直到7月6日晚上八点才报案,卫生间异常气味应该基本上没有了,警犬灵敏的鼻子都没有发现异常。

由此可见,许某某的确是高智商犯罪,毕竟他有开鸭场杀鸭子的丰富经验,他竟然把卫生间的血迹与血腥味完全处理干净,让警方没有发现蛛丝马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许某某自以为作案手段高明,能够瞒天过海,但天不藏奸,他百密一疏,当他把来女士的尸体与衣服碎片扔进化粪池时,就决定了罪行必然败露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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