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卖的什么药电影 你是如何看待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天价正版药

网友提问:

《我不是药神》国产电影的封神之作,不赚钱的药贩是坏人吗?

优质回答:

首先引用一句韩寒教坏小孩子的一句话:

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

在电影开头,老板程勇本来是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贩子,迫于生活,开始贩卖印度仿制药“格列宁”。“格列宁”是治白血病的药,但由于高昂的进口价格(4万一瓶),国内大部分的病患无力负担,只能等死。而印度的仿制药,药效一样,但零售价格只卖2000元,出厂价格更便宜只要500元。

在程勇决定去印度走私药之前,电影来了一段众多白血病病患抗议天价药品公司的。于是程勇去走私药品变得合情合理,可以赚钱,并且可以帮助更多白血病人。后来程勇的确靠走私药品赚了不少钱,也确实帮了很多病人。之后的故事,有一定看片量的朋友都猜得到,程勇害怕法律风险,停止走私,用赚来的钱开厂做正当生意。一年后看到了往日朋友因买不到药而病逝,人生触动,开始寻找自我救赎,

不仅重新开始走私药品,而且不赚钱卖药,最后甚至一个月赔上几十万卖药给病患。影片的最后处理的非常真实,程勇并没有因为个人英雄主义而免于牢狱之灾,但是他的行为的确触动了政府,影响了社会, 医改在慢慢往好的方向进行,更多的抗癌进口药开始取消关税

首先电影立意之高,格局之宏大,实在让人望尘莫及。这部电影并没有把故事进行简单的二元是非处理。而是从头到尾对任何机构和政府没有作出任何评价,没有爱恨,也没有对错。

以下部分引用豆瓣影评:jessiay的影评

回答问题一:制药机构有错吗?

究竟如《我不是药神》中的“天价药”是怎么来的?其实原因远比“无良药企大奸商”要来得复杂。

首先从药企的方面来说,每开发一种新药,成本是巨大的,这其中不仅涉及到至少十几亿美金的投资,更重要的是时间成本。一种新药,从理论阶段构效关系的研究,到合成路线的规划,到制药工艺的开发,再到药代动力学和毒理学的验证,再到剂型的选择,最后把“活生生”的药做出来——这才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之后是漫长的临床研究。

在动辄十几年的临床研究过程中,还要需要根据临床反馈,不断改进制药工艺,任何一个小环节的差错,就可能前功尽弃,新药胎死腹中。好不容易熬到临床研究结束了,药企又要面对新药注册的严峻任务。要知道,一份新药的注册材料,有时能够多达十万多页,虽然美国FDA的审核期只有6个月,而中国药监局的审计时间最短也可到4个月,但实际上,新药注册长达数年的例子比比皆是。

我们可以看到,开发一种新药的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非常巨大,事实上,除了国际上屈指可数的那几个历史悠久的巨头药企之外,几乎没有公司有能力独力开发一种新药。所以,人家大药企千辛万苦做出来的特效药,卖贵点,可以理解吧?毕竟需要足够的盈利来开发下一个新药啊!

另一方面,一个进口药的价格构成也很复杂。从国外药企生产到中国病人买到药,这其中要经过关税、增值税、进销差和批零差种种手续费用,我国虽然一直致力于“零关税”政策的形成,但到如今为止,因为种种原因,依然保持着较高的关税。此外,外国进口的“原研药”在国内是享受“单独定价”特权的,所以因为较高的关税,再加上国内经销商层层过手的利润加成,最终原研药的价格往往是仿制药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由于我们的国家几乎无力研制开发种种特效药尤其是抗癌药,往往就会出现进口药“天价”的情况,但从《我不是药神》中得知,同样的药品,印度就便宜很多,为什么?凭什么?这是因为印度人民实在是完全无力消费昂贵的正版特效药,于是印度政府执行了“药物强制许可制度”,也就是不经过专利人同意,由政府授权制造仿制药。

回答问题二:政府执法机关有错吗?

政府机构执法从一定程度保障了民众的利益和制药企业的利益。电影中还出现了另一个假药贩子,真的是卖假药,警察的确把他绳之以法,是很正面的影响。人情无法度量,法律不能够因人情而随意篡改,即使可以在法庭求情,但是在执法过程中绝不能有丝毫偏差。

回答问题三:买卖走私仿制药有错吗?

我觉得这是最好回答的一个问题,只是想活命而已。

影片可能有些许瑕疵,就是没有解释制药企业为什么会制定高昂的药价,会让有些观众对制药企业产生偏见。但总体来说,在整个格局把控上是非常好的,几方人物和利益都是客观又饱含深情的描写。这不仅仅是中国的社会问题,更是全世界的问题。不仅仅靠一个人的努力,或者某一方利益的退让而简单粗暴的解决。所以说,导演在这部影片里更像一个宣扬者,让所有人看看这个社会,看看人生百态,而不仅仅是一个艺术家王传君在电影里的第一次亮相,着实把我惊了一下,这竟然是关谷?这牙和头发也太丑了吧。

随着剧情的推进,最让我揪心的就是王传君,尤其是最后他割腕自杀未遂,躺在床是挤出微笑的神情,如果中国有奥斯卡,最佳男配一定非他莫属。经此一役,王传君的选片和演技着实让人侧目,也难怪没和陈赫他们一起去演疯疯癫癫的爱情公寓了。此外,周一围把一个充满江湖气的警察演的入木三分,要是演不出那股江湖气,后来他不想干的剧情也无法推进了吧。其实剧中没有好人、坏人,被捕也不招供的假药老板、面对警察沉默的病友等等,每个人只是为了活着。

所以,其实并没有好人与坏人,仅仅为了活着,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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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我不是药神》,难过的情绪久久不能平复。被电影的最后一幕,男主戴着手铐望着车窗外成千上万的慢粒白血病患者时,流出的眼泪所打动,我想这眼泪中应该包含了他诸多情绪。如果可以重来,不知道程勇还会不会在药贩子张长林的诱惑下卖掉代理权,而后又会不会在自己一帆风顺时选择再次贩药,赔本救人导致自己锒铛入狱这条路?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却仅靠十几平米的店铺,卖保健品为生,而且店铺还是租来的,家里稍微有点变故,便分分钟交不起房租。父亲重病卧床,需要手术费,老婆因贫穷和家暴也离他而去,还想带走唯一的儿子。作为儿子,作为父亲的程勇,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深感无奈。他想救父亲的命,他想把孩子留在身边,他就必须得有钱。贩卖印度格列宁药的生意无疑给程勇的生活又带来了希望,他起初贩药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正版格列宁一瓶将近4万块,他贩卖印度格列宁一瓶5千块,在他看来既赚了钱又帮助慢粒白血病患者省了钱,患者都应该感谢他。自此大把大把的钞票飞进口袋,一年下来有一百多万,而且患者们还送给他一纸箱锦旗。有一面上写着“仁心妙手普众生,徒留人间万古名”。患者们都视他为“药神”,这样的感觉让他飘飘然。

曾经出入酒吧可能畏手畏脚,如今有钱了就可以一掷千金,砸钱让酒吧经理围着钢管搔首弄姿。尤其是看到独自面对患病女儿的思慧,在看到曾经那个让她为了女儿的救命钱放下尊严,受尽委屈的经理也在台上摇曳风姿时,露出开心的笑容,哭出所受的委屈的时候,程勇觉得替她出了一口气,钱真TM是个好东西。

就在他贩药生意做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一个真正的假药贩子张长林的出现打破了原本看似美好的一切。偶然间,他了解到贩假药要判刑,轻者5-10年,重者无期徒刑都有可能,他害怕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药贩张长林提出,以他年收入的两倍拿走他的代理权。

故事讲到这里,看过影片的朋友可能会忍不住想,如果他当时没有卖掉代理权,故事又会如何发展呢?这个话题留给大家思考,如果你是程勇,你会如何选择?欢迎下方留言

我想,程勇卖掉代理权,也是出于一个普通人再正常不过的选择,继续贩卖印度格列宁也许会赚到更多钱,但是万一他被抓了,那他面临的就是牢狱之灾,我想这样的结果是给他多少钱,他都不愿意去面对的。而另一方面,两百多万卖掉代理权,他就可干干净净脱身,做个正经营生,而且药贩子张长林说了“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你救不过来的”。是啊,吃不起,太贵了,不怪程勇,药价不是他定的。那些吃了三年药,吃没了房子,吃垮了家人的病人们,要自己去想办法。

但是做人要有良心,可以不帮人,但不能害人。程勇卖代理权是他的选择,但他不应该卖给张长林这样一个利欲熏心,奸诈阴险的坏人。从张长林之前卖扑热息痛加面粉的假格列宁就可以看出,他是个没有良心的坏蛋,把那样救人命的药给他卖,真的是害了那些患者们。

最后,吕受益的死,激发了程勇的愧疚感,面对那些吃不起药,等死的病人们,他无法再袖手旁观,他觉得张长林的跑路,导致印度格列宁断货,他是有责任的,于是他又想尽办法去偷渡药,批发价500块一瓶卖给患者们,甚至到后来印度禁止再代理给中国的时候,他拿出积蓄回购印度零售店的药再分发给患者们,宁愿一个月倒贴几十万,也不涨价。

前面说到程勇当时害怕被抓,害怕获刑,所以卖掉代理权,难道现在突然就不怕了吗?怕,怎么会不怕呢?但是他又不忍心看着那么多病患因为吃不起正版药,只能等死。所以早早把儿子送走,就是不想让儿子看到他被抓的场面,让儿子以为爸爸是个坏人。

就在所有人都被这个伟大的男人所感动的时候,中国警方受正版格列宁生产公司诺瓦公司所托,追查印度药药贩子的力度也越来越大,然而法律终究是法律,假药始终是假药,贩卖假药就是犯法的,程勇最终难逃法律的追究,被判刑5年。

故事结束了,站在我们个人的角度上,我们似乎没有办法判定程勇是否有罪?如果救人命也算犯罪,那我宁愿这个社会上多一些像程勇这样的“犯罪分子”,但是如果不惩治贩假药的行为,社会上也许就会有越来越多像张长林这样为了赚钱不择手段的黑心药贩子,那到时候我们的生命也许会受到更大的威胁。

最后的最后,衷心的希望祖国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强大,期盼真药价格合理,让普通老百姓能吃得起药,看得起病。

药无价,良知、真情有价,愿这个社会多一些像黄毛一样勇敢、善良的人,多一些像刘牧师一样正义凛然的人,多一些像良心发现的程勇一样,大爱无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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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不是药神》不仅是一部催泪剧也是一部良心剧。影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令人一个被逼无奈的人成为药贩子的故事:要点老板程勇,原来是一个交不起房租,主要是卖男性保健品的,最后却成为了卖印度假药,抗癌药“格列宁”中国区域独家的代理商,然后通过卖假药发家致富,最后却被患者称为“药神”。想退出代理,但是却发现,以前在他那里买药的患者,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因为买不到治病的药而死,心里很是愧疚,于是程勇决定再次铤而走险,再一次走私假药,并且以最低的成本价,向患者出售,正版的上万元的仿制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助每一个患者。最终“走私假药”被警方逮捕入狱。

《我不是药神》暴露了现实社会中的很多矛盾:患者的生存、商人的利益还有法律的约束,三者之间的联系。影片直接暴露了社会的现实和观众的无奈,让我们很感动,令人发省深思。疾病是如何压垮一个小康家庭;我们在疾病面前是多么的无奈;最后一个普通人良心的发现,从先前的自私走向最后的无私。影片甚至在拷问每一个有良知的人,人间冷暖。影片有很多揪心的场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情节,每一句经典的台词,没有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能震撼人心,道尽了社会现实的无奈,现实生活中有无数人在疾病和金钱之间苦苦的挣扎,让很多人都能心酸不已。影片让全场观众很是感动,每个人都想宣泄压抑在心底的呐喊。

作为单亲妈妈的刘思慧,自从自己的女儿患了白血病后,被狠心的丈夫抛家弃子,面对给女儿治病的巨额医药费,刘思慧被迫到夜店穿抛头露面去跳钢管舞,面对大家对她的的轻蔑,她默默地忍受着所有的屈辱,让我们懂得了这才是真正的“母爱”。如果有药女儿就能活,没有药吃女儿就得死!程勇砸钱,求夜店经理让刘思慧上台去跳舞,刘思慧看着在台上尬舞的经理,自己压抑已久的情感根本无法控制,她流着眼泪,告诉身边所有的人:在那一刻,她有太多的无奈;在那一刻,她维护了一个母亲的神圣尊严。

总结:从最后的故事情节来看,不赚钱的药贩并不是坏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人都有很多无奈,愿世界变更好,不是因为救世主,而是因为我们都要去追求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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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那些封神的,你们电影看得太少。药神的情节,人物,以及一些所谓燃点镜头,有六成抄袭于国外一部真正的神作经典电影[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

其他网友回答

坏人好人评价的标准,对不同的人来说是不一样的

对患者来说他们当然是好人

对监管来说则不是

有许多东西是冷酷的法律、规章制度所涵盖不了的,还有道德、人性等等的因素来衡量

公道自在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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