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一、教学及课程考核
(一)主修专业
1.教学与课程考核日程安排
(1)考试课程的授课任务最晚在第17周完成。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后随堂考查,最晚在第17周完成。
(3) 公修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时间确定如下:
时 间 | 上午 (8:30-10:20) |
下午 (15:30-17:20) |
2015级大学英语 | 2014级大学英语 |
高等数学、概率 | |
心理学、教育学 | 线性代数 |
大学物理 |
(4)《大学计算机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在第17周由课程承担单位统一安排。
(5)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由学生所在院(系)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在不与以上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考试冲突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原则上每个专业每天只能安排一门课程考试。各院(系)的期末考试安排表请于2016年6月14日(周二)前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及课程承担单位(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6)重(补)修课程的考核与正常期末考试时间冲突的,正常考核课程可申请缓考。
2.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
(1)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严格执行《新乡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4]16号)。
(2)所有课程的试卷由课程承担院(系、部)统一印制、装订、分发。
(3)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要求学生必须带学生证参加考试,严防考试违纪和舞弊现象的发生。如有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学生院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如实报送教务处及学生处,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通报、处分。
3.成绩录入及存档
试卷评阅结束后,做好成绩的登载与转送工作。各任课教师必须在2016年7月8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打印签字的“有效成绩单”送交课程所在院(系、部)和学生所在院(系)各一份。此外,将填写完整的《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交课程所在院(系、部)存档。
4.期末考试总结
期末考试结束后,各院(系、部)做好本单位的期末考试总结,并将期末考试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公共邮箱(xxxyjwk@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二)双学位专业
1.考查课结课后即可安排考核。
2.考试课统一安排在本学期第17周周六和周日全天安排考核,具体安排由双学位专业开设院(系)制订。
3.各双学位专业期末考试安排表(包括考查课及考试课)请于2016年6月14日(周二)前报教务处(纸质版盖章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jwk@163.com)。
4.试卷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要求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5.试卷及考试相关材料均由双学位专业开设院(系)保存;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打印“有效成绩单”并签字,交双学位专业开设院(系)留存备查。
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编排
具体事宜登录教务处网页,见《新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排课通知》。
三、实验教学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验教学进度表》请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到xxxysjk@163.com。《实验教学进度表》为实验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文档,院(系)需认真填写,上报教务处的同时,也需自行做好存档备查。
四、实习工作
1.请各院(系)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单位评价、实习报告(总结)等,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2.请还未提交本学期实习工作总结的院(系),尽快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3.各院(系)需从本学期开始,在每学期期末提前将下学期的“实习计划”录入教务系统,以作为教务处对各院(系)的实习工作进行监管、审核及计算教师实践工作量的依据。未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实习计划表》”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的院(系),或已将“实习计划”录入教务系统但与报送的“实习计划表”不一致的院(系)需重新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填写要求:
(1)《实习计划表》中填报的实习基地应为已与我校签订过“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正式协议的,且在实践科备案的实习基地;如需使用未申报的新增实习基地,请尽快按照“实习基地建设”流程报送相关材料,以便进行审核及确定是否给与签订协议。
(2)认真选派实习指导教师,注意将指导教师的上课时间与实习指导时间合理搭配,保证每个实习基地都能配备带队教师与充足的指导教师,以确保本单位学生实习安排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上述材料均要求于6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jk@163.com。(其中第3项所用的“实习计划表”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实践科”栏目下载。)
五、实践育人工作
教务管理系统的实践育人信息录入端口长期开放,各院(系)可组织学生随时进行网上申请并做相关审核,在本学期结束前,学校统一会对各院系申请和审核情况作统计。
六、其他工作
1.6月18日组织2016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各院(系、部)要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和下学期上课准备工作。
3.各院(系、部)要在放假前做好各种教学运行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教务处
201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