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档案里是临时工,而我现在是事业编制,现在人社局不认。该怎么办?
优质回答:
其实你这个问题解决起来不难,现在人事局不认,需要找出为什么不认的原因。按照一般的常识,临时工是不会建立个人人事档案的。从开始为你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开始,你实际上已经属于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可能你开始是属于临时工,但是经过在单位工作几年以后,已经录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从临时工录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有一套完整,严密的手续,而且这些手续资料,都会进入个人人事档案。当然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与临时工相比,主要涉及到一个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从2014年10月才开始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对于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如果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其工作工龄都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属于编制外临时工,或是单位聘用的聘用合同制人员,都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年限,属于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在折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时,是按照140%的缴费指数进行计算,如果属于实际缴费年限,是按照实际缴费的基数来计算缴费指数,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比实际缴费年限更有优势。
事业单位职工,如果属于编制外职工,计算养老金时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也没有十年的过度期,所以可能要吃点亏;但是如果把你计算为编制内人员,不但可以有视同缴费年限,还可以享受都过渡性养老金,还可以享受到职业年金待遇,这个差别是巨大的。
讲完了临时工和编制内员工的差别以后,我想大家已经明白了为什么编制那么重要。但是你是否属于真正的编制内人员,除了个人档案以外,人社局是否认可才是比较关键的。社保局、编制办属于人社局的下属部门,所以人社局要找出你是否属于编制内人员,这个非常容易,另外用人单位对于你是临时工还是编制内人员也是心知肚明的。
发生了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出面的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于你是不是编制内员工,应该最有发言权。所以你第一步不是找人社局,首先应当找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找出你是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依据是非常容易的,即使是个人档案不完整,但是事业单位不像企业,企业存在一个破产、兼重组的问题,容易造成资料的丢失,但是事业单位不一样,事业单位是否和你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的人事部门一清二楚;人社部门当初是否录用你为编制内人员,人社局的单位档案也是有记载的,所以不是人社局承认不承认那么简单的问题。
综上所述,你档案记载是临时工,你现在是事业编,这个可能是有一个过程的。过去是临时工,现在是事业编,但是从临时工到事业编有一系列的程序和录用手续,人社局是事业编制的主管部门,所以你需要从单位开始查找一直到人社局。如果属于真正的事业编是跑步了的,如果属于临时工,那也是无法确认为事业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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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您的问题,我曾在人力社保局工作过,比较了解,可以帮你解答。
按照你的说法,档案里是临时工,说明没有入编的材料,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聘任表,聘任合同以及每年的考核表;而你说自己是事业编,这说明你参加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正规的程序,包括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而人社局不认也很正常,毕竟口说无凭,只认档案。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要从长计议:
联系单位人事部门以及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这中间原因可能如下几个:
第一,是单位超编,只能等人退休了,才能依次递进,这也是最大可能的也最常见的现象,如果是这个,就好办了,由单位人事和人社局协商,按照事业管理人员待遇核准。
第二,单位人事部门疏漏。这种情况很少见,但在少数基层不健全的单位可能发生,如果这样情况,就把当年的笔试和面试以及其他材料进行提供,由单位进行补办。
相信政府,如果你是通过合法的程序入编,肯定会得到的公正公平的待遇。
如有疑问,可以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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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是临时工,而我现在是事业编制,现在人社局不认,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着实有点意思,劝你还是不要到处找了,因为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你就明白了。
首先,档案里是临时工,你为什么会说你是事业编制,在事业单位,是不是正式员工,严格意义上说,档案说的算。如果档案中体现了临时工,那一定就是临时工,也说明了你入职那天就是一临时工身份入职,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其次,你是通过什么形式认为你获得了编制的?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说年纪比较大,早年间事业单位中的临时工,表现优异有转正这一说法,这倒是可以理解。但是目前事业单位正式员工,逢进必考,如果你通过正规的考试转正后,人社局是有备案的,编委会为你播发编制的,为什么会不承认。
最后,事业单位临时工和正式员工的薪资待遇各项福利,都有很大的差距。但是自己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都与正式员工一样,就是正式员工。这样的理解方式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在一少部分事业单位中,有一种人员介于临时工个正式员工之间,这种身份叫同工同酬制工人。
身份是没有编制,属于临时工序列,但是又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这些人往往出现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毕竟财务自由,单位愿意怎样发放薪资都可以,只要你为这类单位创造不菲的价值,就能与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甚至没有编制,干到部门的领导,也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具体是不事业编制,主要看你转为正式员工的渠道,并不是从待遇或者其他方面判定。至于人社局不承认,自然有他的道理,如果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编制,人社局一定是有备案的,这是最基本的流程。
对此你有哪些看法,欢迎交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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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的档案里是临时工,怎么可能现在又是事业编制呢?你肯定没喝醉酒吗?
如果题主档案里是临时工,则表明题主初次入职时的身份是没有事业编制。若是题主在事业单位里转成了正式编制人员,那么就应该在你的档案里有转正式的编制的相关文件,至少单位档案室里是应该可以查到的。而且你的这张事业编身份,应该在人社、编办、财政都是存在档案记录的,不可能你的个人档案里什么都没有。因为事业单位每年都要进行人事核编,也会有相关的核编表册。
况且临时工根本就没有机会直接转为事业正式编制的,这是必须要参加招聘考试被招录之后,才能有正式的事业编制,否则你就根本不可能有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
题主很有可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临时工,由于单位效益较好,工作比较认真努力,也得到单位领导的认可,工资待遇也比较高,甚至与正式编制人员差不了多少,工作时间一长,可能题主便把自己错误的认为了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了。若是这种情况,题主工作再长时间都不可能是正式的事业编制人员。
如果题主真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那么题主就应该去编办、人社、财政部门的档案室查询自已的相关档案,如果能够查到相关档案,那么也就可以证明自已的事业编身份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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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基本确定,你不是正式登记注册的事业在编人员。
第一,事业编的招录基本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出缺情况填写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表,向人社和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人社部门主导招录,录用后填写落编信息表,并据此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所有的材料汇总后将全部入档,作为今后查询的依据。换言之,只要按程序走下来的正式在编人员,人社部门不可能不认。人社不承认那么唯一的可能是你不是经过正轨程序招录的正式在编人员,而是单位自定、自筹性质的所谓在编人员,享受了工资待遇(单位从自有经费中出资),实际上并没有进行过编制的注册登记。
第二,假设你是正式在编人员,即便人社局不认,编制部门总有编制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吧,只要找到相关证明,铁板钉钉,人社部门不承认也得承认。再退一步,哪怕编制部门找不到证明,财政部门总有存底吧,不然他怎么帮你发工资,怎么拨付人员经费,有类似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完善手续。可现在你一句人社部门不认,就把路走死了,说明你根本没有走过程序,你所说的编制只是单位承诺或者你自己臆想的,而非组织认定。
第三,人事档案是认定个人身份的最有力的依据,特别是涉及个人身份、职务、职级等方面的大变动,只要走了程序,必然在人事档案中有所体现。你现在在档案中的身份还是临时工,说明此前根本没有转过编制,你的编制从何而来,无从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