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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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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规则,战国时代铁血大争,杀人则杀矣,没有必要折磨人。秦赵两国交战,彼此都视对方为一个可敬的对手,对于可敬的对手,杀之可矣,虐之不行。战国时代,流行一句话“士可杀、不可辱’,士兵都是武士,属于”士“的一种,因此杀了可以赢得天下敬畏,伤残他们则会引起天下众怒。
兵者,不详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战阵之上杀人盈野,流血漂橹是常态,天下人皆可理解。如果将降卒全部弄伤残,再放他们归国,这是天理不容的事情,不是一个大国做的事,也不是一代名将能做的事。战国时代,兵家有言”杀降不详“,通常投降了的军队,是不能屠杀的,白起为了秦国大计,将赵国降卒全部处死,已伤天理。如果白起采用不杀而残的方式,那么白起不仅伤了天理,还违了人和。
长平之战后,天下列国震恐,但无一敢伐秦之国。秦昭襄王不用白起之策,与赵议和,不久赵国毁约再战。秦军再击赵国,天下列国纷纷援赵,列国救赵不再求利,而是一心抗秦,这说明长平坑降已激起了众怒。如果白起伤残赵卒,再放其归国,那么这些士兵多半自尽而死,从而激起赵国全国抗秦。如果赵国民众一心抗秦,再联合诸侯击秦,则秦国休矣。正是因为白起杀而不残,因此列国合纵攻秦至函谷关而止。
秦始皇总结长平之战、邯郸之战,河东阻击战的经验,认为战争除了战阵之外,还要从瓦解各国上层关系着手,不战而胜,小战而胜才是最佳方式,杀敌三千自损八百的方式并不好。兵家尉僚给秦始皇建议,花三十万金分化瓦解各国,则可以小战而胜。秦始皇采用尉僚的意见,不吝重金分化瓦解各国,最终十年间统一天下,战争烈度远远不能跟白起的长平之战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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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万降兵就是四十万张嘴!每天供养战俘都要几十万人劳作,那个时候当兵就为了吃口饭,放了马上换个地方继续当兵!为了彻底消灭秦军,只有全部杀掉最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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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之战赵军几十万降卒不是全部被活埋的!
两千多年来,一直相传长平之战时,秦国战神白起活埋了赵军降卒四十多万,这是源自史书的记载。现将史料罗列如下:
《史记?白起列传》:“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乃挟诈而尽坑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
《史记?秦本纪》:“秦使武安君白起击,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余万尽杀之。”
《史记?赵世家》:“秦人围赵括,赵括以军降,卒四十余万皆阬之。”
《史记?廉颇列传》:“括军败,数十万之众遂降秦,秦悉阬之。赵前后所亡凡四十五万。”
《史记?六国年表》记载:公元前260年,“白起破赵长平,杀卒四十五万。”
《战国策?秦策三》第十八章蔡泽谓范雎曰:“又越韩、魏,攻强赵,北阬马服,诛屠四十余万之众,流血成川,沸声若雷,使秦业帝。”
《水经?沁水注》:“《上党记》曰:长平城在郡南山中,丹水出长平北山,南流,秦坑赵众,流血丹川,由是俗为丹水,斯为不经矣。”
其中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处决的方式,二是处死的人数。
第一,关于处决的方式。上列史料中用“坑”或“阬”的有四处,用“坑杀”的一处,用“杀”的有两处。《说文解字》曰:“坑”本作“阬”。“坑”、“阬”与“坑杀”,都是活埋的意思。在“坑”、“阬”之前还用了“尽”、“皆”、“悉”等词,均表示“全部活埋”。
难道真的都是活埋的?这个观点恐怕站不住脚。
首先,在高平市永录村永录1号尸骨坑,考古工作者发现坑内骨骼上有箭痕、砸痕、刃痕、骨折等印迹,伴有出土铜镞、铜带钩、铁带钩、铁簪、刀币等物品,且人骨排列杂乱无章、纵横相叠。据统计,在130具骸骨中,60具有头无身,其余大部分都是被击伤致死,真正能确认是因活埋而死的尸骨只有一具。由骨骼排列和创伤观察,死者为被杀后乱葬的。
其次,如果是活埋,怎么会有《战国策》记载的“流血成川”、《上党记》所谓的“流血丹川,由是俗为丹水”呢?血流成河,把河水都染红了,丹水由此得名,虽然有些夸张,但可证明秦杀赵降卒的事实。
再次,在活埋过程中,被埋者必然垂死挣扎和反抗,试想,要一起活埋四十万人,哪怕就只活埋二十万人,该有多大的工作量?此时也已筋疲力尽的秦军能够快速完成吗?
最后,秦国是以斩首数量论功行赏,如果不先把降卒杀死,又怎么凭首级记功晋爵呢?
所以,我们似乎更应倾向于这种观点:秦军不是活埋赵军降卒,而是对赵卒用射箭、用其他武器攻击等方式先大规模杀死后,再挖坑草草掩埋了事。
第二,关于处决的人数。史料多记载为四十五万或四十余万;而《史记?白起列传》记载为四十万人,“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只有《史记?廉颇列传》记载的是一个不确定的 “数十万”,“赵前后所亡凡四十五万”。到底是多少,恐怕连司马迁也不能确定,但根据其记载,人们仍有理由相信是四十万,也一直是两千多年来的主流观点。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但却没有充分的依据撼动《史记》的记载。
司马迁记载长平之战赵国投入兵力四十五万,几乎全部覆亡,或战死,或饿死,或被活埋,或被俘后杀死。然而,太史公却忽略了一个事实,赵军因历来与胡人作战,向以顽强善战而著称,在决战阶段,尤其是赵括率领赵军在最后生死关头的强行突围中,经过惨烈血战,无疑会有大批士卒战死沙场,或者被围困后饿死,也就是说,还活着投降的必然不足四十万了。究竟还剩多少活着投降的,谁也无法确知,但可进行大致推算。
《史记?白起列传》又载:“今秦虽破长平军,而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赵军的死亡比例不比秦军低,因为秦军没有饿死的,秦军死者过半,赵军战死的绝不止五万。按与秦军相同的死亡比例推算,赵军参战的四十五万人,战死、饿死的也该有二十多万,剩下的就只有二十来万了,而不是司马迁所说的四十万。
从这个角度看,电视剧《大秦帝国之崛起》所说的秦国活埋赵军二十万,也符合上述推测,有一定的道理,至少可作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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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之战,血流漂橹。
长平之战是战国时期最为著名的一场战役,秦、赵两国基本上都是以本国的国运作为赌注的一场战争,其结果以秦国坑杀赵国战俘四十万,秦国惨胜为结束。
那么为什么作为秦国指挥将领的白起会惨无人道的坑杀战俘呢?
编者认为有两个原因
其一 战俘是会思考的人
作为战俘通常会有以下几个待遇。
第一 把战俘安排到自己各个军营里面,作为自己的士兵使用,但是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战俘,秦国恐怕也消化不了。
第二 充当苦役,但是数量庞大秦国难以消化。况且当时还没有修建长城、阿房宫、始皇墓。
根据题目描述可以将战俘致其残废。但是我认为不可行,因为战俘是懂得思考的人。
根据史书记载坑杀战俘是运用了一定的手段的,也就是说阴谋杀死了这些战俘。
假如战俘知道即将面临死亡,那么他们会心甘情愿的去死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人陷入绝境,那么求生的本能就会彰显出来。
举个例子古代战争期间,通常会围城攻打,但是出色的将领会选择三面围城,为什么呢?
答案就是穷寇莫追的道理,把一个人逼进死胡同,那么人的潜力就会被激发出来,更何况是一群职业士兵。
选择阴谋坑杀无疑是最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将其致残无疑要比坑杀难度系数大许多。
其二 秦国制度的力量
秦国军士虎狼之师也
而白起正是虎狼之师的领导人
“杀神”“人屠”这是对白起的评价。
根据《史记》记载白起在未成名前没有什么记载,可以说白起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到武安君这个称谓的。
那么他到底是通过怎样的努力的呢?
这里就要说明一下秦国的制度。
战国时期秦国为了横扫六合、一匡天下运用商鞅变法图强。
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士兵的升迁之路是要靠战场上杀敌的数量来决定的,也就是军功爵制。
试想一下战场上两军厮杀,只见对方身上血迹斑斑,右手持兵刃左手为敌方首级,活脱脱的一个个杀神呀!敌方岂不是闻风丧胆吗?
据梁启超考证,整个战国期间共战死两百万人,白起据二分之一。
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白起就是通过战场上的杀敌数量来累积自己的功绩,也就是说坑杀战俘四十万又将是白起的一大功绩,人性的弱点无非就是锦衣玉食、功名利禄,白起同样也摆脱不了这些弱点。
所以说正是由于秦国当时的制度,才会有白起“杀神、人屠”的称号,也就有了长平战场上的四十万亡灵。
综上所述:坑杀战俘既有对人性的考虑,也有对自己的功绩的考虑。
以上内容是我对此问题的看法,我是爱好历史的一名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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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白起把赵国士兵弄残了,只会让世人感觉白起甚至是秦国是惨无人道的国家,以后任何国家在对抗赵国的时候只会更加反抗。全杀了的话他们对秦国只有怕,敬畏,屈服。
第二,不能把赵国士兵弄残放回去,那么带回秦国呢。古代人不论是战争还是生存最大的问题是粮食问题。秦国人客场打战,本来就粮草不足。20万的降兵啊,回去的路上能把他们给拖死。这也明显是不现实的
第三,当时的军功都是按人头来升级的,这么大的军功他也要为士兵们争取,这一杀下去不知道有多少亲信能升官了。
第四,以当地秦国在四处征战的情况下真把那20万赵国士兵押回去了,他们也不会马上服从命令的,只会想着反抗,逃跑。为了防止秦国要花多少人力物力来管他们,这么多的士兵如果来个里应外合的话会造成多大影响。
所以说白起坑杀20万赵国士兵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为了秦国情愿背起杀神这一世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