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文学】杨瑞红/秦州河畔的青春故事

天水文学 │496期写作 ? 创造?交流?享美好人生
天水文学 ┃ 让文学走出天水
秦州河畔的青春故事
时光如同染了灰色的铅,低沉沉的捡拾不起来。在这新的年岁里,愈加怀念已经故去的人。二零一六这一年,两个曾把我宠的无以复加的人,先后抽身而去,留我于这人世踽踽独行。
关于柒先生――我总试图把这个故事写下来,试了两次,都只写了零碎的片段,后来提笔,太多的话,都瞬间凝固,怅怅然,一时难过的不能自已。
第一次去的酒吧,叫夜色。那是属于T城的夜色,灯光游走,但没有暧昧不明的酒色、骚动的音乐和喧哗的醉汉。旋律低沉缓慢,一间间隔开的小小的玻璃房里窃窃私语。
因为和老板相熟,所以特意留了靠窗的位置。那个时候夜色惬意,透过窗户的城市灯火通明,朦朦胧胧间,美的不可方物。
酒吧老板――柒先生――南方的男子,长身玉立,落坐于我的面前,微笑之间,修长的手指在吉他的弦上拨弄,动情的旋律有条不紊。那时候年少,觉得书中的白马王子也莫过如此。后来频频往来,也觉得他风趣幽默,绅士温暖。
后来酒吧改建装修。开业那日,人流如潮,他于开场致辞,酒吧中央的T台上,言语过后,他款款深情的一曲《原来你也在这里》。一曲唱罢,朝我走来,他抚摸我的长发,用食指轻刮我的鼻梁。时至今日,依旧能感受到那双大手的温度。
那时候的我,全然不是现在的样子――总在深夜里浓妆艳抹的登场,烟酒不离,频繁的爆着粗口。我在台下,迷恋着那个驻唱的少年,他时而狂野如暴风,又忽而忧郁如深海。柒先生几次要辞退他,所以,我们不停争吵,每一次都是我摔门疾去,而他依旧于翌日清晨等在宿舍楼下。
那时候我把他所有的宠爱都看成理所当然,又恨他对我仿佛只是收留一个野猫一般施舍。他说,我是他的软肋。所以我狠狠的戳疼他,无所顾忌的伤害他。然后没心没肺的拥抱他。这样的手段屡试不爽。只是如今每一次想起。都心如刀割般疼痛。
每一次酩酊大醉,都因不听他的劝阻,又死爱逞强。醉酒之后是狂吐,是撒泼,是无比的折腾,他的房间被我弄的脏乱不堪。而他总会在我熟睡之后给我洗脸,帮我捏好被角,又在床头放一杯温水,然后在沙发里蜷缩一夜。第二天清晨亲手煲汤暖胃。
我是怎样一个永远都不会轻易相信他的留不住的人,又是怎样的冷酷狠心,一次次伤害,一次次把他推远。
米小姐,那个官二代加富二代。我曾无比羡慕这样的人。生来就拥有了一切――包括她引以为傲的高颜值。我嫉妒他身边那样的存在,又一次次渴望他们终成眷属。
米小姐爱柒先生近乎变态。她威胁,恐吓,甚至自杀。柒先生却从来不咸不淡,甚至视若无睹。我擅自做主的撮合,最终被揭穿的时候,那是柒先生第一次恨恨的看着我,然后,夺门而去。我等了他一夜,他醉醺醺的归来,蜷在床上,一遍一遍的流泪。我靠着窗台麻木的抽了一夜的烟!
后来就再没有那么自作主张过,米小姐也因此恨我,恨到要我死的样子,于是,从宿舍到酒吧的距离,再也没有一个人走过。我知道,在她几近疯狂的眼里,将我杀死过一万次!
再回首,恍若隔了多年,后来再没有过那么害怕一个人走夜路。
爱情这种东西,有时候滚烫的足够把人烧毁。有的人爱的沉默无私,而有些人,爱的热烈疯狂,歇斯底里。这两种爱情从来没有哪一种更好,因为我这样的人。从来都不懂。所谓爱情。
柒先生的屋里有一件和整个屋子都不搭调的木漆的桌子,红的黯然失色,我从来都不曾问他其中的故事。尽管时常一群人在那张桌子上进餐,打牌,又或者彻夜长谈。也尽管它在那间屋子里显得格格不入。可后来相处时日渐多,我零星的听到一些,索性再也没问。他只有喝醉的时候才说,他想她。
有时候的我偏执到病态,什么是他的痛处,我便一次次的要他讲那些来龙去脉。直到他沉默的一言不发,好像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又好像心都被掏走了一般。不过为了证明,我根本不在乎他。
认识他的那个萧索的秋日,校门前杨树的叶子,从绿到黄,一片片干枯,一片片散落,一片片被清洁工焚烧成灰烬。我选择了X先生,一个闲散的酒吧常客。在柒先生面前不住的炫耀,展示,言语间露骨的让人恶心。我要他替我开心,我要他笑着回应。他苦涩而艰难的扯动嘴角,依旧会替我把头发别在耳背。我讨厌他永远只会说一句那就好。那一刻,我恨他恨得咬牙切齿。
与X每次吵架。我都求柒先生收留我,依旧像一只可怜无辜的流浪猫,我赖在他酒吧。把自己灌醉,像一个疯子,撕扯,撒泼,折腾。直到沉沉睡去。第二天醒来,他依旧温情暖意,依旧体贴的像一个完美的丈夫。
两个月的恋爱结束了,就如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三个人之间忽然无比轻松。柒先生耷拉的脸上有了久不见的笑容,当晚,他依旧抱着那把老吉他,从吧台上走过来,抱我,吻我的额头,他说,亲吻额头是因为对一个深爱。他好的像个梦中情人。只是我这样的女子,又怎么能配的上。
L小姐从H城风尘仆仆赶来的那一刻,我好不容易勇敢的心如迅速退离的潮水。我知道那个女人,就是他曾经不惜砍人也要保护的,也为了不连累她,才跑到这个陌生的小镇,经营一家酒吧。
我没再踏进他酒吧的门,因为我不想让他看见我会为了他难过,他那样的人,不适合左右为难。像出错的演员退场,没有那尴尬谢幕。于是拉黑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我就那样狼狈离场。整日整日的泡在图书馆里,却什么书也不看,不知道他会不会再来找我,可是那里应该是他轻易进不来的地方。
再见他已是半月之隔,也已不知他与L小姐的后半截故事。在徐风二十几个连环Call的催促下。我跑去了夜色。看到警车,救护车停在门口的瞬间,我脑子里嗡嗡的响。
看着见他光着膀子,像一头失去理智的困兽,像要做最后的决斗。额头上的血不停的嘀嗒,左臂上的刀口触目惊心,我当时几乎要瘫倒在地上,双脚麻木的超他移动。哥哥,我说。然后嚎啕大哭。那件事的最后是如何了结,当中细节再也不想一一道来。
酒吧照旧营业,灯光、音乐,女人、男人,酒精、香烟,过去的种种如梦一场。柒先生左臂的伤口也迅速愈合,留下一道清晰深刻的疤痕,就像划在了心上。我们之间开始尴尬、沉默。一道无形的东西横在两个人中间,谁都跨不过去。生日那一夜,他大醉。我紧紧抱着他的左臂,一遍又一遍的吻那条疤痕,仿佛每一次,都可以把那些伤口和隔阂从记忆里抹去。只可是,那痕迹太深太长,直到今天他离去,也没有再消失。
那一年大四,临近毕业的忙碌让我忘了期间种种,也很少再去夜色。毕业晚会结束的时候,他等在演播大厅的门口,我从远远就看到他百无聊赖的身姿。他说,他要回H城。挺好啊!他一瞬间红着眼眶,接着眼泪汹涌如潮,那是多久之后,他再一次抱我,我放声大哭,仿佛这一生再也不能相见那般。他就那样用力的抱着我,勒的我生疼。眼泪淌湿了我的肩头。呼吸不畅的我,硬生生的将他推开,他替我擦着泪,傻丫头,而后轻轻吻我的头发。
酒吧盘点出去的前一天,整间酒吧里只有我们俩,那个靠窗户的位置,我双手握着一杯他最后一次为我调的奶茶,空荡荡的房间里响起的旋律,一如既往的低沉,缓慢。那一刻,他再一次伏在我肩头,泪眼婆娑。他猩红的眸子里,全是愠怒。第一次,他吻我,像带着恨,咬的我生疼。他说:我想我恨你。那是最后一次,我见他。
毕业后,不停的投简历,我不停的复习考试,不知道是为了不辜负父母的期望,还是为了别人的那句“你这样只会抽烟喝酒,泡吧的女人,能有个什么工作”。只不过后来我终于如愿以偿的落了脚。好像再也不怎么怀念他,毕竟我这样的人,骨子里都是凉薄。
一六年的七月,柒先生说要从H城回来,彼时我在兰州,他要见我。我以为两年的光景他早已忘却那些过往,我便赌气说了句再也不见。不想一语成谶。他的车在开往T城的时候出了事故,这一次,我就真的再也没有见过他了。手术进行了三小时,只是他却没能醒过来。我在重症监护室的门口坐到半夜,被他的继母轰走。就在那一夜。他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我。医生告诉我的时候,我瘫跪在那个冗长的满是消毒水的楼道里,朝我不断涌来的是剜心的疼痛和无边的绝望。
终究也没有陪他,我这样冷血的人,在他那么完美的时候,我都不愿意相信和接纳。更何况他被手术刀割的千疮百孔,面目全非的时候,我又怎么会多看他。
我对他还像以前一样刻薄,他却再不会像从前那样护我,懂我。
他说我永远都不用长大……我恨他,恨他轻易的许诺,却又轻易的离去。
新年的烟花腾空,那刹那的芳华独立于苍穹。那一瞬间我看到了:
白色球鞋上倾长的身子,那是你,低首浅笑。酒吧里柔软的灯光打在你驼色的毛衣上,像极了一个完美情人的模样。你修长的指尖挽起散碎的头发绕过我耳背,烟灰恰恰落在了酒杯上。你责备又心疼的瞳孔里,满是我醉酒的狼狈后场。
我这样想念你,浓烈,破碎。
后来我频繁的听着薛之谦的《绅士》
…………………………
我想摸你的头发
只是简单的试探啊
我想给你个拥抱
像以前一样可以吗
你退半步的动作认真的吗
小小的动作伤害还那么大
我只能扮演个绅士
才能和你说说话
…………………………
人说,太过用力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只是到现在都不知道这算青春还是爱情。
我在想,多年之后,我会不会盘下那间酒吧,在那个老城市的街角,等一个少年,听他唱《原来你也在这里》。
杨瑞红,女,1992年生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文学爱好者,现为小学老师。
《天水文学》创刊以来,受到了很多作者的支持和鼓舞,在这里,我们回忆父母恩情,用文字梳理过往的点滴,抒发乌鸟反哺,欲养不待的感慨,孝道成字,总能令无数读者感叹悲伤,无限触动;在这里,我们也常道古说今,说家乡奇人奇事,一方水土,养育子孙万代,也埋藏着无尽的文化瑰宝,等着我们去挖掘和发扬光大;在这里,我们寻找着生活中点滴美好或忧思,情思入笔行,天南地北,海阔心驰,沉下心来,忘掉一切羁绊和烦扰,一起畅游精神星空,一起璀璨于真情的旷野!
天水之间,光影之下,我们携手走来,助力文学之梦,编织文化新图。天水文学,与您同行!912766561@qq.com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