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如果摆地摊,你选择做什么生意?
优质回答:
如果说摆地摊,我会选择卖小人书,我是七十年代的农村人,孩童时代我是伴随着小人书成长的,那时候还是吃大锅饭的年代,国家经济还处在一穷二白的场面,农村的孩子没有撒精神食粮,上小学时也就进入了八十年代,在学校第一次看到小伙伴手里有小人书,就被小人书的精美画面和里面黑白分明的线条所吸引,从此,我也就迷上了小人书,那时的物价低,一本小人书几分钱或者几毛钱,就想方设法的攒钱买小人书,有时与村里的小伙伴换着看,扉页上还写着:借了要还,再借不难。右下角还签上名字,注上日期。小人书真的成为了我儿时的乐园。
我之所以这么喜爱小人书,还有个小故事呢?它为我赚来了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在我们农村一年当中乡镇上会举办几次庙会的,会期大概四天,会上有唱戏的,有歌舞,还有杂技,卖农具和衣服的等等,也就是农村的农交会吧!不知是那个小伙伴出的主意,我们几个人把小人书集中在一起,到庙会上摆画摊赚钱,在戏台的下面,我们铺上油纸,把六十多本小人书摆在上面就开始租书的买卖了,看一本书一人一次两分钱,看小人书的人还不少呢?有的人靠在戏台下的柱子旁聚精会神地看,有的人干脆坐在地上有滋有味地读,戏台上面叮叮咣咣地还唱着戏呢?现在回忆起这个画面,真的是很优美很亮丽的一道风景线。每天下来还能分到一块多钱呢?那时感到很知足和自豪,除了吃包子油条胡辣汤外,还能用剩余的钱买几本新的小人书呢!小人书不仅丰富了我儿时的枯燥生活,还给我带来了经济收入,使我更加喜欢小人书了。
现在小人书已经融入了我的生话,我从原来单纯的喜欢到现今的收藏,达到了痴迷的地步,由于我工作的流动性大,每到一个城市,我都会到古玩市场去淘喜欢的小人书,我把小人书分成了几个系列,比如红色革命系列的小人书,《红岩》,《永不消逝的电波》,《形场上的婚礼》等等。让我知道了先烈们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抛头颅,洒热血,不畏牺牲的感人故事。还有大文革系列,名著系列,历史人物系列等等小人书,都是我的收藏之列,我最喜欢的是名画家画的小人书,每本小人书都是一部巨型画作,倾注了许多老一辈画家的心血,象顾炳鑫,贺友直,颜梅华,王宏本等一些画家,他们画的小人书都成了经典之作,他们的敬业精神,是我学习的楷模,小人书也是我收藏中的精品。
如果说我能去摆地摊,我最卖的就是小人书,一方面可以让80后以前的人看到小人书能勾起他们儿时的美好回忆。另一方面让年轻人大概了解小人书的历史背景,慢慢的喜欢它,将来对中华的文化也好有个交待和传承,这也是我摆地摊卖小人书的真正想法和目的!我是老玩童爱收藏,欢迎您多提问题,我们共同学习和探讨!
其他网友回答
谢谢提问!
结合自己的专业,给有意从事地摊经济的朋友大家提一点建议:
为什么商业要有字号和物品注册商标法呢?
古今往来商业交往的介质是商品。卖家销售的商品能够得到买家的认可,是商业成功的保障。
然而自古买卖无一心,尤其在信息不对称和买家不具备或者缺少判断商品优劣的前提下,尤其是对于一些无法通过当场直观和外表判断,就能确定产品质量的商品,卖家如何让买家对自己的商品充满信心呢?
古今中外,不约而同的是卖家采用了两种方式来加强促进销售行为:
一是为自己的经营场所起“字号”,就像同仁堂一样,用字号来保障商品的优质性。
因为字号的存在,可以让买家对卖家的信任度增加,减少了买家对商品的怀疑性,来保障买家购买商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为商品申请商标。通过国家授予的商标,从而一定程度上对商品内在质量提供担保。所以商标是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就在于此。
一般而言,地摊经济里面所受的商品和服务不具备上述两个要件:一商品店家的字号;二是所售物品的商标。
因此,如果想从事地摊经济,所售的商品必须具有直观性,通过外表及现场可以判断商品的性质和价值;而且所售的商品不具有质量瑕疵,或者无需维修。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商品的销售数量,增强经济效益。
仅供欲从事地摊经济的朋友参考!
其他网友回答
谢邀!
如果去,我会把我无用的物品,主要是书籍放在哪里,物尽其用,物尽其值,给多少钱无所谓,货卖用家!
其他网友回答
哈哈,说书,卖艺…
其他网友回答
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美食博主,我觉得我会以小吃类为主,民以食为天,小吃成本低,品种多样化,更能吸引到年轻一代的消费者,也能更快的打开市场,在营销上以方便快速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