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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
优质回答:
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1.女儿怎么说也是自己亲生骨肉,而且之前有报道说两人曾一起给女儿辅导功课,说明许某某对女儿还是有感情的。
2.如果要处理掉女儿,何苦等到现在?当初处理来女士的时候就可以,而且女儿才11岁,发育还不健全,骨头什么的就更容易被粉碎。
3.最重要的一点,警方没有权利。在没有确定许某某是犯罪嫌疑人之前,警方是不可以把他扣押回警局的。
除了以上推测,还有一种说话就是女儿是知道实情,却是被控制的,可能被注入了什么药物,以至于无法交代许某某的罪行。
无论是怎么样,总之目前的形势是好的。女儿现在由姐姐照顾,而许某某也被警方控制,我们只要等待警方公布真相就好了。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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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其实是有目的的,他对妻子的杀心其实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事情 ,还有财务上的事情,他的女儿跟他又没有直接的矛盾冲突,所以他没有理由去杀孩子,世界上真正杀自己孩子的远比杀枕边人的少很多,杀人需要一个理由,他没有杀孩子的理由,这是最基本的事情,对于他这种心思缜密的人,杀人的目的性非常强,所以没有杀孩子因为没有杀她的理由。
其实在死者失踪一些天后,不只是网友怀疑丈夫是嫌疑人,受害人家属这边其实也怀疑,只是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而已,受害人这边的亲属曾经想要把孩子接走,但是嫌疑人不允许他们把孩子接走,说实话受害人家属内心肯定担心孩子会出事,特别是嫌疑人不允许接走孩子的行为,但是警方为什么让孩子跟嫌疑人在一起呢!
理由其实并不难理解,第一个就是因为没有找到证明嫌疑人是凶手的完整证据,所以这个时候嫌疑人还是受害家属的身份,就算有怀疑你也没有证据,也不能去做没有把握的事情,这很有可能导致刺激到受害者家属情绪的事情,万一他不是杀人犯呢,这样做不就是伤人了吗?
第二个可能的原因其实是稳住嫌疑人,当然毕竟嫌疑人伪装大非常好,还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什么,这个时候大家能做的是寻找失踪女子的去向,第二个就是稳定受害人家属的情绪,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心理上和精神上面的安慰,如果这个时候接走小女孩,那不就等于说受害人丈夫就是嫌疑人吗,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样是不妥的。
第三就是麻痹嫌疑人,让嫌疑人觉得自己不在警方的视线里面,这样可以稳定嫌疑人,不至于嫌疑人逃跑,在排查的过程中,从周边了解到了这一家子的各种问题,其实已经了解到了因为房产的原因导致的可能性最大,嫌疑人没有伤害孩子的理由,在不动声色当中寻找嫌疑人作案的证据,最后抓住嫌疑人的时机也很巧妙,在回家的时候抓而不是在家中。
其实案发当天女孩被支了出去,其实这一点警方应该能调查出来,从这方面也看得出来嫌疑人其实是想躲避孩子,并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如果有伤害孩子的想法,那直接两个人同时就处理掉了,从他避开孩子作案来看,他其实就是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当然如果孩子发现了他杀人的秘密,那就不一定了,好在孩子没有撞破这个秘密,所以留下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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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清楚,许某某杀人不是目的,目的在于要房子要票子,况且小女孩是他亲生的,在警方没有破案之前,许某某也只是嫌疑人,他还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呢!如警察查不到尸块查不到证据,他还是可以逍遥法外呢! 可以享受来女士的七位数存款,两套回迁房,一套110平,一套50多平,据估算上千万元。
这次许某某预谋的杀人,虽说是家庭矛盾,其实更深层次来说是为了给他儿子的一套房而挺而走险,说明对后代还是有亲情有人性的,俗话说: 虎毒不食子。
许某某预谋的杀人,早在一年前就已买好碎肉机,许某某喜欢炒股,应该赌性比较大,他也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既然准备了那么久,时间也过去了近二十天,自己活动也自由不受限制,更没有任何理由去对女儿下手,万一女儿有点闪失,那不是不打自招吗?杀人是需要一个理由,他没有杀孩子的理由,他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智商高,认为警方永远也找不到他老婆尸体,那么就不好下结论说他老婆死了,那就成了永远的失踪案了。他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之前有报道说两人曾一起给女儿辅导功课,说明许某某对女儿还是有感情的。在自己罪行没有接露之前,自己还要扮演慈父的影响,不会干任何出格的事的。
还有一点,警方也没有权利,在没有确定证据指证许某某是犯罪嫌疑人之前,让女儿离开他。
有媒体报道说案发当天小女儿被支了出去,从这方面来看嫌疑人还是想躲避孩子,不让知道得太多,也就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和理由。
嫌疑人在事发前做了精心的准备和筹划,买了绞肉机,目的性明确,就是让尸体永远消失。此人做案后非常镇静,尚能对记者谈笑风生!现场也处理得那么完美,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话,估计该案件就会不了了之,成为一宗失踪案,他就可享受来女士的七位数存款和二套房快活。据网上有人曝料他十七年前也有一件命案指向他,最终因证据不足免受法律制裁。他认为这次也会像上次一样,他还能继续逍遥法外,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去伤害女儿。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可能会延迟,但是一定会来到,嫌疑人无论如何狡猾做得如何完美,总有破绽出来,罪恶的东西是见不了阳光的。莫作恶,作恶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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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警方在化粪池找到类似来女士尸体,经DNA对比确认来女士已经遇害,其丈夫许某某已被警方逮捕。但是,在破案的19天时间里,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按司法程序,在没有证据之前警方也不能对许某某采取措施,包括隔离他周围的人。
准确来说,当时许某某还不能算是嫌疑人,只是人们经过推测怀疑对象之一。许某某在案发前都没有表露出情绪,正常跟家人一起吃饭,谈笑风生,甚至当晚还一起辅导11岁女儿做作业。而在作案后,家中没有留下丝毫线索,其表现更是伤心欲绝,说那些没有妻子怎么过之类的话,让人甚至警方一开始也信以为真。而周围邻居也纷纷表示,夫妻两人关系都很好,最近没见有过吵架。因此,事情之初没有找到许某作案的证据,还不能对他和他女儿进行隔离。
2、欲擒故纵,让事情自然发展,等待许某某露出马脚
在没有证据之前警方不能对相关人员采取措施的,这也是让破案顺其自然,不打草惊蛇。警方不做措施,不代表警方放松警惕和排除嫌疑。警方破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可能,许某某一开始就进入警方的视线,警方也一直在寻找排除许某的证据,但是找不到任何证据表明许某是清白的,所以许某一直都是警方监控的对象。这是一招欲擒故纵的办案手法,不动声色,等待许某某漏出马脚。
3、虎毒不食子,许先生并不想害自己女儿
从案件一开始我们就了解到,案发当晚许某某的女儿也在隔壁屋睡觉。许某某在用枕头压死来女士后,并没有对女儿下手,就证明了他女儿是安全的。这是一起经过长期预谋的犯罪,从头到尾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许某某在考虑的过程中,肯定也考虑到了女儿。如果他女儿没发现许某杀了亲妈,那孩子是安全的,如果女儿发现了或者看到了,那么女儿就危险了。从视频和各个新闻采访中我们可以发现,他女儿是正常的,无论是表情还是表现,完全是对亲爸杀死亲妈是不知情的。所以许某某暂时不会对自己的女儿下手。
4、许某某已经进入公众视线,没有再一次作案的可能
案发之后,许某某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举一动都被关注,不可能再一次作案。如果他再次对自己的女儿采取一样的暗害手段,那么毫无疑问警方立马就会怀疑他,拘捕他,他还没那么傻。
结束语:许某某虽然凶残,但是面对自己的女儿他是不想加害的,他后半辈子还想有个人陪着过日子,所以他女儿是安全的。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许某某做出令人发指的罪行后,即使伪装得再好,也终究逃不过警方的侦查,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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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关于来女士惨案,经过杭州警方全方位无死角的侦破,重大嫌疑人许某某已认罪伏法。伴随取证进程的推进,正义不会缺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就题主所提的问题,我想谈几点个人分析:
其一,这是警方实施欲擒故纵的障眼法。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且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见犯罪分子具有很强的反侦探能力且蓄谋已久。怀疑不是证据,和高智商犯罪分子作斗争,就必须不动声色的麻痹对手,膨胀他自以为是无懈可击的侥幸心理。倘若仅凭直觉预知的风险,转移年仅11岁的孩子,难免打草惊蛇,诱发犯罪分子狗急跳墙的疯狂,还会造成对孩子的极大精神伤害。
其二,人性是个很复杂的东西。许某某之所以如此丧心病狂,对枕边人痛下杀手,这背后肯定有触碰其不可言说的个人私欲、关乎其生存底线生命尊严的不可逆转无法调和的家庭矛盾。当这种矛盾已经被血腥的方式处理以后,短时间留给他的不是负罪感而是如释重负的平静。他觉得长期压抑几近奔溃的精神得到解放,这从他沉稳冷静面对警方调查的语气神态可以窥探——事实告诉我们:越是滴水不漏越是暗流涌动。
其三,刑事案件的侦破,有高度的严谨性、专业性与保密性。警方在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或者没有百分百的证据链前,不可能也不应当被汹涌的舆情或者如你我一般的吃瓜群众牵着鼻子走。摸排走访,警戒布控,调查取证,技术比对,刑事审讯等等,该走的弯道一个都不能少。法的公正与威严才能最大程度的得以体现。可以说,警方在保护小女孩的生命安全方面,早就有了周密有效的部署——这不是游戏赌博。
最后,我想说的是此案尚有很多细思恐极的疑点,譬如:凶手究竟是如何做到将受害人粉身碎骨不留痕迹连警犬都失灵的?有没有帮凶?处于隐身状态的其他人包括许某某的儿子、来某某的前夫等是否与本案有关?还有据传许某某的前妻也是失踪的,难道……?
距离结案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坚信:惩恶扬善的法律利剑正铮铮作响,真相必会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