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如何看待王安石变法的(王安石变法对王安石的评价)

网友提问:

能不能说一下您对王安石的印象如何,他的变法为什么不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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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连很有成从各项经济上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规模甚大,其中理财方面最为重要,受到时人抨击。平情而论,王安石变法遭到失败,也不能完全推到守旧派反对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检讨。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变法也正式开始。

王安石变法前后将近15年,改革法令涉及国家财务、政治、军事各个方面。《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等,每项新法令出台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国家收入增加,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中、上级官员和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

新法令颁布,就会有旧制度废除。创新进程中没有和谐,总是冲突为上。反对派的利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威胁,变法的实也受到影响。

随着王安石辞职归乡、变法集团新人上位、宋神宗的病逝,朝廷中,新旧两派的争吵不断,内斗、争权、清洗、报复等一系列的举动,使变法最后以失败告终,而北宋势力渐渐削弱。

熙宁元年二月,王安石为推动变法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它的职能是将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成为政府最高的财政机关。

制置三司条例司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定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此机构的设立为以后变法的出台和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年,变法有了实质行动。宋神宗任命宣弼为首相,王安石参知政事。然而变法并不是是靠一个人能完成的,它需要一个团队来合作,宋神宗命王安石组建自己的团队,最初的团队成员有吕惠卿、苏澈、程颢、章惇、薛向、吕嘉问等,变法也正式开始。

变法中第一项法令出台,是为了解决国家财政问题,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主导思想。

在熙宁年(公元1069年)七月,由制置三司条例司议定,《均输法》出台。设发运使总管东南六路的赋税收入,掌握供需情况。凡籴买、税收、上供物品,都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对于京都库藏支存定数,以及需要供办的物品,发运使有权了解核实,使能“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此法令的好处是既保证了朝廷在物资方面的需要,又节省了购物钱钞和运费,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最主要的是没有损失官员半分的官场收入,国库中的银子也翻番地增长。

《均输法》等同于国家开了个买办公司,既然是买办,必定有出售,一定会和商人们争利润。但在皇权时代,即使商业繁华的北宋,商人的地位永远都是最低,和皇家争利润,那是不明智的。所以,《均输法》出台后,北宋“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

王安石变法的第一步以胜利开头,宋神宗看到《均输法》带来的好处,更是鼎力支持,而对《均输法》提出反对意见的官员均被驳斥、贬出京城。

同年九月,史书上最有名的法令出台――《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国家出钱来稳定实价收购,遇粮价贵,国家较市价降低出售,反之,则较市价增贵收购。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

此项法令关系重大,它涉及了国家之本一农业。想要变法,必须稳扎稳打地进行,王安石知道这一点,曾上奏变法的事,缓变会有利,急做害处多。

《青苗法》在全国范围推广,阻止是来不及了,只能顺着往下进行,但在实施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正应了那句老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青苗法》阻碍了官僚、大地主的生财之道,强制借贷现象层出不穷,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

为了弥补《青苗法》的不足,另一项法令也快速出台一《农田水利法》,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

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不成了良田。可是没有达到变法派想要的效果,反而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威胁越来越大,反对变法的声音是越来越多,奏折越术越厚。反对派的司马光亲自写信与王安石“辩论”,名将韩琦也亲自上奏宋神宗。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二月,宋神宗下令废止《青苗法》,命令一出,王安石立即请假回家,不再上班,反对派们欢声雷动,《均输法》和《农田税立法》因《青苗法》的倒台,也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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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识[抠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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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王安石,首先想到了以失败告终的王安石变法,还有他自成一家的诗和散文。希望通过这篇短文,让朋友们重温王安石的生平事迹和他的变法活动。

一、生平简要介绍

王安石生于公元1021年,卒于公元1086年。官宦家庭出身。北宋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时政治家,官至宰相。曾主持变法,列宁称他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他文学方面成就突出,被后世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二、成长经历和主要事迹

1、少年得志,初露锋芒

他自幼聪明好学,少年时随当官的父亲辗转各地,因而见多识广。他记忆力超强,且才思敏捷,史书称他有过目不忘之能。宋仁宗庆历二年,即公元1042年,王安石22岁考中进士第四名,被派往扬州任淮南判官。

2、为官地一任,造福一方。

公元1047年,王安石调任鄞县知县。他关心百姓疾苦,兴修水利;利用官仓积谷,在青黄不接时贷给贫苦农民,抵制高利贷的盘剥,深受农民的拥护。

3、登堂拜相,力主变法。

王安石志向高远。公元1069年,也就是宋神宗登基的第三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进入权力的核心层后,开始主持变法。新法大致有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均田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等。新法的实行对国家财政经济好转起到一定作用,但也从很多方面触犯了大地主、官僚阶层的切身利益,最后以失败告终。

4、文坛俊才,自成一家。

公元1076年,心恢意冷的王安石去相位离开朝堂,回到江宁钟山,退居田园。到公元1086年去逝。

王安石在文学方面有很高的成就。他的散文语言简练朴素,立意高远。他的诗歌充满现实主义色彩,表达了对人民的同情与理解。曾为《诗经》等古籍作注。晚年时致力学术研究,著有《字说》,对汉字的造字方法,含义提出了独到见解。现存著作有《临川集》,《唐百家诗选》。世人称他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三、变法图强,终归失败。

1、变法起因与背景

到北宋仁宗时,全国已经形成了“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再加上繁重的苛税,底层民众生活艰难。王安石在地方为官多年,对此十分了解。公元1058年,他调任朝廷度支判官,这是掌管财政收支的高级官员,因此了解国家财政的困难情况。于是向宋仁宗上“万言书”提出改革现状的政治主张。虽未被采纳,却引起了当朝太子的关注。

2、变法目的与目标

变法的目的主要有:抑制地主豪强对贪苦百姓的剥削与压榨,减轻社会底层负担,减小贪富差距,化解阶级矛盾,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裁撤冗员减少支出,最终达到富国强兵的目标。

3、新法内容与措施过程

公元1069年,也就是宋神宗登基的第三年的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在神宗皇帝的支持下开始主持变法工作。新法内容涉及较多,现列四项,略加说明。

青苗法。简单说就是拨出公款,作为青苗钱,在春荒时贷给农民,抵制了豪强对贫民的高利贷剥削,也增加了政府的收入。

免役法。免除了轮流充当差役的办法,根据财产多少,分等级出钱,雇人充役。过去不出役的现在也要出钱,平均了负担,减轻了农民的苦难。

市易法。在于保证都城的物资供应,打击富商,使他们不得垄断市场,抬高物价。

方田均税法。为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数,由政府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肥沃程度收税。

这些新法的实施,一开始就对对国家财政好转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到公元1077年,国家财政已好转,收支有盈余。新法触犯了官员、地主、富商的利益,推行过程中遇到了重重阻碍。

4、变法失败的原因与进步意义

王安石的变法是封建王朝自上而下的一次社会改革运动。因为新法严重触犯了社会上层的群体利益,新法不可能是统治阶级内部共识的产物,虽有皇帝支持也难以长久施行。自身遭遇对立面的攻击是必然的。

王安石变法之初提出“天变不足畏,祖法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口号,可见其态度坚决。然而他的化解社会矛盾,富国强兵的超前理念,终究不能被封建私有制的社会意识形态所接受。官僚地主,公卿权贵,皇亲国戚的代言人纷纷弹劾污蔑。更有甚者以天意要挟惑众。

从公元1073年开始,各地发生灾荒,灾民流入京城,有人借此绘《流民国》,上书神宗,污变法不和天意,成为压垮王安石及新法的最后一根稻草。

公元1076年,随着王安石的归隐,新法也逐渐废止。王安石的变法在历史上是有进步意义的,列宁曾指出: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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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祈祷][玫瑰][赞]

一般情况下,正常人的情感交往是以袒示自我内心告白开始的,小人的情感游戏是以揣摩对方的需要开始的。[震惊]还真神奇了嗨,小人往往揣摩的很透彻..也很准,普通人一下子就进入了她(他)们的陷阱,误认为人生知己[泣不成声],小人就是那种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却曾有很多人把他(她)误认为知己的人。

我觉得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能在情感的禁区情感的迷魂阵识别小人的有两大名相,一个是管仲。

另外一个,

就是今天要说的王安石.

他们俩的千古贤名,有一半就在于他们俩对小人的防范上。[祈祷]

既然说到题外话,闲着也是闲着那就说一下有些读者不一定听说过的管仲的一些生活中的闲听落花。

管仲辅佐齐桓公时,有一天,他很感动的对他说:“我身边有三个人对我最忠心的人,一个为了伺候我自愿做太监,自己动手把自己给鞌割了,一个来做我的臣子后整整十五年没有回家看过父母,最后一个更厉害.为了给我滋补调养身体.居然心甘情愿主动的亲手把自己儿子杀了[震惊]做成羹汤给我吃。”[送心][泣不成声]

管仲听罢直言不讳:“这些人不可接近,他们的作为全部违反人的正常感情,咋还能谈得上对你的忠诚呢?”,齐桓公听了管仲的话,把这三个小人赶出了朝廷。

管仲死后,这仨货卷土重来,果然闹得天翻地覆。

现在来说一下今天的主角王安石.

王安石一生更是遇到很多小人,难于尽举,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谏议大夫程师孟,有一天两个人茶叙,他突然对王安石说:他…“目前最恨的是自己身体越来越好,而自己的内心,却想早死。”

王安石很奇怪,问他为什么?

他说:“我如先死,您就会给我写墓志铭,好流传百世了”。

王安石一听就掂出了这个貌似朋友的人他的人格重量,从此不再联系..

只有像管仲,王安石这样的世外高人,拒喝小人们布下情感迷魂汤并看破。但对现实中的普通人来说,朋友几句好话一听心肠就软,小人要俘虏他们易如反掌。

回答第二个问题。[祈祷][玫瑰]

仅从他的“青苗法”最后哭着说再见说起…从道德上看.连王安石的政敌司马光(砸缸)都觉得,王安石的人品无懈可击。他为了心中的理想不顾一切,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只是这种执着变成了执念后,他的变法操之过急,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变成了害民之举。

宋代国库最顶峰时入白银一亿两,但这些钱最后都烂在国库里了,只具备保险的作用,并没有直接投入到经济生活中,使整个社会的财富流动起来。

那现在为什么社会和人民越来越有钱了呢?

因为步入近代化进程后,国家的社会机制越来越完善,股票、基金、地产、债券、保险等都是可以激活社会财富的。而要完成这一个庞大的现代经济体系,必须建立在一个基础上。

这个基础,叫做国家信用!…

而在中国古代,最没有信用的人,就是皇帝。

因为天下都是皇帝的,皇帝找谁借钱都可以赖债,皇帝是第一个破坏信用制度的人。

王安石变法可以为朝廷生钱,却不能为社会、为百姓生钱。在社会整体财富没办法激活之前,王安石变法其实跟商鞅变法是一个意思,就是抢钱!夺取民间财富,压制百姓生存空间。

王安石变法注定是不能成功的,因为整个社会还没有进化到需要削皇权或者废除皇帝制的阶段,国家的金融架构是固定的,不是激活的,所谓的变法,只是抢百姓的钱而已..

虽然王安石变法囿于皇权至上的时代观念,以至于王安石变法的本质并非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王安石高尚的品格、变法的精神确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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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是北宋神宗年间的一个伟大的宰相。从文学上说,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从政治成就上说,他是王安石变法的领导人。王安石变法其实是一个很不错的变法,但是由于旧党人物的阻拦,变法失败。王安石也落得了一身骂名。但实际上,王安石变法是对的,只是其中有些瑕疵,再就是他变法太着急了,太激进了。

比如说他的青苗法。他的出发点是非常好的,地方贷款伤民(下等户),国家出面来协调,由地方政府放贷,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让民众的损失减到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还能保证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农业生产。但出发点和终点往往不是一条直线走到底。青苗法在执行过程中,被不断的歪曲、走样:强制借贷、地方不作为等等等等,最后连百姓自己都反对了。

比如他的免役法。其实宋代不乏有识之士,从许多史料我们都能得知,差役历来便是官员论证时常常提起的“积弊”。司马光、欧阳修都曾经大力反对差役法,可为何到了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反对差役的时候,他们就走到了他的对立面了呢?因为,王安石的免役法确实也有他的“流弊”。那就是“纳钱”。刚开始的时候,免役法还只是要求上等三户纳钱,不久之后便明确为所有居户,不论户等。这样一来,免役法也就完全沦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了。

最后,王安石变法所挑战的是皇帝与士大夫共天下这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动了整个精英阶层的切身利益,所以最后被彻底干掉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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