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是谁发明了“公摊面积”?会取消“公摊面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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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还没有说取消公摊面积这一说,毕竟关系到房价,不是小事,国家会根据政策慢慢来调控的,不可能随意更改,不然就会发生金融危机,这个事情就大了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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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摊面积据说好像是著名的前香港商人现英国商人李嘉诚在香港率先发明的。这在中国大陆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作用如下:
一、有效的降低了“房价”
欧美一般都是按“室内面积”来计算房价,比方说美国某个住宅楼的某套房的“室内面积”有一百平方,房价折合成RMB是一百万,那么单位房价就是一万元/平方。
而国内的采用“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比方说国内某个住宅楼的某套房的“建筑面积”有一百平方,房价折合成RMB也是一百万,那么这个单位房价也是一万元/平方。但事实上,国内这套房的“室内面积”只有七十平方,划去的三十平方属于“公摊面积”。
看见没,如果统一按照“室内面积”来计算单位平方的房价的话,那么国内这套房的单位房价就应该是一万四千元/平方。每平方的单价比原先整整高出了四千元!
所以,通过“公摊”这个概念,我国在国内统计房价时,通过“建筑面积”这个基数,可以极大幅度的降低“房价”,降低了购房门槛,至于国内人均居住面积是否含公摊,这就不得而知了。
二、利用公摊这个概念,可以更好的为开发商提供短斤缺两的便利条件,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是否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一般来说,业主对自己房子的室内面积是可以测量,也是很容易测量的,但公摊面积可不好测量,只能寄往权威部门,但我们国家存在红包礼仪,究竟是多少非常考验此专业测量人员。
一般来说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而且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甚至有的小区,连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给你计入到公摊面积中(国家法律明文虽然规定这些不算公摊)。这就导致某些楼盘出现公摊面积达到50%的奇迹,本来买了100平方三局室,却变成了50平方蜗居小两房。
三、公摊面积有利于多收取物业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
物业费大家都很清楚,那可是按建筑面积平方收取,70平方和100平方收的钱那可差了近30%呢。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如果不交公摊面积的物业费,就没有人来打扫过道,电梯的卫生。。。所以还是必须交的,理由比较充足。其实反过来说,我家室内面积交了物业费的,不见物业每月派人到家里来打扫卫生啊?每当求助物业修理家居水电时还要交维修服务费,业主有时还必须打赏红包。北方业主的暖气费据说也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可公摊面积的过道、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分隔墙上一般情况是没有暖气,这当然是不差钱的业主埋单,当做暖气损耗费。
最后,我国不但通过“公摊面积”这一神奇的概念大幅度的“摊薄”了 房价,事实上,考虑到欧美国家的房子交房时是没有“毛坯房”这个概念的。而我国大部分的房价都是基于“毛坯房”制定的,所以在对比国内外房价时,国内还需要加上基本的装修成本。目前政府限价,不良开发商提出带精装修的现房,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单价上调5000元左右也不在话下,这些也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
以上是国内公摊面积的乱象,至于取消公摊面积,重庆也开始试点,应该会慢慢推广,但取消了公摊面积后是否会转嫁到房价上,这又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一场激烈的对抗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