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六七十年代,国营饭店一般都有哪些饭食?吃一顿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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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哪时饭馆食堂都是国营的,有专卖某种食品小吃的,有炒菜面食的,两人一顿饭加炒菜面食三元钱包括半斤白酒就行了,一个肉炒菜5寸盘也就四五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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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知青时吃过。知青点在沅水河畔,利用地理优势大种蔬菜,瓜果。每月要上街掏大粪两次,划船去,四个人完成一船大粪任务,分到个人,每人挑六担就够了。
中午时分,进餐馆吃午饭,每人每天补助0.5元,四个人共计2元。点菜如下:
1.小莱两个0.2元,
2.青椒肉丝0.5元
3.红烧肉0.8元,
4.家常豆腐0.15元
5.三鲜汤0.4元
6.四人米饭0.2
吃饱喝足后,拉纤划船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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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都是国营饭店,没有私营这个词语,农民到市里吃一顿饭需要二角五分钱就吃饱了,就是大肉泡馍,一般肉面条一碗一角二分钱,素面条八分钱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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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出的属于历史性问题,可是需要阶段表述。
一是六十年代的文革之前,国民经济有一定恢复,虽然粮食定量供应,可是副食品比较多了,当时一毛钱可以买二个酱羊蹄,买四个烧饼等等,当时没有饭馆叫食堂,记得食堂里有炒腊豆是0.18元,炒肉片是0.29元,烧茄子是0.22元,独面筋是0.20元,菜种类很少,一般人根本吃不起。我家因为父母是高级教师,只有我和哥哥两个孩子,人均月收入45元,在当时属于顶级高收入家庭,我们一家四口去饭馆花不到二元钱。
二是1966年到1976年,就是文革十年浩劫内乱时期,当时因为四人帮江青集团的破坏,人们很穷,几乎人人吃不饱饭,更没有肉蛋禽鱼虾油,当时只有早点部,没有饭馆,有钱买不到吃的,逼得我十二三岁就骑自行车去郊区买鸡和鸡蛋土豆茄子等等,回来我自己杀鸡自己炖鸡吃。
三是粉碎四人帮江青集团以后的七十年代后期,饭馆迅速恢复,我们是年轻的装卸工人,因为是计件工资所以当时每月可以赚一百元左右,粮食每月六十四斤,我们经常去饭馆,比如去天津南市燕春楼那里有个女劳模叫宋丽梅,当时的饭馆没有鲍鱼龙虾海参螃蟹等,只是鸡鸭鱼肉虾仁等等,炒虾仁是1.4元属于最贵的菜,我们四五个人每次消费十元左右,那样的饭菜如果是今天如果大约四百块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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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的时候,笔者所在的生产队社员闲谈中曾讨论过,给十元钱你进城买东西,一天时间内,你能吃完这十元钱所买的东西吗?结果无人敢答应。那时候城区还没有高挡商店和高档饭店。这说明那时物价虽然不高,但品种比较缺乏。
七十年代前期,夲地人很少到饭店吃饭,更不说办酒席,饭店经营粥、粉、包子比较多。那时候到饭店吃飯,多数是因公出差之人。由于吃饭人少,菜的花式品种不是很多,一般时令炒菜都是三角五分一碟,甜酸鱼、甜酸排骨、炒滑鸡稍微贵些。炒出来的菜都是一人量,外加饭钱一歺都要五角钱左右。
六七十年代少有人请客吃饭,大家工资都很低,就算几个人同来出差,也是每人一碟菜,各自买单。那时候,在夲地出差每天补助三角钱,省内八角,沿海地区或大城市又多些,补助这些钱,勉强夠在饭店吃两攴歺。
到了七十年代未期,我帮朋友到玉林饭店预订过一次结婚酒席,每席六十元,朋友是外地人,夲地人还是很少到饭店办酒,那时三十元在家办很丰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