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历史上有哪些令人惊奇的案件?
优质回答:
这是一个细思极恐的“小案件”,2名男子离奇死亡,案件的细节却让人联想到“超自然”“UFO”这样的词……
巴西里约热内卢,1966年8月17日,两名年轻男子,小马(马诺埃尔·佩雷拉·达克鲁斯)、小何(何塞·米格·维亚纳),他们分别告诉家人要出去购物,然后就坐上公交车离开了。
在中途,他们曾经下车到一个小酒吧买了一瓶水,酒吧服务员的说法是:这两人很着急的样子,时不时看自己的手表。
之后,他们坐车来到了距离里约热内卢160英里的尼泰罗伊城。
3天之后,一个男子的风筝不小心掉到了附近的山上,他上山捡风筝的时候,发现了小马小何两人的尸体。
警察到来之后,发现这两人并排躺在草丛里,身穿西装,披着防水皮衣。最诡异的是,他们都戴着奇怪的铅制眼罩。
两人的尸体旁边,有一个空瓶子,2条毛巾,还有一个笔记本。在笔记本上发现了这么一句话:“16:30到达约定地点,18:30吞胶囊,发生药力后戴上保护金属屏蔽信号。”
之后,警方通过解剖,没有发现他们死亡原因。也就是说,这两人是自然死亡,没有发现中毒或者外部伤害的迹象。
警方在调查发现,他们一个是电子工程师,一个是电视修理工。在这件事情之前,没有发现他们有任何异常。
他们怎么死的,一直是个谜。
而且,这个案件充满了诡异的地方。首先,他们去干什么的?没人知道他们约好去这里有什么目的,而且是非常着急的去。
第二,为什么要穿着西装?现场是在山上,穿着笔挺的西装死在山上,很奇怪。
第三,那个铅制眼罩到底是干什么的?如果按照笔记上所说的“屏蔽信号”,那就更诡异了。
第四,他们吞下的是什么胶囊?如果是毒药,为什么法医检测不出来?
第五,从16:30到18:30,他们在等待什么?
于是,UFO爱好者开始猜测,他们很可能是发现了UFO,于是约好一起去观察。神秘的胶囊和眼罩,都是一种保护措施。但是,他们从哪里得来的信息?又是谁给他们的眼罩和胶囊?
还有网友猜测,他们是时空旅行者。可以通过神秘通道去各个时代旅行,但是,这一次出了意外。
当然也有人不相信这些离奇的解释,他们认为这两人一定是被人引诱或者威胁去了哪里,被谋杀后,杀人者故意制造了现场迷惑警方的。但是有一个疑点,是通过什么方式杀人?为什么法医找不到线索?
总之,这个案件并不复杂,却很神秘,至今还没有人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其他网友回答
说一个匪夷所思的特大灭门案,过程曲折离奇案中有案,有栽赃嫁祸的情节,有“喜当爹”的狗血,有“歪打正着”的惊喜,最后还有“奥斯卡影帝”的神级表演…而且这个案子能破也是巧合,如果不是最后实施抓捕的民警出于自己特殊职业习惯,可能会被永远尘封了…真的特别神奇…
2010年4月9日晚11时20分,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110指挥中心接到一通报警电话,听声音报警人应该是一位男孩,他对警方说:“我是城东六里王(庄)永康门业,赶紧来救命,有两个歹徒闯进俺家里来了…”接到报案警方不敢怠慢,正在附近巡逻的两位民警刘潮洪和邹宝率先赶到了位于蒙城县郊外的报案地点前,但这家人大门紧闭没有任何的吵杂声,整栋房子安静地有点吊诡。
他们先让指挥中心照着报警电话回拨了过去,发现没人接,于是又走到大门处敲了敲也没有人回应,难道这户人家里出了什么意外吗?
两人警觉地走到这栋二层楼房的东侧,在紧挨着二楼窗户的墙边发现一个脚手架立在一旁,蒙城县公安局庄周派出所民警刘潮洪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尝试着从二楼窗户进入,不过当他爬上去之后却发现他们家二楼的窗户已经被防盗网焊死,根本无法进入,但借着窗内透出的幽暗灯光,如鬼魅般死寂的小楼已经让他感到了一丝凉意。
此路不通,他们决定在四周再巡查一番,于是又绕过屋后的农田来到北侧,在一楼窗户的墙根下,两人发现了一个斜靠在墙上的水泥砖块,很明显这是人为搬动到此处的,而且极有可能报警电话中提到的那两位歹徒就是从这进入屋内的,因为这儿并没有安装防盗网且窗户是开着的!
其实从指挥中心接警到他们赶至事发现场仅仅五分钟,且这户人家四周非常空旷,两人到达时并未在附近看到其他人,而如果这户人家家里真的有歹徒闯入,他们要行凶再逃出,时间上是来不及的,那么歹徒此时有没有可能因为看到赶来的民警所以躲藏在屋内?冒然进入会不会有危险?要不要在原地等待大部队的增援?
或许是出于人民警察的责任心,或许是因为真的担心一家人的安危,两人没有任何犹豫,决定不等待警方的支援先行进屋一探究竟!这次,刘潮洪民警负责在外围警戒支援,乐土派出所副指导员邹宝径直翻进了一楼窗内。
一楼的屋子内没有开灯,黑暗中,寂静地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声,邹宝紧锁眉头警惕地寻找着二楼的楼梯入口,因为空气中正弥漫着一丝异样的气息,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他摸索着找到了通往二楼的楼梯,几滴滴落状的血迹立即映入眼帘,并且楼梯的墙面上也留下了几处擦蹭状血迹,越往上走,血腥味愈发浓烈,副指导员邹宝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上。他慢慢地接近,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门口停了下来,他尝试着扭开门把手,却发现房门紧锁,他想犯罪嫌疑人肯定就躲在里面!
子弹已经上膛,邹宝稍作调整一鼓劲撞开了房门,却发现房间内空无一人,这让他稍稍松了一口气。但就在他走向二楼东侧尽头的房间后,最担心的一幕还是呈现在了自己眼前:地面上一片血迹,永康门业的店主戴中伟以及自己的妻子、儿子倒在血泊中,死状凄惨…
就在这时,留守在屋外的刘潮洪民警因为担心邹宝的安危也翻进了屋内,两位民警都被眼前这恐怖的一幕惊地半晌说不出话来,但此时绝非他们震惊的时候,被血腥笼罩的小楼气味越来越浓烈,似乎这栋楼里的受害者还不止三人…
两人继续朝其他房间搜去,就在走廊的另一边尽头处(西边),一个上锁的房间外墙上留下了一片血迹,他们意识到这个房间内可能也有受害人,于是为了不破坏现场,极具专业素养的两位民警没有打开门外的铜锁,他们推开这个房间的窗户,借着手电筒的灯光,看到房间内的地板上果然和之前的那个房间一样到处是血,两位死者躺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他们是永康门业店主戴中伟的岳父、岳母…
一家五口全被杀害,甚至连幼小的儿子都没有放过,凶案震惊了安徽省公安厅,蒙城县警方立即组织成立了“409专案组”展开调查,他们首先要弄清的就是凶手的作案动机。
情杀?财杀?还是仇杀?
在戴中伟一家三口遇害的房间门上警方发现了两个脚印,鞋长分别为25cm和27cm,并且门框已经破损严重,很明显凶手是踹开房门强行冲入室内的;而房间内一片狼藉,想必他们经过了一场激烈的搏斗。这应该不像是入室行窃后被主人发现从而激起的杀心,在夫妇两的房间内警方还发现了几个不同寻常点:
现场一片凌乱,但房间内一张椅子上披着一件外套,外套的口袋内放着三万元现金;
夫妇两床上的一个枕头下放着一万元现金;
房主戴中伟妻子张保梅背包中的皮夹暗袋里找到一张印有张保梅血指纹的名片,名片的主人名叫张某立;
现场除了这个血指纹以外竟然没有提取到任何其他的指纹;
夫妇两的尸体被凶手残忍地补了数刀。
凶手会补刀,好像真的对被害人夫妇有着极大的仇恨;现场遗留了大量的现金未被拿走,好像不是冲着钱来的;张保梅背包里有大量的名片,为什么就在这一张印有她的血指纹呢?是不是在弥留之际想要给警方留下点线索呢?
警方立即传唤了名片的主人张某立,通过审讯得知他是一家灯具店老板,因为和戴中伟经常有生意上的往来,两人算是比较熟悉,可是案发的4月9日晚上他因为喝多后就回家睡觉了,并没有其他证人…
这看似非常“敷衍”的回答并没有让警方因此而加深对他的怀疑,因为现场的那些不同寻常点看似非常“合理”,但又显得特别不合理。
可能很多人都已经察觉到这些不同寻常点的问题了吧?
房间内一片狼藉为什么那张椅子摆在中间且披着一件外套,里面的钱还没有因为搏斗掉落出来呢?
为什么凶手有清理现场擦拭指纹的行为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名片呢?
为什么张保梅在临死前身上沾满血的情况下可以准确抽出那张名片而不在其他名片、背包上留下指纹呢?
而且为什么张保梅按下血指纹“指认出”凶手后又要将名片塞回包内呢?
更何况这一系列的动作要打开背包→找到皮夹→打开内袋→抽出名片→按下指纹→放回皮夹→装进背包内…这倒不如直接用地上的血写出凶手的名字啊?
所以警方并没有将张某立列为重点嫌疑人,他们认为这或许是真凶故布疑云转移警方的侦破方向而设下的陷阱。于是安徽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队长吴捍卫决定还是要从案发现场着手,他觉得现场如果有经过激烈的搏斗,而且凶手有擦拭现场痕迹、血迹的行为,很有可能凶手是受了伤、流了血,那他或许有在现场留下自己的血迹只不过和大量的受害人血迹混淆在一起没有被发现?想到这,副队长吴捍卫决定从现场的大量血迹中入手,看看能不能提取到受害人之外的血迹样本。
虽然这个工作量巨大且有一定的难度,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细致的甄别后他们在楼梯墙面上一处擦蹭下来的受害人血迹中提取到了一家人以外的血迹样本!并且根据这份血迹做出的DNA样本对比,他们排除了名片主人张某立的嫌疑,或者说这至少可以证明当晚的行凶者确实没有他。
果然,狡猾的凶手就是想嫁祸于人转移警方的注意力,可见歹徒具备一些反侦察能力。那如果他真的具备反侦察能力,知道伪装现场、嫁祸他人,那他的行凶动机会不会也是刻意伪造的?会不会他就是冲着钱去的?因为那些钱,尤其是凳子外套里的那些钱放得实在有点太刻意了…
其实在案发现场,警方有发现几张和房间内摆设的物品一起掉落的百元大钞,这很可能就是凶手在得知屋主儿子戴建业报警后仓皇逃窜时不慎遗落的!
警方觉得两位凶手在逃离受害人屋内时都如此慌张,那么他们在逃窜的路上或许也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尤其作案现场遍布血迹,凶手身上一定沾满了大量受害人的血,他们不太可能穿着血衣带着凶器回家,很有可能在路上将之丢弃,于是民警们决定从凶手的逃跑路线上下点功夫展开搜寻。
这栋二层楼房坐北朝南,四周都是农田,两位第一时间火速赶来的民警并未在路上发现可疑人员,所以警方判断凶手的逃窜路线应该是北面。
果然就在距离案发地两公里一块空地的机井下,警方找到了几双胶皮手套、纱手套、丝袜、口罩以及一件黑色的外套,其中一双胶皮手套被利刃划出了一个口子,这正好和警方猜测凶手有受伤的情况相吻合,而黑色外套上更是检测出受害人的血迹,同时在这件外套的内衬上找到一块写有“王一件,欠10”的布条…很明显这就是凶手丢弃的作案工具,而那件外套内衬上的名字可能就是凶手的名字或者绰号。
巧的是蒙城县当地有一个小混混的外号就叫“王一件”,他和另外一位小混混经常到处勒索、敲诈、抢劫,而且这个“王一件”特别喜欢随身携带一把刀,就在409灭门案案发之前,蒙城县也发生了多起入室抢劫案,经过受害人的指认,行凶者就是这两人!所以会不会他们就是灭门案的真凶?
不过两人虽然承认了其他几起抢劫案,但对于此案却坚决不承认,而警方通过DNA对比后发现他们还真不是409案的凶手…(但也算歪打正着抓到了两个系列抢劫案的凶手)
这条线索被中断,警方只能找过一个新的思路。此时蒙城县公安局局长李智觉得那口机井非常隐蔽,四周杂草丛生,机井的主人因为担心有路过的人不慎掉入还在旁边堆了砖块警示,可凶手在晚上11点20分后的夜幕下能够迅速找到这里,这是不是说明他们就住在这附近对当地情况非常了解呢?
顺着这条思路,民警对机井所在的村子进行了重点排查,他们抽取了1000位村民的血样进行比对,可结果又让他们大失所望,竟然没有一个人的DNA能够比对得上。
这让局长李智感到非常困惑,因为直觉告诉他,自己的判断不会有错,凶手一定和这个村子有关系,或许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就在这时,一位负责现场调查做笔录的办案民警反应了一个细节,在他们走访调查期间,一个叫做何芳学的重点怀疑对象始终在偷偷摸摸观察着民警的行动,好像对这起案子特别的上心,几乎是民警走到哪他就跟到哪,更重要的是这个何芳学的儿子何明明曾经就在受害人经营的永康门业打过短工。
但如果说何芳学的儿子就是此案的真凶,那为什么DNA会比对不上呢?警方虽然没有抽取何明明的血液(当时说在外打工),可是抽取了他爹的血液样本啊?
难道?
反正这个时候的局长李智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断不会有错,所以他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猜想——何明明可能不是何芳学的亲生儿子!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民警们再次来到何家并对何明明的儿子做了DNA对比,一天过后,比对结果出来了,何明明果然不是何芳学的亲生儿子,同时他就是“409灭门案”的真凶之一!(我不知道这何芳学大爷得知此事后哭没哭?当然,警方也没透露何明明是何芳学抱养来的还是“喜当爹”来的…但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抱养来的警方都会交代的,公安局当年登记也要入档案的,可他们明显不知道所以一开始才只提取何芳学DNA的,而且如果是抱养来的何芳学他紧张啥?所以…真把我给逗乐了)
获得了真凶的身份之后警方下一步就是要知道他的去向。根据当年他在永康门业打工时留下的QQ号码警方假装成女网友和他取得了联系,并且得知他已经逃往吉林省的农安县。于是警方便通过聊天博得了他的信任并要求他出来见面伺机抓捕,不知是计的何明明爽快的答应了见面要求,这让民警喜出望外。
然而,警方高兴地太早了,因为当他们火急火燎地赶到农安县时发现何明明突然消失了,不仅没有再和警方联系甚至连QQ也多日不曾登陆过了…
这让负责抓捕何明明的蒙城县公安局主检法医师田文警官无比懊恼,难道是自己暴露了?没理由啊?就这样,风尘仆仆赶来的田文警官无奈地在农安县等待了好几天,但始终都没有任何消息,难道他还能凭空消失不成?
估计换做其他民警来实施这个抓捕行动碰到这种情况都会悻悻而归了吧?去哪里找人?连QQ都不上了,电话更没有,人要是真的察觉到了什么应该早就跑了,要想再抓捕那就如大海捞针了。但身为蒙城县公安局的主检法医师,可能…对尸体“情有独钟”吧…所以这让他突然萌发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会不会这人死了?要不要去太平间或者殡仪馆碰碰运气?
一般情况下听到他这种“NC的想法”都会以为是工作、抓捕压力太大导致精神恍惚了吧?人家消失了就是逃了啊?好端端的怎么可能死呢?反正我和另外两位陪同他去抓捕的民警都是这么认为的…
但田文警官还是想去殡仪馆碰碰运气试试看,所以抱着这最后的一丝希望,他走进了农安县殡仪馆。巧的是殡仪馆的冷藏室里前几天确实有送来一具无名男尸,田文警官激动地马上就要求开袋验尸,于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裹尸袋内装着的真就是“消失”了一个星期的何明明!
这…真的是亮瞎我了,我长那么大还是第一次听说警方抓博嫌疑人扑空后【在没有任何明确线索嫌疑人已经死的前提下】是直奔殡仪馆的,神来之笔啊!
他是怎么死的呢?为什么会在约定了见面之后突然死了呢?本来自己就是主检法医师,巧了,自己来验尸吧…(我寻思着蒙城县公安局是不是算到了这一切?有这么巧的么?)经过尸检,田文发现何明明死于农药中毒。
是自杀还是他杀?为了解开谜团,在农安县警方的配合下田文警官前往何明明生前居住的一家旅馆进行了现场调查,在何明明房间的床头柜上他发现一个装有农药残留的花生牛奶瓶,但现场的勘验却没有发现有外人进入的痕迹,也就是说他是自杀?
这就很奇怪了,他没有理由自杀啊?因为就在他睡过的那张床上田文发现了许多头发碎屑,应该是刚理完发不久,而旅馆对面的一家理发店老板也回忆说他自杀当晚确实有一个长相和何明明照片特别相似的人前来理发,而且还说了是去见网友。所以他如果还想着见网友为什么突然要寻死?
旅店老板说何明明当初是一个人前来住宿的,并没有同伴,不过据她回忆,何明明死亡那天理完发返回旅馆后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而是走向旁边的另一间客房敲响了房门,随后他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更奇怪的是这个房间的客人是跟何明明同一天入住的,且在他死后又突然退房了!
这个线索让田文警官眼前一亮,会不会这里面住的人就是何明明的同伙、“409灭门案”的另一位凶手?
通过住宿时的登记显示何明明当晚敲响的那间房门的客人名叫于来友,36岁,河北隆化县人。田文警官走进了于来友之前租住的房间进行现场勘查,并没有发现什么线索,不过他的房间窗户上正好能够看到何明明当晚理发的那间发室,会不会是于来友趁其去理发期间偷偷闯进何明明房间后下毒将他毒死了呢?但这个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何明明喝下的是灭多威农药,这种农药气味是最大的,别说混入牛奶,即便混入香水中都有一股浓烈的刺激性气味并且难以下咽,如果是于来友偷偷下毒,何明明是不可能不发现自己喝下的是农药的…
看来一切的谜底都要找到这个于来友才能解答。幸好,没几天哈尔滨警方就告知蒙城县警方他们将潜逃至哈尔滨的于来友抓获!
很快,于来友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告诉警方,自己在一家餐馆做厨师时何明明是他的徒弟,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何明明对于来友特别言听计从,视他为“再生父母”、“人生导师”…所以本就不想辛苦赚钱的于来友就和他商量着一起去抢劫…他们经过细致的筛查和蹲点后最终选择了何明明曾经打工过的永康门业实施犯罪行为。
那他们当时究竟抢了多少钱呢?
他们一共抢了800块;
他们为什么留下4万故布疑阵呢?名片上的血指纹是不是他们故意设计的栽赃计谋呢?
什么4万块?他们真没注意到…而名片上的血指纹确实是于来友在杀害张保梅后为她按下的;
何明明究竟是不是他杀的呢?
真的不是,他们逃到农安县入住旅馆的第一天就买好了农药,因为于来友一直就想杀他灭口,而且他知道何明明非常听自己的话,所以就约定,哪天看警方找上门的时候两人就喝农药自杀。那天晚上于来友在窗台看到何明明去对面理发,知道这个招摇的徒弟会是祸害,一定要除掉,于是假装喝下了农药躺在床上装死!理完发何明明敲门一看师傅已经服毒死了,岂能苟且偷生?所以毫不犹豫地就回到自己房间一股脑喝下了农药…在确定何明明死透了之后于来友立即退了房并重新开始了潜逃之路…
简直无语了!一个傻子,一个戏精,为了800块杀5人?至于吗?而且如果不是巧合(我估计蒙城警方人手不够了吧?让法医师去抓捕),如果不是田文警官“不走寻常路”,如果不是他的责任心,直接“打道回府”汇报工作,估计于来友这个戏精还真就瞒天过海了…
破案的过程中还连带破获了一起系列入室抢劫案,还把人家“喜当爹”的事情给揭发了,神奇的案子,看的我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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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孩子并不全是天使
很多人说世界城市的文明史本质上就是一部河流史,纽约有哈德逊河、伦敦有泰晤士河、巴黎有塞纳河。作为英国八大核心城市的纽卡斯尔也不能免俗,那是一座位于泰恩河畔的城市。然而在1968年,这座美丽的港城却被恐怖笼罩着。
5月25日,四岁的男童马丁·布朗被杀死在一座废弃的工厂内,他是被勒死的。没过几天斯科茨伍德的一所幼儿园在深夜被人闯入,罪犯大肆破坏设施,并且留下了两张纸条,宣称他们对布朗的死亡负责。纸条留下了两个名字,玛丽·贝尔和诺玛·贝尔。当地警方辨认了纸条的字迹,他们认为潦草生涩的字迹应是孩童所为,这是一个可笑的恶作剧,并未予以重视。
7月31日,惨剧再次发生,三岁的男童布莱恩·哈瑞被杀死在一个旷野的垃圾场中,死状惨不忍睹,他的肚子上被剪刀刻下了一个大写的“M”,大腿被划伤,头发被剪得支离破碎,连小弟弟都被剪断了。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带血的剪刀,但是他们仔细勘察才发现,男孩是被勒死的。在死后凶手返回了现场,对死者进行了二次伤害。
如此丧心病狂的杀手在当地引起了恐慌,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受害者什么时候会出现。这时候布莱恩的姐姐给警方提供了一个线索,有个小女孩曾经告诉她知道布莱恩在哪,那个女孩叫玛丽·贝尔。她和朋友诺玛·贝尔经常在一起,但她们并非亲姐妹,只是姓氏凑巧相同而已。
诺卡斯尔警方想到幼儿园里的纸条,赶紧锁定了这两个人,玛丽·贝尔,11岁,单亲家庭出身,母亲是个应召女郎;诺玛·贝尔,13岁,工人家庭出身,父母都是工人。但警方清楚,想让检察官相信年仅10几岁的女孩是连环命案的凶手是很有难度的,他们首先突破了诺玛,诺玛向警方提供了证词,证实是玛丽杀害了布莱恩。
警方迅速的传唤了玛丽,但这个刚刚过完11岁生日的女孩却让警察们大吃一惊,她表现的根本不像个孩子,玛丽口齿清晰的矢口否认一切。于是警方又采取了诱供的办法,骗这个小女孩说有个男人在事发地附近的铁路目睹了一切。女孩冷笑说“那个人的视力一定很好呢”,警察见女孩漏出马脚立刻追问“你怎么知道他视力好”?女孩也意识到自己露出了破绽,她却不慌不忙的说“因为视力好才能看到不在现场的人”。
警方见诈不出线索,只好使撒手锏,告诉玛丽她的同伴已经提供了证词。玛丽的反应又让警察们大吃一惊,这个女孩反咬一切都是诺玛做的,自己试图阻止,但没有成功。侦查再次陷入僵局,幸好第一个死者马丁的家属提供了辅助证据,警方才得以用谋杀罪将两个女孩起诉。
马丁的家属提供的辅助证据是什么呢?是人性中极恶的一面!马丁死后没多久,两个小孩就找到了马丁的阿姨,并不断的问她“马丁死了你难过吗”?“你想念他吗”?“你有为他哭过吗”?
并且玛丽还骚扰过马丁的母亲,她会敲马丁家的门问:“马丁在家吗?”
马丁的妈妈回答:“马丁已经死了。”
这时的玛丽则会狞笑:“我知道啊,我只是想看看他的棺材。”
就这样,一场法庭大战展开了,两个女孩互相指责对方是凶手,当时的科技也不足以通过物理证据判断到底谁是真凶。法官通过观察发现诺玛比较像一个正常的孩子,会哭、会激动、会大喊大叫,而玛丽一直表现出超人的冷静,举止完全不像个孩子。于是法官只能依靠直觉判定玛丽有罪,处以终身监禁,诺玛则无罪释放。
即使如此,玛丽依然非常冷静,她质问法官“只是因为我看起来聪明一点,罪名就要落在我的头上”?我想即使是法官也可能在某些时候犹豫过,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偏见之下作了错误的判决?事实证明,并没有。
1980年7月,年满23岁的玛丽在精神评估正常后出狱,隐姓埋名的生活。然而长期的牢狱生涯让她不是很适应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贫穷起来,于是她在1998年出版了一本书名为《听不见的哭声》。在这本书中详细讲述了自己的童年,并且承认就是自己杀死的马丁和布莱恩,原因是母亲长期虐待,让她向更弱小的孩子发泄。
每次看到这个故事我都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这绝不是一个十岁女孩应有的行为,她与魔鬼如此接近。即使在她出版书籍时依然打开了地狱之门,从那以后,无数变态杀手、极端狂徒纷纷开始撰写回忆录并公然出版。因为她以言论自由为名,打赢了一场关于禁止那本书出版的官司。很多时候,孩子并不都是天使,也有一些更接近纯粹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