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遗失怎么办(职工档案可以补办吗)

网友提问:

职工档案现在还有用吗?丢失如何补办?为什么不电子化?

优质回答:

2024年之前,职工档案肯定是有用的。

因为职工档案是退休中人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唯一凭据。

退休中人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必须以档案中的初次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为准。

没有档案,没有初次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将无法认定退休中人的视同缴费年限。

至于2024年以后,参保是否还需要职工档案,现在还不好确定。

职工档案丢失,是件比较麻烦的事。

如果是有单位的职工,补起来还不算太麻烦,因为职工档案中的各项资料,单位和档案馆应该都是有备案的,重新整理、补齐、装订起来即可。

如果是下岗职工,补起来比较麻烦,也是需要去市、区档案馆查询原始资料,查询原始资料后,需要复印,盖上档案馆公章,然后再去劳动局进行盖章备案后,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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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

你有职工档案,应该就是在体制内待过的。即便已经脱离体制内。但是后期办退休的时候,还是会用到。所以在退休前确定自己那段时间的档案在哪里,方便退休的时候使用。

点在档案是在电子化。但是每天不断产生的档案材料很多,以前纸质版材料电子化也是有优先顺序的。而且并不是所有材料都能用电子档形式的。

后期即便电子化普遍了,也还是无法替代一些非电子化的档案记录。

如果你的职工档案已经丢失,那么可以补也可以不补。如果档案里的材料对你退休金没有什么影响,那么你可以不用补。如果有影响,你还是要补,首先看单位在不在,在的话,找单位人事部去咨询补办流程。如果单位不在了,那么你只能去其上属单位去补一些证明。

对弈遗失多年的职工档案,补办起来还是会花费一些时间的,要有耐心和计划。

其他网友回答

职工档案现在已经逐步电子化了,但目前仅限于个别国企和企退人员。职工档案是办理退休的依据,如果涉及丢失问题,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向属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出具受理单等证明性材料,然后由档案管理部门(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档案室)对档案关键材料进行补办。如果是在人社局下属的人才中心或者劳动保障代理中心存档,就得个人补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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