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地方管理制度(商朝实施了怎样的统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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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的朝廷是如何统治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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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王朝的国家结构,以往学术界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商王国是一个统一的君主专制的大国”,“商王对诸侯如同对王室的臣僚一样……诸侯政权对商王室的臣属关系,在实质上,就是后世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一种初期形态”[15];或者说商朝是“比较集中的中央权力的国家”[16]。第二种意见认为商朝时期并不存在真正的中央权力,而把商代看作是一个由许多“平等的”方国组成的联盟[17],或者称之为“共主制政体下的原始联盟制”国家结构[18]。在这两种意见之外,笔者近年曾提出,包括商朝在内的夏商周三代都属于复合制国家结构,只是其发展的程度,商代强于夏代,周代又强于商代。在夏代,其复合制国家的特征主要是由夏王乃“天下共主”来体现的;而到了商代,除了商王取代夏而成为新的“天下共主”外,其复合制国家结构更主要的是由“内服”和“外服”制来构成的;到了周代,周王又取代商而为“天下共主”,其复合制国家结构则通过大规模的分封和分封制而达到了鼎盛[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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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朝的复合制决定了它属于民族的国家,其民族就是华夏民族,只是它与夏代时的华夏民族一样,还属于“自在民族”,而且在民族内部,亦即在复合制王朝国家内,部族间的界线并没有消除。民族内保留有部族,这是因构成王朝国家的许多属邦是分属于不同部族的缘故。维系商代华夏民族的纽带,一是这种复合制国家结构,二是自夏而来的、由商所继承的以礼制、典章为核心的大中原文化。这就是孔子所言,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它们之间只是有所损益而已。商代的复合制王朝国家是此时华夏民族的外壳,也是它的基础,是维系民族一体性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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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帝喾的妃子简狄机缘巧合之下吃了传说中的神鸟(玄鸟)蛋生下了商人的始祖契,这就是”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由来,它赞颂了商人高贵的出身,也揭示了“商”这一国号的起源。约公元前1600年,商汤建立商朝,定都镐京,初步建立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商朝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统治地方:1.通过垄断神权来强化王权,2.通过内服和外服的行政制度来做日常管理。

一、通过强化自身神鬼代言人的身份垄断祭祀权,并拥有卜筮最终解释权

夏商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神鬼崇拜的氛围浓厚,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宣传自身就是受命于天,将天归纳为自己的权力本源,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神化自己后,商王进一步垄断了祭祀权并拥解释卜筮之权。商代政治的突出特点是敬鬼事神,在此背景下,大小事务基本都要通过占卜解决,拥有解释权的商王就有最终的裁决权。目前殷墟发现的15万片甲骨中,除了少量为商王室记事外,其他都是商人占卜鬼神的记录,上至战争,下至出行,疾病,收成等等。商王通过祭祀,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求地方各族向纳贡,对外战争时出兵协助,平时由于他神的代言人的身份不敢兴起反抗之心。

盘庚借天迁都

“予迓续乃命于天,予岂汝威?用众畜奉汝。。。。。。故有爽德,自上其罚汝,汝罔能敌。”《尚书·盘庚》

二、通过“内服”和“外服”的制度建立起一套中央领导地方的体系

“服”的本意是指服侍天子,内服是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也叫商、中土,商王在此拥有绝对支配权;外服是诸侯方国管辖的领地,也叫方土。商朝建立之初,其直接控制的领地虽不够大,但在当时都是精华区域,实力最强,并拥有神权加持,能够支配各方国,形成臣属关系。但这种臣属关系并不稳定,有的时候附属国基于自身实力的提升,可能会与商王处于战争状态。周本来是商朝西方的一个强大方国,因实力提升灭亡了商朝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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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实行“分封制”,官僚体系大致可以分为所谓的内廷官和外廷官,而这些官员都是中央官员。商朝施行分封制度,地方由诸侯统治,诸侯内部的官吏设置等,目前发现的甲骨文中还没有这方面的记录。

商朝的地方诸侯有侯、伯、男、甸不同的称号。侯、伯是较大的诸侯,男、甸较小或较远。与后世不同的是,商朝保留了前代母系社会的一些特点,女性也可以被封为诸侯并统帅军队。甲骨文中就有“辛巳卜,贞登妇好三千,登旅万,呼伐□”说在辛巳这一天卜问,以命令妇好这个人统帅一万多人的军队去讨伐某某地方。这里的妇好,就是商王武丁的妻子。

商王才能以诸侯之长和盟主的身份对外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去命令个方国的首领。这种命令称为“呼” 或 “令”。殷墟卜辞中有许多商王“呼”(“令”)某候、某伯的记载,说明商王对这些方国必然有控制的权利。就连西方最强的周国,名义上同样也承认商王是天下最强大的国家。

诸方国与商王国的关系也是很复杂的,或者敌人或者朋友,再或者就是投降或者叛变,而有的还可以长期的当做盟友。殷商与方国是同盟的关系,而商王影响力完全看在商王国势力的兴衰,只有在政治和经济实力富足的情况下,商王国才能凌驾于那些方国之上,把自己当成中央王国。

关于商王朝的国家结构,以往学术界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商王国是一个统一的君主专制的大国”,“商王对诸侯如同对王室的臣僚一样……诸侯政权对商王室的臣属关系,在实质上,就是后世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一种初期形态”;或者说商朝是“比较集中的中央权力的国家”。第二种意见认为商朝时期并不存在真正的中央权力,而把商代看作是一个由许多“平等的”方国组成的联盟[17],或者称之为“共主制政体下的原始联盟制”国家结构,在这两种意见之外,笔者近年曾提出,包括商朝在内的夏商周三代都属于复合制国家结构,只是其发展的程度,商代强于夏代,周代又强于商代。在夏代,其复合制国家的特征主要是由夏王乃“天下共主”来体现的;而到了商代,除了商王取代夏而成为新的“天下共主”外,其复合制国家结构更主要的是由“内服”和“外服”制来构成的;到了周代,周王又取代商而为“天下共主”,其复合制国家结构则通过大规模的分封和分封制而达到了鼎盛

商王朝的复合制决定了它属于民族的国家,其民族就是华夏民族,只是它与夏代时的华夏民族一样,还属于“自在民族”,而且在民族内部,亦即在复合制王朝国家内,部族间的界线并没有消除。民族内保留有部族,这是因构成王朝国家的许多属邦是分属于不同部族的缘故。维系商代华夏民族的纽带,一是这种复合制国家结构,二是自夏而来的、由商所继承的以礼制、典章为核心的大中原文化。这就是孔子所言,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它们之间只是有所损益而已。商代的复合制王朝国家是此时华夏民族的外壳,也是它的基础,是维系民族一体性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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