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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哪个皇帝下的《罪己诏》最多?哪个的又最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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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罪己诏最多的皇帝应该是清朝顺治皇帝。
顺治帝在位十年,十四岁亲政,在他亲政后,史书上说:“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又留下了一道“罪己诏遗书”,列举了自己的十四条罪状。有人认为,顺治检讨自己“触及灵魂,实属亘古第一人。”但未记载其下发了多少罪已诏书。
至于最管用的,这个不好说,因为历史上管用的罪己诏非常多,不管用的也非常多。我在这说一下比较有名的《轮台罪己诏》这是汉武帝的罪己诏书。
《轮台诏》大意是,否定部分臣子主张将战争升级的轮台屯田计划,并对派李广利出征匈奴表示悔恨。表示当今政事,最要紧的在于,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同时武帝要求各级官员提出补充武备的方法。
它的做用在于,重新启用汉初无为而治的思想,与人民一起休养生息。
轮台罪己诏也是现在保存的中国历史上内容最丰富最完整的罪己诏,它的颁发,始汉朝结束了常年的战争,把汉朝从崩溃的边缘拖了回来 。
以上便是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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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爱面子,人都有自尊心,但放下面子向别人承认错误的人难得,尤其是帝王,帝王作为九五之尊,天子,能主动承认错误,这需要勇气,也需要胸襟。
历史上下《罪己诏》的帝王不多,能下《罪己诏》的帝王都不是泛泛之辈,有些帝王的《罪己诏》只是哗众取宠,有些则是发自肺腑的《罪己诏》,是真诚的。当然,这个可以从《罪己诏》的内容看得出来。在古代的圣旨,有两种书写形式,第一种是臣子代写,这种称之为“皇帝诏曰”,另外一种则是皇帝亲自书写,称之为“皇帝制曰”。
两种的区别很大。由别人代写的圣旨,表现的比较草率,不够重视,皇帝亲自写的才比较重视。历史上最有名的皇帝下过《罪己诏》,他就是汉武帝刘彻。刘彻这个人,能文能武,早年的刘彻颇有些宏图大志,消灭匈奴,富国强兵,轻徭役减赋税,算得上是千古明君。娶了卫子夫为皇后,于是更加勤政爱民。
但是晚年的汉武帝,可能是年龄大了,比较怕死,尤其是帝王,好不容易造下这丰功伟业,被人伺候惯了,加上秦始皇的时代距离他很近,心里时时刻刻想着长生不老,于是专门请了术士为其修炼长生不老,丹药服用多了,人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差,精神状态也越来越不好,甚至有些精神恍惚,通常不知道自己做过的事情。
在汉武帝晚年,刘彻比较多疑,加上小人的构陷,于是酿成了“巫蛊之祸”,皇后卫子夫成为最大的牺牲品,卫青死后,卫家失势,加上卫子夫被“巫蛊之祸”所害,整个卫家遭到灭族。成为汉武帝晚年最大的悬案,当汉武帝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他做错了,悲痛不已,于是才下了《罪己诏》,这份《罪己诏》应该是最感人至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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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所谓“罪己”,就是自我批评。而“罪己诏”,就是皇帝的自我批评。普通人做个自我批评很简单,但到了皇帝那里就有点不一般了——皇帝的话不仅是“金口玉言”,而且在皇权社会里,让领导认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中国历史上的皇帝“罪己”就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从时代上来看,自汉以降,历朝历代几乎均有“罪己”,两宋和清代较为集中,但最有名的却是汉、唐的两次。
从内容上来看,以发生自然灾害和战争为最多,施政失误为次,其他的就无关痛痒了。下面,只把几个有特点的作一简单梳理。
汉。汉武帝刘彻《轮台罪己诏》,这几乎是历史上第一个也是认识最深刻、影响最深远的一次自我批评。开篇即振聋发聩:“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靡费天下者,悉罢之!”通西域、收盐铁、却匈奴、辟西南,却又尊儒术、兴巫蛊、断国本,刘彻一生毁誉参半褒贬不一。但是,《罪己诏》所反映出来的“罪”却是不争的事实:无穷无尽的征税、无穷无尽的战争、无穷无尽的消耗,国力殆尽、民生凋敝……穷一国之力去实现其个人所谓的“千秋伟业”,刘彻的《罪己诏》罪得其所。
唐。公元783年,藩镇叛乱,京城长安失守,德宗李适仓皇出逃。次年(兴元元年)正月初一,李适颁布著名的《罪己大赦诏》。这篇罪己诏有名之处在于,李适贵为九五至尊,不怨天不尤人,真正从自身找原因,而且诚惶诚恐、言辞恳切,如:“小子惧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死生流离,怨气凝结,力役不息,田莱多荒……转死沟壑,离去乡闾,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驯致乱阶,变兴都邑,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罪实在予!”史传,文武百官和天下百姓听到后,“四方人心大阅……士卒皆感泣”。先不说效果如何,光这份态度就足可为后世法。
宋。因为最为思想开放和言论自由的缘故,两宋(尤其是北宋)的皇帝活得特别憋屈,随便一个言官就能搞得他们下不来台,所以宋代的皇帝最具自我反思和自我审视的精神。太宗赵光义、英宗赵曙、神宗赵顼、徽宗赵佶、高宗赵构和孝宗赵眘都办过。大部分没意思,最遗憾的是神宗的罪己,他自我检讨的竟然是认为王安石新法触怒了上天,然后新法被第一次废除。徽宗的第一次最无厘头,竟然是在征方腊的过程中“被罪己”:主帅童贯为瓦解方腊的军心,替徽宗炮制了一份“罪己诏”,徽宗深刻而痛心疾首地检讨了自己在花石纲等事件中存在的错误,说这都是底层官员的自作主张,对此将坚决予以改正,结果让方腊拼凑起来的“义军”一哄而散。
明。崇祯八年(1635),张献忠突袭凤阳,掘了朱元璋的祖坟,十月底,崇祯下罪己诏,说祖坟被挖、农民起义以及用人不当等都是他的责任。
清。没想到的是,作为中国历史顶层皇权和底层奴性的最巅峰,清代竟然有六位皇帝进行过罪己,但是,除了光绪帝因为京城沦陷和不平等条约的签订等真正进行自我检讨外,其他的都不足为观。尤其是乾隆,他居然是因为自己珍藏的字画被烧而颁布的“罪己诏”——这个糟老头子,一辈子就没靠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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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相当于现在的检讨书,是古代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的过失、过错时通过口谕传达或写成文书来告示天下。
“罪己诏”通常在三种情况下出现:①君臣错位(比如君王袒护臣子的过错);②天灾造成灾难;③政权危难时刻。用意都是自责,有情节轻重之分。
根据记载,“罪己诏”起源于大禹登上帝位后的“禹、汤罪己”。严格意义上的罪己诏是从秦朝开始的,始于汉文帝,终于清王朝。
本来罪己诏是帝王知错认错的好时机,但是由于古代帝王的秉性不同、修养不同,罪己诏的意义也有区别,所起的功效也不同。有的能使帝王的头脑清醒,如汉武帝刘彻的“轮台罪己诏”就是提醒自己要时刻想着百姓的生活,“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有的是想求得人们的理解和谅解,如唐玄宗李隆基的罪己诏是在安史之乱如火如荼,唐玄宗携杨贵妃出逃时,在无奈的情况下写的;也有的是用来装点自己、做应急用的;也有是在高危情况下临时抱佛脚用的。
中国历史上罪己诏最多的皇帝是清世祖,清朝第三位皇帝顺治(爱新觉罗·福临)。包括天灾造成灾难在内的罪己诏一共写过14个。由于过去封建社会的影响,帝王认为他是上天派他来替上天管理百姓的,所以认为天灾,比如久旱、大风沙、大雷、蝗虫等都是上天来惩罚他的,认为是自己有过错,所以在天灾造成灾难时就会写罪己诏。这是很迷信的想法与做法。这也能说明,顺治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
唐朝的第十一位皇帝,唐德宗李适的罪己诏是最管用的。在“泾原兵变”后,唐德宗颁布了挚诚感人的《罪己大赦诏》,这篇《罪己诏》除了历数李适自己的罪过之外,还重点提到了中间架税、垫陌钱,以及各种苛捐杂税的罢废,也宣布对叛乱诸藩及其所有胁从者一概赦免等。诏书颁布后,百姓人心大悦,士卒都受感动。不少叛乱军队归顺了朝廷,内乱局面得以控制,国家得到了暂时的安定。但是在他的执政后期,又重新在全国范围内增收间架税、茶叶税等苛捐杂税,导致民怨日深,致使李唐王朝不但没能在唐德宗时期实现“中兴”,反而更加走向衰败。
历史证明,明君以《罪己诏》为转折点,可以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昏君不屑于以《罪己诏》为遮羞布,等待他的当然是灭亡;而庸君则可以用《罪己诏》作为挡箭牌,换来国家短暂的安宁。尽管《罪己诏》最后带来的结果并不可预测,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如果唐德宗没有《罪己诏》而颁行天下,则后果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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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皇帝最多不知道,但不管哪个皇帝下的多,都没卵用!执法部门没有监管执法的话,就一定会徇私枉法!谁监管皇上呢?言官?已经下了罪己诏,你言官没办法说别的!你要赶上朱元璋这类小心眼的。回头一只蒸鹅就送走了!其实看看现在你也就明白了,现在有个节目叫问政什么,湖北搞了好久了。就是跟部门负责人上电视,被直接问责!以前还挺有用的。现在,遇到问题就老脸一红,说几句,我们错了,一定整改!就绝对没有以后了!这种节目就类似于罪己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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