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阳光教师

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每一位教师都应该是“阳光教师”。在我眼里,阳光教师就应该是性情中人,能够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发现个性不同的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为学生的点滴进步而高兴,为学生的热情问候而感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而欢欣鼓舞,为学生的失误不足而扼腕叹息。只有真正和学生融为一体,和学生同喜同乐,同悲同哭,才能真正搞好教育教学工作。
不可否认,现在不少教师缺乏对事业的投入,更不敢在学生面前全面展示自己。面对天真无邪、活泼好动的学生,他们总是把自己装扮成“真理”的化身,总是板着面孔,高高在上,极力维护着“师道尊严”。长此以往,教师就成了“装在套子中的人”,又怎能发现学生的可爱,谈何激情洋溢地进行教育教学?学生就像一片片碧绿的树叶,他们身上焕发着美丽的青春和蓬勃的生机,一个没有阳光般明媚心理的教师必定缺乏发现的眼睛,也就很难得到学生的认同。
作为性情中人的阳光教师,起码要具备三个特点:
一是善解人意,能理解学生。不仅知道学生心里在想些什么,喜欢什么,能针对学生的心理特征来实施教育;而且能够融入学生的生活,体会学生的感受,了解学生的需求,尽可能做学生的好朋友。
二是放下架子,平易近人。阳光教师不会高高在上,整天都板着脸。阳光教师总是保持一张笑脸,时时用积极的心态感染学生,并且有错就改,从不掩饰自己的错误。
三是平等待人,不分厚薄。阳光教师真正在乎班里的每一位学生,不管他是好学生、中等生,还是所谓的差生,都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特别是组织一些活动和需要学生帮忙时,阳光教师不会总记得那些好学生,他会让全班学生都参与,都把自己的才华展现出来。
发表于2004年12月《山东教育》中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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