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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的问题是,孔子的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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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意思尽人皆知,毋庸赘述。我想应该从另一个角度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是如何做的。
鲁定公10年,孔子作为鲁国的大司寇,以宰相(摄相国)的身份陪同鲁定公在夹谷会见齐景公。齐国在夹谷会盟处,垒起三阶土台,按诸侯间会遇之礼相见。鲁定公与齐景公登坛相互献酬礼毕后,齐国官吏奏请:“请演奏四方的舞乐。”齐景公说:“好。”于是莱夷乐人打着旌旗,挥舞羽毛、彩缯,手持矛戟剑盾,击鼓呼叫而到来。孔子快步登坛,离台阶还差一级时,挥袖呵斥:“我们两国的君主举行友好盟会,夷狄的舞乐为何在此!请命令有关官员下令撤走。”主管官员请示景公。景公只得挥手让他们离去。
过了一会儿,齐国官员奏请:“请演奏宫中的舞乐。”齐景公说:“好。”艺人侏儒便演戏调笑而上前。孔子又快步登坛,还差一级台阶时,说:“贱民而胆敢蛊惑诸侯的,罪该诛杀!请命令有关官员执行!”结果艺人侏儒都被处以腰斩而手足分离。
这是出自《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按理说,齐鲁两国在齐国的夹谷会盟,酒足饭饱以后,看个演出也是一番好意,可是,孔子认为不符合周礼。横加制止,更把演出的侏儒给腰斩了!齐国当时也碍于两国关系,以及孔子的周礼的权威,也只好忍让。
由此可见,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自己做的与其倡导的真不是一会事!也许有人会说那是为了捍卫外交礼仪。其实,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已经很久了,孔子也是到各国搜集,现蒸现卖而已。他在夹谷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他自认为是西周的礼仪。对不对,只有他自己知道!也可以说,谁违背了他的心目中的礼仪,他可不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是要杀人的!
不是吗?孔子在担任鲁国大司寇后的第七天,立即派人将少正卯诛杀于两观之下。不仅如此,孔子还戮了少正卯的尸体,并将其遗体在外面晒了三天。
其爱徒子贡问孔子:“夫少正卯,鲁之闻人。夫子诛之,得无失乎?”
然而孔子却说:“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以不诛也!”
由此,2000多年前,孔子首创了思想犯的罪名,并处以极刑!
由此可见,孔子所不认可的,哪怕像少正卯这样的鲁国有名望的人,也不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直接利用手中的权利杀掉!
为什么?当年孔子办学,少正卯在他对面办学。结果孔子的学生三盈三虚,都跑少正卯那里听课了。现在,当了大司寇能不报复?!
综上所述,对于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定要辩证的理解,应该正确地选择,己所不欲,是否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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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有这么几层意思:
1.但凡自己不愿意别人如此对我,我也不应该如此对待别人。
2.连自己都不愿意做的事情,就不要强迫别人去做。
3.自己不愿意承受的事情,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
4.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语出《论语·颜渊篇第十二》,是孔子“仁”的范畴的核心原则,它所表达的是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这一准则要求人们无论是在居家生活、还是人际交往乃至一切社会活动中,都应该本着尊重他人、体谅他人、理解他人的心态去展开活动。孔子认为,这种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行为准则实际上就是“恕”。
如果人们在一切社会互动领域中都能贯彻好“仁”这一准则,那么就能做到“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就会在自己的行动中充分体现出“仁”的品德。试想,如果社会上人人都在抱怨,无论在哪都有抱怨,成天这也不对那也不好,怨声载道,怨气冲天,这样的人多了,社会风气又怎么能够清、净?因此,在孔子看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一种价值取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教导我们: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要求和行为作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每个人都应该具有宽广的胸怀,容人的雅量,待人处事切勿心胸狭窄,斤斤计较,而应宽宏大量,以宽恕之心对待他人。倘若自己都不愿意做的事情,硬推给别人,这样不仅会破坏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适得其反。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人生在世除了关心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这是一种礼仪,更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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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虽然仅仅八个字,却包含着极为丰富的思想。仅从字面上理解似乎很简单,人们所熟知的一些成语,也可以对这句话进行一些概括,比如:
“强人所难”、“逼良为娼”、“勉为其难”、“强奸民意”、“赶鸭子上架”等等,这些成语,皆为贬义词。所谓的贬义,即为人们的道德、伦理、准则、人性所抵制和反对的。因为,这类成语是人与人之间行为的一种描述,却由于双方关系的极其不对等或不平等,因此就出现了施加与接受的被动关系。而被动者的后果或体验,如果也用成语来表达,则更加丰富,如:
“万般无奈”、“无能为力”、“束手无策”、“无计可施”“一筹莫展”、“迫不得已”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被动者的弱小和卑微。
孔子的这一思想,首先针对施政者,要求为政者使用民力时,就如祭祀天地祖宗一样慎重、虔诚,而不能恣意妄为,使民众陷于劳苦。
针对一般人而言,要求“躬身自厚而薄责于人”,即多自责,少责人,以及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等。
这些思想,与中国共产党所奋斗的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服务以及倡导的公而忘私、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秀的施政方略何其相似。
做为我们普通人而言,生活中要懂得换位思考,如果自己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他人。这样一个很简单的“将心比心”道理,懂了就去身体力行地做,因为你种下什么,收获的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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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这句话通俗易懂,意为:自己不喜欢别人的污言秽语,就不要再恶语相向;自己见到他人不文明的行为而愤怒,那就不要去做与他人同样的行为;别人侵犯了自己,自己就不要再去侵犯他人,等等。
他告诉我们:人生在世,要传递正能量,阻断不文明,善于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以良好的言行示范他人。只有这样,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会更加和谐、文明和安全。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见到类似的案例:认识或不认识的双方发生争吵,一方张嘴骂人,恶语连篇;另一方不甘示弱,以牙还牙,结果导致矛盾升级,不可收拾,甚至酿成悲剧;再如,看到有人随手扔烟头、吐痰等不文明、不雅观的行为,自己深恶痛绝却不警戒自己,也在公共场所做出了类似的行为;还有,遇见有人偷东西,自己明知违法,也去以身试法,导致身陷囹圄。如此案例,屡见不鲜,教训深省。
总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包含着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倡导人们强品德修养,规范言行举止,明辩是非对错,善于换位思考,不做亏心事和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同时,也劝导人们在为师、为长、为官中,当好他人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他人遵守的,自己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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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吵架的时候,你干不过就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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