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人大代表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你怎么看?
优质回答:
我支持这个提案。婚姻中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本身存在着其合理性,所以可以通过立法将这种合理性转化为合法性。
现行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的规定,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多数的离婚案件都是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简言之,现行法律的规定主要是将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这样的规定虽然保证了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上的平等权,但是没有考虑过婚姻中过错一方应当对自己的过错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付出的代价。
对于很多普通的民众来讲,婚姻中过错方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有着其天然的合理性。
但是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这种合理性显然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所以很多即使有一方出轨的离婚案件,也只能是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其夫妻共同财产,这显然与很多普通民众的主观意愿相违背。
为什么要支持离婚中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首先规定离婚案件中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符合绝大多数普通民众的法律期待。
其次,这一规定有助于构建稳定和谐的夫妻家庭关系。通过通过立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过错方他不分或者是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这就相当于在离婚案件中对过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上惩罚。这也使得过错方在离婚中净身出户,有了法律上的忙明确依据。
这在无形当中增加了婚姻中过错方的过错成本。更让每一个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净身出户成为一种极大的可能。
所以我认为这一规定完全有明确实施的必要。当然所谓的婚姻内过错方必须有充分有效合法的证据加以证明。
现行法律下离婚中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可能。
虽然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离婚中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但是在现行的法律下,也可以实现离婚案件中过错方不分少分财产的可能。简而言之就是也可以让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
具体操作就是,双方在婚前自愿签订婚内协议,通过协议的方式规定,过错一方在离婚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是净身出户。通过这样一个婚前的约定可以保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得以受到惩罚。
希望这次的两会能够通过这个代表的这一提案,让离婚中过错方净身出户,成为法律的明确规定。
其他网友回答
这个建议其实可以。
关于不分或少分财产,其实《婚姻法》也是有相应的规定。《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我们现在的少分或不分只针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对于像具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并不具有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当然,配偶可对这种情况请求损害赔偿。但请求赔偿在实践中不仅支持的案例少,即便支持赔偿,但金额还是较小。通过立法确定离婚过错方在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既能对于这种违背婚姻法行为进行惩罚,也能有效约束配偶,保障家庭稳定。
其他网友回答
这是对那些对家庭婚姻不負责任的人一种制裁,应该支持,但这还是不够的,还应该更严厉点,
其他网友回答
今年两会前,已经征集对民法的修改意见,今年会修订,与之对应的婚姻法也会修正。我支持对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进行惩罚性分配,少分财产,这样既可以震慑想要出轨者,又能对忠于婚姻者进行奖励,在社会上易形成一种忠于婚姻的导向,对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作用!
其他网友回答
我认为这个建议很好很符合大部分人的观点很贴近广大老百姓的生活,因为虽然家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是你有过错让这个家变的不和谐的四分五裂的你理应承担责任理应受到财产方面的约束这样我想会大快人心人人都会拍手赞成让有过错方受到伦理上的处罚,我们在年少时就常听老人们讲某某家庭原本多好的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就因为谁花花肠肠子喜新厌旧陈世美或者攀金莲害的整个家妻离子散四分五裂的多可惜,当然一个家某一方过错不单单只有出轨还有虐待,欺压,赌博,经常不务正业等等各种方面的过错以上我只是举个出轨带给家的危害的例子,总之我们大家任何一方如果有过错理应就该承担责任听从人大代表的英明建议在离婚时尽量少分或不分共有财产,所以朋友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温暧有爱的家爱惜你生命中最亲近的爱人与孩子,不要到最后悔之已晚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人大代表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你怎么看.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