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六、七十年代农村集市你有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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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混淆了时间,六七十年代分文革前,与粉碎‘四人帮’后,也就是说,六十年代前期与七十年代后期的农村集市。
66年-76年,我在内蒙的一个农村,由于破四旧,立四新,反对封,资,修,消灭资产阶级,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准多种经营,生产队以种田为主,各家的自留地除种植少数蔬菜自足外,并没有可以出售的。
那个时代是统购统销,物资匮乏,一切生活必需品都按票证限量供给,文革中就取消了农村集市,七十年代初,兴起了赶社会主义大集,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体与集体交易,不过只办了两场就结束了,因为没有成交量。
所以说农村集市是六十年代初期以前与七十年代后期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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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的集市太少,每集市的距离大概都有三、四十华里。农民能交易的东西也不多,只能卖些柴草,谷糠,也可以卖猪。但统购统销的一律不许!要是卖得有熟人或门道,否则被市管会抓住轻则没收,重的判刑!有次我看到一个换挂面的,当时只许用粮食换,不许卖。一个非农业的用钱买挂面,被人举报,那供销社出来三个人猛追,那个卖挂面的推着手推车也跑,一会儿就被撵上,不由分说供销社的人就把手推车掀倒,粮食都洒了。说破坏统购统销,把人带到供销社。当时看得我目瞪口呆,供销社还管这个?所以话说回来,六七十年代的农村集市和现在是很冷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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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正好是我的童年时代,对农村印象深刻。
我村就有集市,每五天一集。那时没多少玩的,所以每逢集市都要到集市上凑热闹。
那时集市不交税,但集市上都分布着三四处烧茶炉子的,为卖东西的提供茶水,炒点菜啥的,然后收点占地费。收的费用大部分要交生产队,自己留点本钱和辛苦费。
那时集市上物品不是很丰富,多是应季的蔬菜瓜果。蔬菜多是社员自留地种的或生产队分的,瓜果一般是集体果园或瓜地里的。集上有个别卖羊肉的,都是自己喂的羊。猪肉只能在食品站卖,不允许个人屠宰。记得有一年集市上有一个卖狼肉的,孩子们都去看,说吃了狼肉胆子大。
那时不允许贩卖。贩卖属于投机倒把,是要受制裁的。但集市上总有那么几个小贩,有的是老人,有的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懒汉。他们卖的东西也不多,就是小布口袋装的干瘪的山楂、红枣及核桃之类的干果,以及卖菜的卖水果的剩下的东西处理给他们,他再推到别的集市上卖。所以叫”小贩子”,名声都不好。因为贩卖的都是小物品,有关部门也懒得管他。
我们这有两次大集,一次是农历三月二十八的庙会,据说是天齐老爷的生日。原来集市附近是有天齐庙的,破”四旧”时拆除了。年集有两次。这些大集一般是比较开放的,卖手工艺品、鞭炮等的也特别多。这时候管控松点,毕竟传统的东西该流传还是要留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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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印象。个年代,物质不发达,市场上物品也不丰富,但人还是满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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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自己印象很深的事吧:那是1975年,发生在我老家,芦溪搞物资交流活动时的奇事。 那一年秋,我才顶替父亲,在供销社站柜台当营业员不久,芦溪举办了一次规模比较大的物资交流活动,芦溪是湘赣边一个很大的镇子,曾有小南京的美称。 为了搞这次三天进行的物资交流活动,镇子主要街道两旁,搭了不少棚子,萍乡市的很多商业单位(那时个体商户少)都来了,附近几十里路远的老百姓,呼朋聚友赶来了。农民们带着自家的农产品,还有山货、兽皮等来交易。芦溪街人头攒动,非常热闹。 当时比较紧俏的肥皂、洗衣粉等物品,可以每人限购一两条(包),大家都来选自家需用的东西购买。 芦溪供销社收购部的生意非常红火,有很多人来这儿,卖干笋、兽皮、梧桐子、竹木等等。其中就有一个狡猾的家伙,就趁着人多忙乱之际,偷走了一本收购部的收据,他悄悄地雕了章子盖上印,再填上各种物资,然后去另一地方的取款处取款,造成该单位损失很大。后来报告了公安部门,终于侦破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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