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人容易忘记仇人还是容易忘记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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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仇人永远不会忘记,人对恩人永远不会忘记,那种忘记仇人和恩人都是不正确的!不然,你将成为不识好歹的人,跟傻瓜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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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人容易忘记仇人还是容易忘记恩人,我认为,恩人容易忘记,仇人不容易忘记,因为对待恩人,时过境迁,恩情容易在脑中淡化,而仇恨是不会在脑中抹去的,仇人见仇人,眼中起红云。如果说忘记仇人,那一定不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不可调和的深仇大恨,是不容易忘记的。对恩人不会忘记,除非是铭心刻骨的,除此之外,时间长了,就不好说了。而深仇大恨,是时时刻刻记在心中的,永远不忘。
这里所说的,也不是绝对的,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有的人,得到人家一点恩惠,没齿不忘,有的人,得到人家再大恩惠,也会忘得干干净净。也有的人,不善于记仇,本着和解,从头再来,不使仇恨加深。
我们这里有个吴大爷,名叫吴壮,老人家解放前就参加革命,老一般人都叫他吴老壮,解放后在公社任副社长。西庄有个叫金龙的年轻人,大学没考上,在家务农,由于家庭条件不大好,连个媳妇就难找。大队书记看他有点文化,就培养他任青年书记。他庄上有个叫杜二的人,这人他不希望谁家比他家过的好,看到金家的儿子当大队干部,这还了得,就捏造谣言,说金龙干了什么什么坏事,偷鸡摸狗,连大队书记家的猪崽也偷去卖……这本来就是没有的事,被杜二说得像真的一样,也有人说这都是捏造的,可是,人家有“证人”,那相信的人就多了。金龙忍无可忍,找杜二辨理,结果被杜二打得头破血流,金龙爹去劝阻,差点被打死。支部书记也真认为金龙是一个偷鸡摸狗之徒,就免了他青年书记的职,变成了普通百姓了。这样,原本说媳妇就非常难,好不容易给他介绍一个,正在相处阶段就吹了。
金龙继续到生产队里劳动,见人总觉得低人一等。为了能讨到老婆,就找人给出个主意,有人说,怎么不去找东庄的吴老壮?他是公社的副社长,你们两家还有亲戚关系!金龙一家找到吴大爷,好话说了几箩筐,吴大爷就把金龙安排在供销社工作。金龙有个堂弟,名叫金虎,不什么识字,他也求吴大爷,吴大爷说,你到搬运站工作吧!这样一来,金家兄弟很快就说到媳妇了。
金龙在供销社干了几年,进步很快,被提为供销社主任,地位不是以前了。那时物资紧缺,一般人家办喜丧事,需要点烟酒,就很难买。这时吴大爷退休了,亲戚朋友找到他,希望能帮助买点烟酒。吴大爷心想,找到金龙,是能给个面子的,认为,别人找就行,我找他肯定能行。可是一找到金龙,连陌生人还不如,不仅不能办,还讲了许多大道理,一点面子也没有,弄得吴大爷一肚子气回来了。又过几年,金龙任县供销总社主任,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恩人、退休的吴大爷了。
金虎在搬运站工作几年,家庭生活好了,每到逢年过节,总要到吴大爷家看看,送点烟酒,给点营养品。吴大爷晚年,他的子女有时不在身边,金虎经常去照料,一直到吴大爷离世。
杜二看到金龙在供销社当干部,不是同行业,想打坏主意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了。可是他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见面全是好话,说什么疙瘩还是解了好,今后要好好相处,还时不时地送点好东西,开始金龙是不理的,可杜二一而再,再而三的动作,金龙也认为杜二是诚心的,就不计前嫌,把以前的事丢在一边,到了金龙担任县总社主任的时候,就相处得非常好了。
从上面的事例可以看出,金龙是忘记恩人的人,他之所以忘记恩人,主要是有了地位就忘乎所以了,不知道自己有多粗多长了,认为是自己干出来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确实不少,多于金虎这样知恩图报的人。金龙似乎忘记了以前和杜二的矛盾,这是没有深仇大恨的,若有深仇大恨,是不容易忘记的。当时金龙的父亲若没有救过来,被打死了,杜二就是说得再好,再重新相处好起来,也难。
仇人不能忘记,做事要高明;恩人也不能忘记。做人要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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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角度看,仇恨对人是刻骨铭心的,他的潜在影响几乎是终生的,除非是在某个时间,做了了断,否则,永远都不会在心里消失。
感恩对人的心里产生影响,有一定的时间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会淡化。虽然有时想起来,心里也会产生一种冲动,但是,其冲动能量要小于复仇的动力。
所以,在日常中,人们总爱提醒感恩的事情,而不会纵容去复仇。我想,应该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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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
人的一生非常的慢长,脑子里要记的太多了,我觉得对太多数人来说,忘记恩人的应该占多数,记恩的人绝对是很少的,因为当你得到了别人的好处时,就会想办法去报恩,否则认为自己欠着人家的人情债,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所以总会找到能够帮到人家的事补回来的机会,尽自己的一份力帮转一回甚至要多,这样一来大家都拉平了,心里也平静了下来再也没有了牵挂,对恩情渐渐的就淡忘了。
肯定是记仇人的人多,人性如此,因为对自己所受到的伤痛都是刻骨铭心,忘不了的仇恨,比如说我村里有这样一个女人,因为大嫂也就是大伯,简单的说吧!丈夫的哥哥俩夫妻是没有孩子的,弟弟是有两个儿子。
哥哥嫂子没有自己的孩子,就去镇里领了一个没有父母双亲,同姓同辈分的六岁男孩做儿子,因为之前弟弟很小他们的父母就走了,弟弟是哥哥嫂子养大并帮他娶了媳妇,所以一直没有分家,这时哥哥领回来的男孩也有十五岁了。
那个婶婶有两个儿子要小几岁,婶婶怕领来的男孩长大结婚了,要分财产房子这样一分,她一家人房子就不够住了,所以婶婶几次想害死这个捡来的侄子,可男孩命大次次都没有害成。
转眼又过了几年这时男孩有十八岁了,有一次婶婶带着侄子去上斩柴,侄子在半山腰捡柴,婶婶却爬到山顶上拿了一条头尖尖的利竹杆对着男孩的脚丢下去,男孩的脚当时就破了一层皮而且皮往下滑血流如注。
当把男孩背回家去,因为男孩的养母懂土方医术,所以没有去医院治脚就是养母把男孩的脚皮往上拉,慢慢的算好了,可当男孩二十多岁时当年受伤的脚,因为当时没有洗干净伤口里面有两粒沙子,在脚骨头里发炎了。
直到男孩五十多岁脚严重发炎,而且发出了恶臭,同时也无法走路了,后来到医院里医生把男孩大腿上的肉都割了几块下来,补到伤口上去,因为周围都没有肉了,可惜过了几年骨头里面的沙子还没取出来,继续发炎烂肉最后不到六十岁还是没有保住脚。
在家人的劝说下在大医院里把脚给锯掉了,男的受了大半辈子伤痛,到男大叔八十多岁走时,都没有原谅婶婶的恶毒,是她害了自己年老还少了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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