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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说三妻四妾, 三妻是哪“三妻”四妾又是哪“四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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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四妾往往被认为是妻妾成群,象征着男权主义下的婚姻制度。其实古代的三妻四妾含有特定指向,历朝历代的婚配制度中,妻妾的定义与人数限制都有明文规定,并非男子随心所欲的。且在封建社会中,寻花问柳常有,娶妻纳妾则是很慎重的事情。那么古人常说的三妻四妾都有哪些特定指向呢?
普遍认知的妻妾众多
三妻四妾往往泛指妻妾成群,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在我国古代婚配制度里,遵循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子为正室,妾为配室,生如此死亦如此,子嗣的嫡庶之分往往就是由妻妾名分决定的。比如袁术看不上袁绍,骂他是袁家偏房小妾的庶子,这就明显体现了妻妾之间的差距。再比如皇帝去世后,册立为后者可以在皇陵地宫的正殿下葬,若无皇帝遗嘱、或是后继者的追封,妃嫔就只能葬于配殿。
古代婚姻中,门当户对的思想非常深刻,男子娶妻,代表着两个家庭的融合,妻子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正所谓男主外,女主内,这也是帝王之家的夫妻分工,皇帝主朝政,皇后主后宫。所以妻子只能有一个,这种分工与家庭地位,决定了“宠妾灭妻”的可能性极小。所以很多影视剧中,动则小妾顶替了正妻,这是非常不尊重史实的。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礼记·昏义篇》
既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那么妾也是有名分的,妾的来源应当追溯至“春秋大礼”。儒家思想形成的礼仪制度中,规定了天子的后宫建制标准。逐级递减至诸侯、大夫、士庶,称呼也随之改变,清人徐珂将妻子之外的配偶统称为妾。
但从妾之来源上,又分为两种,一种是随着妻子一起陪嫁到男方的,古称“媵”;另一种是男子自纳的,称之妾。媵的意思是送,即妻子家送女的人,这里并非都是丫鬟,还有男奴、仆人等,所以媵妾之别逐渐不作区分,陪嫁的丫鬟、通房若被男主给予名分,也称为妾。慢慢的,妾就成了除正妻以外的所有男子配偶,古代礼仪中所说的小妻、下妻、次妻等,都可以用妾来指代。所以三妻四妾就成了男子配偶众多的象征。
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
不同朝代对纳妾的规定是不同的,但对妻子的唯一性都是遵守的。纳妾的数量上,西晋时期规定,王公一级可置妾八人;郡一级公侯可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员可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员可置妾三人;五品、六品官员可置妾两人;七品、八品官员只能纳一妾。而唐《六典》规定亲王妾十二、郡王及一品官妾十、二品官妾八、三品官妾六、四品官妾四、五品官妾三。普通百姓想纳妾,需要满足四十岁时妻子还未生育的条件,此种可申请纳妾一人。
到了清朝时,妻妾的概念被重新定义,所以有了发妻、平妻、偏妾的说法。发妻就是结发妻子,只有一位,满人叫嫡福晋;平妻就是等同于妻子的地位,起初是官商在外经商时候的外室,与发妻不见面,却拥有和发妻相同的法律地位,外室内迁后,则成为比正妻名分低、比妾名分高的存在,如满人的侧福晋;四偏妾就是四个小妾,这只不过是个概数,清朝的法律并不再限制妾的数量,有钱随意纳,许多富豪是以妾的数量来彰显富贵的。但关于四妾也有两种说法:
其一,一位发妻、两位平妻陪嫁的丫头,加上男主的通房丫头,一共四人,称为名义上的四妾;
其二,良妾、贵妾、贱妾、平妾谓之四妾;
良妾:指出身为良家,有纳妾文书的女子,这一类是有名分的,不经司法程序是不可随便卖掉的,如红楼梦中的周姨娘。这种妾室多由正妻操办进入男主家庭,目的是取悦丈夫,避免丈夫独宠一两个年轻的妾室。
贵妾:一般是正妻的随嫁侄娣、生子的妾、入府时间长的妾。这类妾室享受尊崇和待遇高于一般的妾,若是官家,握有诰命,生活的不比正妻差。
贱妾:指红楼、青楼赎身的女子,或者奴婢等地位低下的女子。《红楼梦》里的贾琏有两个妾室,其中的尤二姐就是良妾,秋桐丫头就是贱妾。称呼只代表出身,并非受宠程度,所以秋桐常欺负尤二姐,也是因受宠更深。
平妾:指最普通的妾室,没有特殊地位,但也归为妾的名分,或是别人送的,或只是纳入家中彰显财富,受宠程度中规中矩。
兼祧三房
兼祧是从大家庭角度考虑的,是指一个家族中的几个同宗家庭,出现了没有男丁的情况,也就是说没有生儿子延续香火。那么其他家庭有儿子的,就来帮忙延续香火,继承家业。有儿子的这个家庭也需要这个儿子继承和延续,所以这个“天选之子”就分别继嗣两房甚至三房。
“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清会典》
兼祧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延续香火,所以不管是一子顶两门,还是一子顶三门,都会对应的娶几门妻子,这里说的是正妻,顶哪一门,就由哪一门操办。这与古代的一夫一妻制相互抵触,所以在清朝以前都是家庭私自的行为,到了清朝,律法首开独子兼祧之先例,但也只是默许了两房妻子。所以三妻四妾中的三妻,用在兼祧三房上,还属于灰色地带。
著名的京剧大师梅兰芳,就是在这样的制度下娶了两房妻子,大房妻子即将离世之际,梅兰芳又娶了孟小冬为妻。虽明媒正娶,但因二房妻子福兰芝阻拦,梅兰芳始终不敢公开孟小冬的身份,这也是孟小冬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
综上,三妻四妾最现实的表达,就是指男子妻妾成群,或者形容男子朝三暮四。要说三妻四妾的实际指向意义并不大,要知道在古代,男女比例失调比今天更严重,绝大部分人是没有纳妾的权力的,而妻子至始至终都是独一无二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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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以聘为妻,送聘礼,有送亲迎亲队伍的为妻。没有聘礼迎亲仪式为妾,妾的地位不高,指的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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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只是说大概率数量。要说是原配(嫡妇),扶正,继室(续弦)。四妾?大妾,小妾,如夫人,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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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妻其他的说法还有“正妻”、”嫡妻”、“正室”、“正房”等,也包括“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偏妻与下妻等称呼虽有妻名,却只有“妻”之虚名。在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男人可以拥有多为妻子最重要的那位妻子就是所谓的嫡妻,是古代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称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而只有在同宗兄弟绝嗣,兄弟中有人将独子过继给他时,这个独子才可以娶两位嫡妻,作为延续双方香火双保险。至于其他偏妻与下妻等名,虽为“妻”实为妾。在民间的俗语中,偏妻也被称为下堂妾。 清代俞正燮的《癸巳类稿》中就直接将下妻曰妾。所以实际上我们后来日常口语中称为“妾”的人就是古人的下妻,傍妻之人。
据相关史料记载
《庄子》:“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
《汉书·霍光传》:“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
《陔余丛考》:“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称也。”
《岭外代答·蛮俗门》:“(钦州)之小民,皆一夫而数妻。”
《清稗类钞·讥讽类》:“一夫多妻,为数千年来之旧俗。”
而“三妻四妾”这个词最早来源于明朝小说《金瓶梅》第一回:“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清代李渔《风筝误·逼婚》有段“你做状元的人,三妻四妾,任凭再娶。”也提及过这个词。由此可见三妻四妾这个词并非古来的说法。
实际是三妻四妾一说其实是古人的一种虚指,中国古代以数字表虚指的用法由来已久,在成语中,以少数虚指多数的用法不计其数。比如一如不见如隔三秋,三人成虎、九牛一毛等。所以三妻四妾是古代虚指用法的说法更为准确。实际上古代的普通数庶民都只有一个妻子,只有达官贵人才能有实力去养得起那么多妻子。这是我们对古人的误解。
三妻四妾作为古代传统社会的传统现象,它也体现了古代对于君王制度的推崇膜拜。封建上流社会的君主与大臣,在后室的妻妾数量与次序其实是一脉相承的,归根到底都是男权主义和男子的淫侈的思想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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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四妾,是指古代士族大家而言,一般老百姓养不起,而且还有少数一世穷光棍。
,那么三妻四妾的名份是如何按排的呢?在名门家庭的男女婚配多讲‘’门当户对‘’,比如:在《红楼梦》中,如果贾宝玉和林黛玉结婚,他必然是三房妻子,大房正妻:林黛玉;东偏房是花袭人;西偏房是紫娟。那四妾要看相公的情份,和正室妻子的大度气量,贾宝玉或许会纳,本房丫头晴雯,小红,隨嫁丫头雪雁,可这也不一定,要着双方的情份,所以贾宝玉房里的Y头,对贾宝玉十分争宠,她们也是为了自已的归宿,特别明显的是林黛玉房中的大丫头紫娟,为了刺探贾宝玉对黛林玉的是否真情,说了句假话‘’林姑娘明天要回苏州去了‘’,造成了贾宝玉一场疯病。(其实紫娟也出于自已的归宿而为之)。
。小妾,除了男女双方房里的丫头外,还有可能长輩赠送的规究,如宝玉成亲后,或许老祖宗送个丫头作妾,这就是有名份男子,三妻四妾的来源和引成。
。如贾府中的贾琏,由于王熙凤的嫉妒心理严重,没有达到名正言顺的三妻四妾。多系淫荡类的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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