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昨天看了武汉跳楼的那个初中生的视频。今天早上刷微博,朋友转到首页一条有些丧的内容,是一些姑娘表达自己非常讨厌自己的孩子的发言。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样的发言,得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不过我都不觉得奇怪。2008年的时候,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有个平安港法案,将遗弃儿童合法化。就是父母只要是把孩子扔在指定地点,就不会被以遗弃罪起诉。这本来是为了减少杀婴事件发生。但是好死不死的,这个法案在最初的制定时,有个大bug,没有限定儿童年龄。结果在最初的几个月里,被扔掉的36个孩子里,有22个是超过12岁的,没有一个婴儿。还有个当爹的开着车从别的地方开车过来,扔掉了从1岁都19岁不等的7个娃。02
人们都说,父母爱孩子是人类的天性,我也同意这一点。记得有一年我在大学演讲,演讲的题目就是关于人类的“爱”的,我说是因为有了爱这种情感,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才能够发展到今天,成为地球之王。我之所以这么说,是从生物学的角度,而不是为了灌鸡汤。大家想想,世界上哪有任何一种物种的幼子的成长期和成熟期会像人类这么长。小牛,小羊下地几分钟就可以蹦蹦跳跳了。即使是食物链顶端的高级动物,小狮子跟着妈妈也只有两年。成熟之后,母狮子就不再对自己的子女有任何责任了可是人类的幼子,一岁多才学走路,学说话。在他们能够独立生活之前,按照国际惯例,要有十八年的时间由父母负责抚养和保护他们。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繁殖数量少,抚养的过程又是这样的漫长和艰难。假如人类没有产生“爱”这种感情,人类的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没有爱的天性。这个抚养过程几乎是不可想象的。03
所以我个人理解,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一种天性,既然是天性,就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而不是靠道德,社会规范能够强求而来的。真正的天性,是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有了生育的欲望,想和他有一个两个人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女人到了社会指定的年龄,必须要去生育,无论如何要找个男人结婚,然后生孩子。然后她就理所应当的爱这个孩子了。其实这是人的大脑进行的选择,是社会对人驯化的结果,这不是天性。所以有的母亲对自己的孩子是爱不起来的。因为从生物属性来讲,她选择的这个精子,就是她大脑选择的,不是她的身体选择的。这个孩子,也不是她真心希望选择,想要拥有的。所以当一个女人生育了一个并非自己想要的孩子,却要为止付出那么多的是时候,人类漫长的哺乳期,养育期,就是一种折磨。04
之所以写这个,是看到有人讨论,生孩子自己先想好。这个想好,大多数是指经济,工作等各方面的客观条件是否成熟。但更多人不会尊重自己的内心,到底对一个孩子的到来,有没有期待和渴望。更重要的是,自己是否已经学会了如何去爱,自己的内心是否丰盈到可以给一个孩子爱。那些违反自己的天性,活得拧巴的家长。是培养不出内心舒展的孩子的。不管做父母的怎们尽量表现,甚至自欺自己是爱孩子的,但是孩子的心,动若神明,他们是能感受得到自己是不被欢迎的,是不被爱的。不过话反过来说,有些孩子是因为能感受到来自母亲的怨念,才变得也很作的。因为你把TA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却又讨厌TA,理性和逻辑上,他们不知道报复,但人的潜意识是很神奇的,什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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