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余生,拿出给傻X织毛衣的劲儿去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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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在散漫的生活了几十年之后,突然觉得自己开始喜欢上工作了。不是励志鸡汤的那种自立自强,就是突然喜欢上了。而在此之前,我的人生一向是以感情为主的。特别是谈起恋爱来,基本就是个恋爱脑,连写作都排在后面。虽然不声不响,但在冷静中疯狂着,着实是干过不少幺蛾子事儿。为此付出的代价也是挺大的。02早年间网上流行过一首歌,叫《你给傻逼织毛衣》,大概唱的就是我这种人。因为现在管得挺严的,所以歌可能已经听不到了,但是歌词我还能记得几句,大意是:“我深深爱上了你,你却爱上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还给傻逼织毛衣……”还记得这个歌正火的时候,我和我的朋友豆豆有一天晚上一起散步,她给我讲了她的恋爱故事。我突然想起这歌,蹲在马路边笑半天,笑得她直懵。我就说,人家都是给傻逼织毛衣,你不仅织毛衣,还给织毛裤。她也笑。不过我其实也比她好不了多少,要不咋能成为朋友的呢,可以凑足一对儿,组成个织毛衣小组。03
年轻的时候荷尔蒙旺盛,颇是有把子力气,吃奶的劲都用在谈恋爱这事儿上了。现在想想,如果当初把这织毛衣的劲头都用在学习上,工作上,赚钱上,可能是非常不一样的人生吧。这样说,并没有半点后悔的意思。也不是说当初爱上的人真的不好。只是突然有一天觉得这样的人生令人厌倦了。对这样的自己也厌倦了,不想再继续了。死磕较劲了几十年,It’s enough.于是想换个活法。仅此而已。“做自己”这三个字,小时候说起来都挺顺嘴的。现在不太说了,是因为做到自己后,发现原来这个自己也会做着做着就不耐烦起来,想换个自己来做一做。自己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反抗来的自我,突然有一天也会觉得够了,可以放下了。突然有一天早上醒来,想要是如果我不做这样的自己,而去试试做另一种人,也挺有意思的呀。于是就决定改变一下。04
罗曼罗兰说过:“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小时候总觉得,就应该谈一辈子的恋爱,那才叫活着,人要是不谈恋爱就会变成一滩死水了。后来才明白,一辈子反反复复只做织毛衣这一件事的人,就算是不断换织毛衣的对象,也不过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爱一个人,也可以不死磕,不较劲,不用那么奋不顾身,就,轻轻松松的爱就好啦。05
所以就这样吧,往后余生,试着把当年给傻逼织毛衣的劲头拿出来去工作,失败了也没关系啊,反正我也只是想给自己换个活法体验一下而已。换个方法活,换个方法爱,不去计较改变带来的结果是什么,我喜欢的,只是这改变本身。我欣慰的,只是当我对自己厌倦时,还愿意改变这件事本身。这也是一种死,也是一种生吧。如果人世间真的有轮回,大概不是从你死去之后才开始的,而是在你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当然了,还有前几十年都在努力工作的人,往后余生,想拿出工作狂的劲来给傻b织毛衣。人生就像是一所学校,你年轻时候翘的那些课,早晚都要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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