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资格声明范本(制造商资格声明 投标)

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范本?

美国某些类型电子产品的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出具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SDoC)。SDoC 是一个自我发布的声明,由实验室测试报告支持。在本指南中,我们解释了 SDoC 对哪些产品是强制性的、如何创建文档、所需信息等。

内容概述
1.什么是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SDoC)?
2.哪些产品需要 SDoC?
3.SDoC 中应包含哪些信息?
4.我需要在发布 SDoC 之前测试我的产品吗?
5.获得 SDoC 需要多少费用?
6.非美国公司可以签发 SDoC 吗?
7.我可以从美国以外的制造商处获得 SDoC 吗?
8.SDoC 和认证授权程序有什么区别?
9.SDoC 是否也适用于 FCC 第 18 部分?

1.什么是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SDoC)?

为了符合FCC 第 15 部分的要求,射频设备必须在进入美国市场之前获得授权。对于大多数无意辐射器(不通过辐射或感应发射射频能量的设备),此过程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测试其产品并自行签发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SDoC)。
代表公司签署 SDoC 的负责人必须声明产品符合 FCC 第 15 部分的具体要求,包括技术规范、文档和标签。
此外,当局、分销商、零售商和亚马逊也经常要求将 SDoC 作为主要合规文件。

2.哪些产品需要 SDoC?
FCC Part 15 对工作在 9kHz 至 3,000GHz 射频范围内的电子电气设备进行了规范,主要将设备分为三类:
无意的散热器
故意散热器
附带散热器

SDoC 适用于大多数无意辐射器,包括非无线电设备(例如非 WiFi 或蓝牙)。这里有一些例子:
LED照明
移动电源
咖啡机
个人电脑
鼠标和键盘
粉丝

请注意,FCC 第 15 部分并未规范所有无意的辐射器。例如,以下产品被排除在范围之外:
自制设备(供个人使用)
运输车辆用数字设备
用于工业、商业或医学测试的数字设备
电力线载波系统中使用的数字设备

3.SDoC 中应包含哪些信息?

在本节中,我们概述了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在其 SDoC 中包含的主要信息。

产品标识
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指定其设备 SKU、型号、批次 ID 或序列号。请注意,尽管没有特定的格式,但重要的是每个设备都有唯一标识,并且信息与测试报告、用户手册、技术文档和标签中的信息相匹配。
如果您认为有必要,您还可以在 SDoC 中包含产品图片。
责任方信息
通常,责任方可能是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或美国代表。

责任方信息应当包括以下信息:
公司名
公司地址
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
负责人姓名及签名

请注意,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非美国公司应聘请美国代表,正如我们在本指南的以下部分之一中解释的那样。

合规声明
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产品合规性,并应在 SDoC 中包含合规性声明,例如: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的第 15 部分。操作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此设备必须接受接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

支持文件
制造商和进口商还应包括支持文件,例如测试报告,或其他支持合规声明的相关文件。

4.我需要在发布 SDoC 之前测试我的产品吗?
是的,SDoC 授权程序要求对产品进行测试,以表明符合适当的技术标准。
请注意,制造商和进口商不需要聘请 FCC 认可的认可测试实验室来进行测试。但是,他们仍应确保他们选择的实验室有资格根据 FCC 第 15 部分的要求进行测试。
因此,任命一家经认可的实验室测试公司可能仍然是一个好主意。

5.获得 SDoC 需要多少费用?
SDoC 是自发文件,因此不涉及直接成本,除非您决定聘请代表贵公司起草该文件的顾问。但是,如上所述,需要进行实验室测试。
因此,成本主要取决于您的设备所需测试的成本。

6.非美国公司可以签发 SDoC 吗?
不可以,SDoC 的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如果您的公司不在美国,则您应指定电信认证机构 (TCB) 或其他美国代表作为您公司的责任方。

7.我可以从美国以外的制造商处获得 SDoC 吗?
由于 SDoC 的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如果进口商收到美国境外制造商的 SDoC,则 SDoC 中的责任方应为 TCB 或制造商指定的其他美国代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也联系美国的代表,以确认他们有效地代表了海外制造商,确认 SDoC 是为正在进口的产品起草的,并且测试报告是有效的。

8.SDoC 和认证授权程序有什么区别?
该认证是一种更严格的授权程序,要求由FCC认可的实验室测试公司进行测试,并由电信认证机构(TCB)起草证书。也就是说,它不能作为 SDoC 自行颁发。
对于大多数非故意散热器,制造商或进口商可以选择 SDoC 或认证授?权程序。但是,某些类型的非故意散热器只能通过认证程序获得授权,包括:
扫描接收器
雷达探测器
通过电力线接入宽带

同时,有意辐射器,即通过辐射或感应发射射频能量的设备,始终需要通过认证程序。以下是一些故意散热器的示例:
无线耳机
蓝牙音箱
无线充电器
智能手机

如前所述,与 SDoC 程序不同,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指定 FCC 认可的电信认证机构 (TCB) 来执行认证程序。TCB 负责评估无线电设备的合规性,审查技术文件、测试报告和用户手册等文档,并颁发证书。

请注意,如果您的产品同时包含有意和无意的散热器组件,则您无需对整个产品进行认证。
让我们以笔记本电脑为例。它通常包含一些有意的辐射器(例如蓝牙和无线发射器),而其余组件(即监视器、电路、电缆)是无意的辐射器。

进口商只需要对变送器进行认证程序——或者选择购买已经过认证的变送器——而其余组件可以通过 SDoC 程序进行授权。

9.SDoC 是否也适用于 FCC 第 18 部分?

FCC 第 18 部分涵盖的一些非故意 ISM(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也需要 SDoC。如果您计划在美国进口或销售此类产品,则 FCC 第 18 部分包含授权程序和要求。

与 FCC 第 15 部分类似,涵盖的产品在投放市场之前必须通过 SDoC 或认证程序。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制造商资格声明 投标.jpg”/>

网友提问:

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 投标?

在最新招投标法里厂家授权能否作为资格条件?

优质回答:

制造商和制造商授权

1)制造商。招标投标中的制造商是指开发、生产、加工、制造有形或无形产品的企业。随着制造业的专业化分工,一些企业采用代工(OEM)的方式进行生产。制造商进行产品研发和销售,控制着产品供应链条的两端,中间的加工生产环节交给代工企业。这种生产模式称为“哑铃”型产品生产模式。代工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不拥有知识产权,不能自行将其代工生产产品进行销售,不能成为招标投标中的制造商。反之,如果制造企业从研发企业购买产品的制造和销售许可,拥有生产技术的使用权和产品的销售权,可以成为招标投标中的制造商。

2)制造商授权。在招标投标中,制造商可以自己直接参加投标,也可以授权其他企业投标。如果授权其他企业投标,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属于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授权其他企业投标分为代理投标和产品授权两种情形。

①代理投标。代理投标是指制造商授权其他企业代理其投标。在代理投标中,制造商必须向被授权投标的企业出具授权书。投标代理授权中,制造商和被授权人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投标企业在投标活动中的身份是代理人,被代理制造商应当就投标结果向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在代理投标中,制造商对同一标包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

②产品授权。产品授权的,制造商授权其他企业购买其产品参加投标。此时制造商和经銷商形成买卖关系,制造商对其授权经销产品的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不直接承担责任,但需对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产品授权有针对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和不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两种形式。

A.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当制造商授权其他企业可以使用自己制造的产品参与特定招标项目投标时,制造商必须针对招标项自单独向投标人(经销商)出具产品授权书。针对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是国内招标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授权投标形式。

制造商在同一包中可以授权代理商的数量,不同项目规定不尽相同。工程货物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在同一包中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投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一个制造商可以委托多个代理人投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两个以上代理人投称产品全部为同一制造商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两个以上代理人投标产品的一部分为同一制造商的,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标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政府采购项目有多家投标人使用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

B.不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经销商授权有独家经銷权、区域经銷权、总经銷权等形式。如果招标人接受经销商授权,经销商授权不必要求制造商针对特定项目出具经銷授权书,只需提供制造商颁发给投标人的经销商资格证书或证明即可。

3)制造商授权书的内容及格式。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招标文件提供了制造商授权书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供授权书;招标文件没有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拟定授权书内容。自行拟定授权书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代理投标授权。代理投标授权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

B.代理商名称;

C.授权项目名称和授权范围;

D.授权期限;

E.声明制造商对代理商针对投标项目的投标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完全责任;

F.制造商单位盖章或授权人签字。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顶目采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招标文件(试行)》所附代理投标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4-7和附件4-8.②投标产品授权。投标产品授权可以由制造商为投标特定项目专门出具,也可以采用经销协议、代理协议等形式。投标产品书授权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

B.被授权单位名称;

C.授权项自名称和授权产品的详细描述;

D.授权期限;

E.声明制造商保证货物的品质;

F.制造商单位盖章或授权人签宇。

制造商出具的投标产品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9.

4)制造商授权的必要性。对于代理商的代理投标行为,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投标授权书,以证明代理的合法性。对于买断制造商产品投标的,属于投标人的自主经銷行为,是否需要投标人出具产品制造商投标产品授权应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投标人出具产品制造商投标产品授权的情况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①产品不能够从现货市场自由采购的;

②产品具有特殊性,经销商需要由制造商进行经销资格认定的;

③产品是定制产品,而不是标准规格的批量生产产品;

④需要制造厂提供服务和质量保证的;

⑤需要制造商保证产品可以得到持续的备件供应和服务的;

但是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产品授权,会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在某些情况下,还会造成制造商垄断、操纵投标、围标、串标情况发生。为了鼓励竞争,对于在市场上可以自由获取的产品,招标人可以不需要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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