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书样本 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书,房屋买卖合同书样本 双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书怎么写.jpg”/>

网友提问:

房屋买卖合同书,房屋买卖合同书怎么写?

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子就归买房人了吗?

优质回答:

不是的。

1、房屋产权转移的时间是去房管局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如只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不会发生产权转移。也就是说,即便签了合同,房子产权依然是你的。

2、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的一个合意,就买卖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税费负担、设施设备等的约定,这个约定在法律上讲,是一种债权行为;而房屋产权转移,在法律上讲,是一种物权行为。要导致法律上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必须要双方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才发生。故签了买卖合同,不去过户,房子产权是不会变成别人的。

3、双方虽然签署了买卖合同,但在法律上,双方都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违约、不履行合同等方式,故在没有办理产权过户之前,出卖方仍然可以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即通常所说的一房二卖。但是,这样做的代价就是要向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同理,买方也可以选择违约的方式,从买卖合同中跳出来。因此,即便买卖合同签了,房屋产权能不能顺利过到对方名下,这个买卖交易能不能走到最后,还存在不确定性。并且,这个不确定性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均等的,都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

4、在日常房产交易中,对于诚心买卖的双方来说,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违约成本很高。按照我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法院支持的违约金标准是合同标的额的30%,如实际损失高于这个数额,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增加;如实际损失低于这个数额,可以向法院请求适当降低。故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过高的违约金数额,除了对对方心里产生震慑之外,在法院诉讼中,最终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违约金数额大致就是房屋成交价格的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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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这个具体情况,具体来说,最终法律确定的是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买卖合同,有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和开发商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备案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这个就要看合同内容是怎么商定的,买卖双方都是自愿交易,合同的签订主要是约束双方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但房屋产权依旧是在原房主。但有些二手房因为买卖双方之间的商定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使用权有可能会给卖房人,也就是说房屋没有过户的情况下,买房人先使用房屋,等待后期手续的办理。这个就要看双方的信任程度,以及双方之间买卖合同的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的责任划分明确,基本能做的公平、公正、过户的时候买卖合同也是需要备案的,但未备案之前还是缺少必要的监督,有可能会造成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如果卖家想存心欺骗有可能会将房屋再出售其他人。

新房买卖合同:和开发商签署的网签合同,能签署网签合同,那说明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已经办理下来,房屋的面积、楼号已经再房管局备案。网签合同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其中一套房子签署网签合同后,就不能再签署第二份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限制了一房多卖的情况。只不过有些房子是期房,合同签署后,哪怕全款已经付清也只能等开发商交付后入驻装修,或者就是现房等房屋款项付清后,入驻装修。

针对于新房和二手房,新房的网签合同基本上也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毕竟新房网签合同是独一份的,而且新房的网签合同配合水电、燃气等缴费证明就可以办理入学,如果退房或者换房都要经过层层把关。而对于二手房有可能一套房子出现几份买卖合同,所以签署买卖合同后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综述,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后,还是尽可能快点办理产权证,以免时间过长,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祝大家买到心仪的房子,如果买房有什么不懂,可关注我咨询哦!

其他网友观点

不是的。通常签订买房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买房人有要求卖房人按照合同履行交付房屋并过户登记的权利,这只是一个债权。现实发生的纠纷中,很多卖房人只是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签字就把房子卖了,这种情况下虽然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买房人强制过户的请求。各位,买房要慎重呀。

其他网友观点

签完买卖合同,按我们行业话说,那只是草签,真正算你的,到房管局房产证过户到你名下才算你的。

1、房屋产权转移的时间是去房管局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如只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不会发生产权转移。也就是说,即便签了合同,房子产权依然是业主的。

2、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的一个合意,就买卖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税费负担、设施设备等的约定,这个约定在法律上讲,是一种债权行为;而房屋产权转移,在法律上讲,是一种物权行为。要导致法律上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必须要双方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才发生。故签了买卖合同,不去过户,房子产权是不会变成别人的。

3、双方虽然签署了买卖合同,但在法律上,双方都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违约、不履行合同等方式,故在没有办理产权过户之前,出卖方仍然可以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即通常所说的一房二卖。但是,这样做的代价就是要向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同理,买方也可以选择违约的方式,从买卖合同中跳出来。因此,即便买卖合同签了,房屋产权能不能顺利过到对方名下,这个买卖交易能不能走到最后,还存在不确定性。并且,这个不确定性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均等的,都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

4、在日常房产交易中,对于诚心买卖的双方来说,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违约成本很高。按照我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法院支持的违约金标准是合同标的额的30%,如实际损失高于这个数额,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增加;如实际损失低于这个数额,可以向法院请求适当降低。故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过高的违约金数额,除了对对方心里产生震慑之外,在法院诉讼中,最终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违约金数额大致就是房屋成交价格的30%左右。

有需要关于房产投资,买卖的可以关注我,谢谢。

其他网友观点

不动产物权变动是要满足三个条件的,有权处分+有效合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所以只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就代表房子归买方了,它只满足了一个条件,而且这个条件还不一定是有效的,只是表示买卖合同成立了,所以要保证合同有效,就要签合同的是产权人,或者不是产权人是否有授权委托书,是否所有产权人都签了字或者写了授权委托书等情况最后还要还要进行不动产过户登记,这是必须要的,否则物权就不会变动,物权就还是原产权人的。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的,即在买方不知情,双方合理对价转让的情况下,无权处分是可以成立不动产物权变动,但也要进行不动产过户登记。所以只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不会发生物权变动的,还要进行不动产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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