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范本通用版(正规劳动合同书)

正规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册 地:

经 营 地: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 )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完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是,岗位职责为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乙方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特点,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

2.依法实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日前足额支付:

1. 月工资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 ,甲方应合理制定劳动定额,保证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 或 元。

第八条 甲方应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

第十一条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职业病防护措施,在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双方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条 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要求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临时用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要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不签劳动合同属于非法用工吗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因此不签劳动合同不属于非法用工,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用工劳动合同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的用工性质

用工性质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

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劳动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释。

劳务用工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签订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的劳务合同,由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组织生产劳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获取劳务报酬。劳务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朋友父亲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内),并且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也没有合法的

  • 朋友父亲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内),并且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也没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因此他们家的支柱倒了,朋友和他妹妹也可能辍学。所以想请各位大大出谋划策帮帮他,谢谢!
  • 当然是要找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解决的 。。。

用工单位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不买保险且现在因在家脑出血病住院治疗工厂可以报销吗

  • 因提供劳务受到的损害当然要由用人单位

我在公司上班十一个月,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用工合同,只是签订一张由A4打印的协意,这样算不算没签劳务

  • 我在公司上班十一个月,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用工合同,只是签订一张由A4打印的协意,这样算不算没签劳务合同?现公司要辞退于我,如没签劳务合同,公司应如何补尝于我?求帮助,谢谢!
  • 一般视为已经签合同了,不过没有合法理由辞退的话,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事业编企业管理的单位与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集体编制的人员签定用工合同并且已经在其单位工作了11年在这…

  • 事业编企业管理的单位与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集体编制的人员签定用工合同并且已经在其单位工作了11年在这些年期间事业编的人员工资长到了4000元左右、而劳服人员才开1000元合理吗?并且都从是同样的工作、请您帮我解答!
  • 是合理的,因为他们是正式编制,而你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这11年签订合同肯定不是跟单位直接签的,应该是通过劳务公司,这样你其实只是跟劳务公司有法律上的关系,换句话说你并不是单位的人

因病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医疗保险怎么办

  • 是工伤吗

现在这个劳动法还能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 现在这个劳动法还能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只需要提前30日向公司提交离职信,并要求公司办理工作移交即可,注意不要写“离职申请或请批准”等文字,这样对方就可以不批准而拖延你的要求。
  • 您所引用对法律规定都依然有效。  一、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止;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 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二、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随时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三十七条规定主张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在用人单位无过错前提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具体运用可参阅我的这篇文章wenku.baidu.com/…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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