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姿势与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需满足其中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