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干部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是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南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积极引导依法检举控告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依规依纪依法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立起纪法"保护墙"。
"经我们核实,万怡佳会见毛某是经组织授权的行为,群众反映其违法提审问题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 2021 年 11 月 29 日,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在区检察院召开干部大会,为该院干部万怡佳进行澄清正名。
据了解,此前,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一条反映该名同志存在违法提审的信访举报件。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讨论研究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深入核查,并在走访核实的基础上作出综合研判,调查组最终确定该信访件为失实检举。同时,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还通过书面澄清与会议澄清相结合的方式为万怡佳正名。
这是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一个生动实践案例。近年来,市纪委市监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学习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相关规定,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据介绍,开启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流程首先需要被检举控告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澄清书面申请,或由承办部门经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见并获同意后,向本机关分管负责人提出澄清工作处置意见建议。
经同意后,承办部门将澄清工作处置意见以及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相关材料送本机关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征求信访举报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承办部门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澄清工作方案,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澄清结果需要通过集体研判、层层严格审核把关,最终确定澄清名单、澄清方式、澄清程序及对诬告行为查处等情况。据了解,去年 11 月以来,南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 10 余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既要对干事担当者澄清保护,也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进一步维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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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情形可以容错免责
符合以下六种情形的,可予以容错免责:
?符合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精神,有利于改革创新和发展大局的;
?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
?出于公心、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不是主观故意的;
?在不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经过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程序,或特殊情况下临机决断、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
?积极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九种情形不予容错免责
以下九种情形,均不予容错免责:
?党纪国法明令禁止仍明知故犯、我行我素的;
?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特大群体性事件或处置事件不力、导致事态恶化的;
?应履行而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职责出现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
?借改革之名,抬高办事门槛、损害群众利益、降低行政效能的;
?在推动改革发展中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不经论证盲目决策、不经法定程序违规决策而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
?在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错误或给予容错免责处理后再次出现同样失误错误的。
不因容错事项影响评优评先
《实施意见》提出,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在以下五个方面正确对待:
?在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察考核、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各类考核考察时,不因容错事项而作负面评价或扣分;
?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不因容错事项而受影响;
?在选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优秀干部推荐时,不因容错事项而被搁置;
?在推荐提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不因容错事项而被取消资格;
?按规定发放相关津补贴时,不因容错事项而受影响。
此外,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政法、南昌市人民政府
编辑:范俊杰
审核:金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