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怎么办理?
(一)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提供工商预登记文件的,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的验资证明文件)。 3. 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 购买或者租赁计算机、技术装备、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5.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 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8.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9. 上述第5、6、7、8项所列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10. 相关业绩的工程合同和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但首次申请乙级以下资质的不需提交)。 申请人应当提供上述证书及材料的原件,交由受理单位验证后退回申请人。 (二)材料要求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应如实填写,手续完备。如出现数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等情况,不予受理。 1. 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成册。 2. 附件材料一套。附件材料应设①目录清单,标明页码,并按②综合卷、③人员卷、④业绩卷、⑤补充卷(需要补充材料时提供)分别装订成册。 (1)综合卷内容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目录表(标明所附文件的页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申请企业不提供); ⑤企业章程(加盖股东印章、法人代表签字)复印件; ⑥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⑦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⑧购买或租赁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⑨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⑩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提供)。 (2)人员卷内容及顺序要求 ①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经济类人员、安全生产人员名单表(应与申请表顺序一致); ②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文件 每个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安全生产人员证书、劳动合同、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所有人员是一份社会保险证明,请在人员名单表中注明保险单的顺序号,只提供一份社会保险证明即可,无需在每个人员证书后附保险证明,但应在保险证明的人员名字前注明其对应的申请表中人员名单的顺序号)需装订在一起。 个人资格证书曾经办理过变更,还应同时附变更页,否则视同未办理过变更。 (3)业绩卷内容及顺序要求(新申请企业可以暂不提供) ①工程项目名称清单表(应与申请表所列项目顺序一致); ②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应装订在一起;再按照工程项目名称清单表的顺序装订下一个工程项目的业绩材料。 (一)申请程序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申请材料;其他企业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送申请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初审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2. 申请企业资质采用网络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应当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信息系统上传申请表。申请表上传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连同附件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二)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 首次申请或者升级资质的,受理期限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 2.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3.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不能在审查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中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承担过的工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承担通信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进行实地考核。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依法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三)延续、变更及补办程序 1. 延续程序 (1)首次申请或者升级取得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企业取得资质2年后可以提出升级申请。续办取得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2)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需要延续的,企业应当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 ②原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2. 变更程序 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所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 (3)原资质证书。 3. 补办程序 资质证书遗失,向发证机关提出补办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资质证书补办申请表; (2)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四)设立和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应遵循以下程序: 1. 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应提交下列申请材: (1)外商投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设立申请书; (2)外商投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合同和章程;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方注册(登记)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5)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6)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投资方成立不满三年的,按照其实际成立年份提供的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申请通信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除外)。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省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15日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在收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商务主管部门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4. 企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5. 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令第2号)有关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通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考试,能聘中级职称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属于软考的中级,获得证书后可以评中级职称;集成对应的软考高级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获得证书后可评高级职称。
请问系统集成资质怎么申请?
- 问题补充: 要去哪里申请?
- 去找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请问安徽企业资质(通信系统集成丙级)如何办理年审?
- 10月份就要报年审了,因为是首次办理,不知道现在的具体流程如何操作,我只知道证是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年审必须上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其他一概不知,先前也是一位朋友帮忙申请审批的,但是现在人已经不在了,请高手指点帮忙,希望越详细越好,最好能告知具体找什么人,联系方式,提交什么资料,是否需要走其他途径?如果有人能帮忙代办更是感激不尽(本人QQ:1875916732),当面答谢。
- 给你个号码~~你打打试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多少年?
- 回答: 信息产业部和各省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资质认证工作办 公室)负责对获得《资质证书》单位的资质年审、换证及变更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年审包括自查和年检。"自查"是指每个自然年度,获证单位对其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 能力进行自我审查,并向相应的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报送自查材料;"年检"是指每两个自然年 度,由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依据获证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对其从事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进行审 查,并加盖年检章。 换证是指获证单位从获证之日起满四年,由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其资质进行复审和换证 。 变更包括一般变更和级别变更。一般变更是指获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 范围等事项发生变化,或发生分立、合并等事项。级别变更包括升级和降级,升级是指获证单 位在获证一定时间后,如符合条件可申请更高级别的资质;降级是指年检或换证结论为降级或 是受到降级处罚的,降低资质等级并换发证书。
1.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要求中,近三年有关财务数据中,分为什么
-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到底能不能拿来控标
- 能不能拿来控标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到底能不能拿来控标
-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甫穿颠费郯渡奠杀订辑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试行)规定申请单位根据规定的三、四级资质评定条件,向本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认证机构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提交认证申请材料。本省市没有设置认证机构的可委托部和其他省市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
有哪个国家规定弱电招标必须要求投标人有系统集成资质
- 在弱电系统集成中,招标公司写的招标公告没有要求投标公司具备系统集成资质,安防资质。但是我们都知道招标肯定对投标公司有资质要求,但是要拿出具体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某规定。请问哪位大虾知道啊?在哪里有要求,招投标法里没有。
- 弱电工程资质是属于供电系统,系统集成资质是属于计算机类,招标人招标的项目估计是弱电和系统集成都有关,又不好规定所需的资质,害怕门槛太高没人来投,所以干脆不设。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自主设定投标人资质,只要不违反法规就行了。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 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软考还有意义吗?
- 鄙人小小程序员一枚,从业两年,今年打算参加软考。但是国务院1月28日发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取消的项目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这些认定取消了,软考还有意义吗?考出来的证书岂不是无用武之地??
- 你理解错了,不是取消这些评定,而是取消评定这些的资质的权利下放。也就是说你考出来后,以前注册是工信部评定的,现在交给行业协会,第三方。这个证还是有用的,将来会规范的。
公司申请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需不需要个人证书原件?
- 本人在江苏南京,去年11月份考过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并于今年5月份拿到证书。今年得知我单位最近也要评系统集成资质,请问单位在没有我证书原件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名额去评资质。因为担心被单位使用,现在中级和高级的证都不敢挂靠,怕撞车。注:单位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但原件都在我手上。
- 一般不需要!有些省份可能要求不一样,至少我知道北京和重庆是不需要原件的。
企业名称变更,企业资质如iso9000,cmmi,系统集成、信息安全等这些资质都需要重新申报么?
- 企业名称变更,股东结构变更,法人变更,但主营业务不变。那原企业申报的一些如ISO9001,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CMMI3等这些企业资质都需要重新申报评估么?还是可以只申报资质变更就行了?
- 我只清楚 ISO9001的情况:首先,已经取得ISO9001证书的企业,只有在企业名称变更时,应该主动向认证机构报备,并按相关程序领取更名后的新版证书(有效期不变)。相关的股权结构和法人的变更,在后一次的监督审核中,外审员都会向你了解情况,你只要告知他什么时候发生了变动,现在是什么情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