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康得新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

  2019年1月,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因无力按期兑付15亿短期融资券本息,业绩真实性存疑,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质疑。证监会迅速反应,果断出击,决定对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此外,康得新还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以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导致康得新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必须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下一步,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净化市场生态,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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