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需要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公司培训员工后员工要和公司签几年的合同,具体的服务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服务期限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当然具体时长建议以进修的具体费用为准,可能是根据培训费用的多少来确定的,培训费用高,约定的服务期就长点,培训费用少,服务期就短一点。
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上班第一天没有签劳动合同,通过总部企业培训,晚上被分校负责人告知因跟同事不喜欢我被开除。如何维权?
- 就是因为另外有个女同事不喜欢我,负责人告知我被开除。如何维权?
-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您可以放弃了。
企业以招工为名,收取求职者介绍费,要求体检,之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第二天公司组织的培训中途又以体检
- 企业以招工为名,收取求职者介绍费,要求体检,之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第二天公司组织的培训中途又以体检不合格为由解聘,法院认为没有实际用工也就没有建立劳动关系驳回所有请求,可我认为公司要求培训就是用工,也是签订合同的第二天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我我该咋办?法院如果二审驳回我可以向公安部门主张公司的诈骗赔偿吗?谢谢。
-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定力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你确实属于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至于介绍费数额是多少,当时是如何约定的,有无书面凭证,视情况而定能否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