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要求】梳理等式的性质,理解不等式的概念,掌握不等式的性质.
【知识梳理】
1.两个实数比较大小的方法
(1)作差法
(2)作商法
2.等式的性质
(1)对称性:若a=b,则b=a.
(2)传递性:若a=b,b=c,则a=c.
(3)可加性:若a=b,则a+c=b+c.
(4)可乘性:若a=b,则ac=bc;若a=b,c=d,则ac=bd.
3.不等式的性质
(1)对称性:a>b⇔b<a;
(2)传递性:a>b,b>c⇒a>c;
(3)可加性:a>b⇔a+c>b+c;a>b,c>d⇒a+c>b+d;
(4)可乘性:a>b,c>0⇒ac>bc;a>b,c<0⇒ac<bc;a>b>0,c>d>0⇒ac>bd;
(5)可乘方:a>b>0⇒an>bn(n∈N,n≥1);
(6)可开方:a>b>0⇒>(n∈N,n≥2).
【微点提醒】
1.在不等式的两边同乘以一个正数,不等号方向不变;同乘以一个负数,不等号方向改变.
2.有关分数的性质
【规律方法】
1.作差法一般步骤:
(1)作差;(2)变形;(3)定号;(4)结论.其中关键是变形,常采用配方、因式分解、有理化等方法把差式变成积式或者完全平方式.当两个式子都为正数时,有时也可以先平方再作差.
2.作商法一般步骤:
(1)作商;(2)变形;(3)判断商与1的大小;(4)结论.
3.函数的单调性法:将要比较的两个数作为一个函数的两个函数值,根据函数单调性得出大小关系.
4.特殊值法:对于选择、填空题,可以选取符合条件的特殊值比较大小.
【规律方法】
解决此类题目常用的三种方法:
(1)直接利用不等式的性质逐个验证;
(2)利用特殊值法排除错误答案,利用不等式的性质判断不等式是否成立时要特别注意前提条件;
(3)利用函数的单调性,当直接利用不等式的性质不能比较大小时,可以利用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等函数的单调性进行判断.
【规律方法】
1.解决有关不等关系的实际问题,应抓住关键字词,例如“要”“必须”“不少于”“大于”等,从而建立相应的方程或不等式模型.
2.利用不等式性质可以求某些代数式的取值范围,但应注意两点:一是必须严格运用不等式的性质;二是在多次运用不等式的性质时有可能扩大了变量的取值范围.解决的途径是先建立所求范围的整体与已知范围的整体的等量关系,最后通过“一次性”不等关系的运算求解范围.
【反思与感悟】
1.比较法是不等式性质证明的理论依据,是不等式证明的主要方法之一,比较法之一作差法的主要步骤为作差——变形——判断正负.
2.判断不等式是否成立,主要有利用不等式的性质和特殊值验证两种方法,特别是对于有一定条件限制的选择题,用特殊值验证的方法更简单.
【易错防范】
1.运用不等式的性质解决问题时,注意不等式性质成立的条件以及等价转化的思想,比如减法可以转化为加法,除法可以转化为乘法等.但应注意两点:一是必须严格运用不等式的性质;二是在多次运用不等式的性质时有可能扩大了变量的取值范围.
2.形如例3-2探究2题型的解决途径:先建立所求范围的整体与已知范围的整体的等量关系,再通过“一次性”不等关系的运算求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