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作用和意义(商鞅变法的影响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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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始皇统一六国起(前221年)至清宣统三年(1912年)逊位,中国历经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王朝更迭异常频繁。任何朝代的崛起与灭亡,都有其历史必然性,笔者对各封建王朝的兴衰予以归纳总结。

从秦朝起,中国历经秦、西汉、新、东汉、魏、西晋、东晋、北魏、东魏、西魏、北周、北齐、宋、齐、梁、陈、隋、唐、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辽、金、北宋、南宋、元、明、清30个封建王朝,将被史学届忽视的新列入其中,三国时期的蜀汉、孙吴,东晋时期的北方十六国、五代时期的十国、同宋、辽、金并列的西夏政权未被列入其中。

秦的发源与崛起

秦的祖先在西周开国时期没有被分封为诸侯,周孝王时期,嬴氏家族的地位才有所提升,周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後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成为秦帝国的起源。西周末年,周幽王被犬戎杀死在郦山下,周王被迫东迁,秦襄公派兵护送周平王有功,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自此,秦国步入诸侯之列。

春秋时期,秦国占据西周西岐旧地,秦穆公曾击败中原霸主晋国,显赫一时,但是秦的辉煌随着穆公的去世而荡然无存。不过总体而言,秦在版图上徐速扩展,与齐、晋、楚并列为四大强国。

秦国的崛起开始于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经济、军事实力迅速跻身各国之首,经过百余年的兼并战争,秦王嬴政统一了全国,称为秦始皇。但是,秦始皇去世仅仅不到三年,庞大的秦帝国毁灭于农民战争之中。秦的崛起用了三百年时间,但是帝国只是持续了短短十五年,崩盘仅仅三年。

商鞅变法的积极作用

商鞅变法是秦国崛起的拐点,秦彻底废除了周王朝的分封制与井田制,运用严刑峻法刺激农业生产,打破世卿世禄制度,迅速提升了生产力与军事实力。打破旧制度是秦崛起的根本原因,同期的楚国、魏国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由于旧贵族的反抗与君主意志的薄弱,未能成功。经济上,秦国彻底改变了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废分封,置郡县,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军事上,按照军功授予爵位。所有措施都在严刑峻法的约束之下,法家成为秦国的主导思想。

商鞅变法内容如下:

第一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

(一)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

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

(一)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废除分封制;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秦灭亡的原因

通常人们把秦的灭亡归咎于暴政,贾谊的《过秦论》更是把这种论调发扬光大,但是笔者认为,秦处于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过度阶段,所谓的暴政只是表象,归根结底是秦朝的制度、思想过于超前,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

(一)思想上否认天的作用

商朝依靠天——王——民的逻辑结构进行统治,使人无法产生反抗王权的思想,商王称为余一人。到了周代,王权的精神作用更近一步,君主称为天子,成为天意的代表,这也成为周人政治智慧的顶峰,尽管周厉王暴虐统治被国人暴动所推翻,但是国人暴动只是赶走了周厉王,却没有推翻周的统治,史学界对“国政权的更迭都是人”的概念争议颇多,国人绝不是下层民众,而是氏族成员。因此,商、周、秦政权只是统治阶层的内部更替,和普通民众关系不大,民众反抗意识淡薄。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他认为天下是本家族打下来的,和上天没有太大的关系,曰:“古之帝者,地不过千里,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乱,残伐不止,犹刻金石,以自为纪。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始皇晚年晚年崇敬鬼神,热衷于神仙方术, 追求长生不死,更是对“天命”的极端蔑视。始皇不去继承周天子的天命,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不说自己的权力由上天授予的皇帝,也为秦帝国灭亡埋下伏笔,他使民众对皇权的崇拜发生了改变,陈胜吴广产生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反抗意识,神——皇帝——民的结构被打破,皇帝不是神的代表,那么任何平民都有可能成为皇帝,民间的反抗意识萌发,中国民众第一次大规模公开的反抗统治者。

秦王朝打消了天的权威,消除了天命对政权的保护,消除了民间对天命、神权的敬畏,这也成为秦二世时期天下大乱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秦始皇最大的失误是否定天命。

(二)郡县制的不合时宜

秦统一了天下,全国民众大部分成为被统治者与被征服者。关中民众早早适应了郡县制,而六国后代还残存着分疆裂土的传统思想,楚国贵族项羽与贫民百姓刘邦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分封制度,可见当时中央政府没有能力实现集权,秦在形式上取得了大一统,秦始皇、项羽、刘邦反映了三种思想。

秦始皇,完全郡县制。秦统一天下后,丞相王绾曾建议在偏远的燕、齐、楚等地设置藩王,选派皇子驻守。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李斯以周代诸侯混战为例,劝阻不要封王,得到始皇的同意。从长远的角度而言,李斯不设置诸侯王的思想有利于维护中央集权制度,但是缺乏实施的条件。在关中地区,秦推行郡县制已经接近百年。但是,六国相继灭亡,原有的行政体系荡然无存,秦以一国之力统治七国,国家承载力远远超标,秦只能形式上管理关东诸郡,设置最高长官,但是无法渗透到基层,广大基层依然由六国后代控制。因此分封有利于减少中央的管理压力,维护秦王朝的统治。始皇去世后,关东诸郡相继起义,往往杀掉郡首就控制该地域,可见秦对六国的控制是异常薄弱脆弱的。

项羽,完全分封制,又回到了分封制体系内,是历史的倒退,因此迅速失败。

刘邦,郡国并存。刘邦建国初期,分封各路异姓王,但是不久铲除,随后刘邦再次分封给皇室贵族。在秦汉交替之际,中央机构没有足够的能力控制庞大的帝国,分配诸王能减少中央政府的压力。

(三)矛盾的转移

秦统一的根本原因是内在实力的强大,但客观原因是六国的内斗。统一前,六国内部矛盾激烈;秦朝建立后,六国都成为了被奴役的群体,六国合一成为秦国的主要矛盾。秦始皇显然看到了这一点,他并没有安抚六国旧贵族,给予优厚的待遇为自己效力,反而采取暴力手段激化矛盾,“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锺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徙天下豪富於咸阳十二万户。”通过收缴兵器、镇压的手段逼迫六国就范,旧贵族在淫威下选择了沉默,但是复仇的欲望空前高涨,秦的敌对势力成为了六国共同体。

总结

秦兴于改革,打破了传统旧制度,在经济、政治、军事上均取得飞跃,提高了生产效率与军事力量,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秦的灭亡也与制度推行过快有直接关系,秦的思想、制度过于超前,超越了国家的掌控能力与承载力,遭到六国势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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