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是什么意思(直辖市有哪几个城市)

直辖市是指一个国家内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市,是政区中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城市型政区。中国目前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城市型政区脱胎于地域型政区。古代的“市”原为草市、集市的意思,系县以下的商业性聚落,与“镇”、“乡”一样均属于县管辖。“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可以升为“镇”,“镇”的继续繁荣就可以升为县。上海就走过了先设市、后升镇、再置县的全部过程。

1953年,我国的直辖市曾经有14个之多,后来为什么变成4个?

由于近代以来城市的崛起,古代原有的行政区划体系己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遂有城市型政区的诞生。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广州设市后即脱离了县而直属于广东省,是我国最早的省辖市。1921年7月,民国政府颁布《市自治制》,曾规定“京都市”由内务部直接监督,但未付诸实施。1926年秋,国民革命军北伐攻占武汉三镇,设置汉口特别市,归国民革命政府领导。这是第一个直隶于中央政府的市。

1927年6月,设南京为特别市,8月设上海为特别市;1930年6月起,改称南京院辖市、上海院辖市。1928年7月,设北平为特别市,同时撤销京兆地方。1930年12月,改称北平院辖市(1930年6一12月,一度降为河北省辖市)。1928年7月,设天津为特别市,1935年6月,改称天津院辖市(1930年12月以后,曾降为河北省辖市)。1929年4月,武汉设特别市(6月更名汉口特别市,至1931年5月降为湖北省辖市)。

1953年,我国的直辖市曾经有14个之多,后来为什么变成4个?

1929年5月,以收回日本交还的胶澳商埠地界设青岛为特别市,1930年9月,改称青岛院辖市。1930年1月,曾设广州为特别市,同年8月降为广东省辖市。1932年1月,曾设长安为院辖市,但仅筹备未正式成立。1930年9月,收回了1898年被英国租借的威海卫地区,次月设置了直隶中央的“威海卫行政区”,后改置为山东省威海卫省辖市。后又增设哈尔滨、旅大(大连)为院辖市。抗日战争期间,重庆因陪都而改为院辖市。

1947年6月,汉口、广州、西安、沈阳均恢复为院辖市,并新设了西安、沈阳二院辖市。至解放前夕,全国共有中央直辖的院辖市十二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直辖市分属三个层次:

一是中央直属市,有北京、天津二市;

二是大区直属市,如南京、上海属华东区,武汉、广州属中南区,重庆属西南区,西安属西北区,沈阳、旅大、鞍山、本溪、抚顺属东北区;

三是省直属市,有哈尔滨、青岛二市。

1953年初,中央直属市和大区直属市统一改为中央直辖市,同年9月增设哈尔滨、长春为中央直辖市,从而使中央直辖市达14个之多,是我国直辖市最多的时期。

1954年6月,六大行政区撤销,保留北京、天津、上海三个中央直辖市,其余十一个直辖市划归所在省领导而成为省辖市;同年9月颁布《宪法》,规定我国一级行政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从而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了直辖市的行政地位。

1958年2月,天津划给河北省,1967年1月恢复为直辖市。此后,三十年间直辖市数量一直未变。至1997年3月,将重庆市和川东涪陵、万县、黔江三地区从四川省切出,新组建重庆直辖市,从而使直辖市数量增加到目前的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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