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安全管理九大制度内容 食堂安全管理九大制度是什么

食堂安全管理九大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县级(或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工作,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进入食堂。

2、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勤剪指甲,勤洗手,不留长发。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白色工作服,工作时应戴好口罩,勤于换洗,保持工作服和口罩的干净整洁。

4、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内不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挤压、割、砸、烫伤等事故发生。

5、往开水里放东西必须缓慢,不得冲击;用油炸食物时,控制油温,以防着火;端汤锅汤桶时不得过满;取蒸饭时要先开门透气;两个人以上搬东西时要步调一致,协同配合。

6、购菜要新鲜,食品要在保质期内,严禁有变质饭菜上桌,严防食物中毒。

7、生、熟菜要分开放置,合理保管;批量采购的大米、疏菜等要堆放整齐;袋装食品在取用后要扎好袋口;谨防变质或鼠蝇叮咬。

8、餐具要经常消毒,摆放有序;操作台面要干净,无积水。

9、厨房内要经常灭鼠除蝇,防止发生传染病。

10、厨房内要保持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延伸阅读

食堂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食堂管理制度

一、本食堂为所内部职工食堂;

二、凡临时来所到各职能部门或研究室办事,需在食堂就餐者,应提前与食堂联系,以便增加饭菜质量;

三、凡在本食堂就餐者,不得擅自进入食堂内部,有事到食堂办公室联系解决,以免影响炊管人员工作确

保就餐者饮食全。

四、凡在本食堂就餐者,必须严格遵守开饭时间和食堂的各种规章制度,需要提前或错后吃饭者,必须向

食堂打招呼。

五、餐厅内不准随地吐痰、倒水和乱扔脏物,不准打闹和大声喧哗。本餐厅的公共设施要严加爱护,未经

允许不得持出,若有损坏者需按价赔偿。

食堂安全制度

一、非食堂人员末经同意不得进入厨房、仓库。

二、食堂所有门窗每天上下班由值班人员全面检查,下班时关好门窗。

三、食堂仓库、厨房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和药物,私人食品一律不准放入库内和厨房。

四、厨房用火、电、机械必须严加管理,炉灶附近不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五、要提高警惕,万一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卫生制度

一、食堂卫生实行分工包干制。每人分到的区域和设备、食具要经常保持干净整齐。

二、蔬菜要摘好、生熟分开切。不卖腐烂食品和冷饭菜,凡是剩饭菜必须高温处理后再卖,防止食物中毒。

三、餐厅、厨房地面每天都要清扫,每周六大扫除一次。桌面、桌脚、凳脚要经常保持干净,做到木见本

色,铁见光泽,一切食具做到干净无油腻。

四、炊事员必须经常保持,做到勤洗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操作时禁止吸烟、闲谈

打闹。

五、炊事员上班必须穿好工作服,衣帽干净方可进行操作。

六、食堂的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不得随意到处吐痰,倒脏物。

七、食堂专职卫生清扫人员,负责食堂日常卫生工作。

九、自备餐具除外,对公用餐具做一餐一消毒。

十、食堂、仓库要做到无鼠、无虫。餐厅灶房做到无苍蝇。

食堂值班制度

一、负责食堂安全工作和处理当天临时业务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严防发生。

三、负责食堂内部人员打饭菜及晚来人员吃饭工作。

四、值班时,遇有临时性事务工作,要认真负责处理,事后向经理汇报。

五、值班人员有权检查从食堂内往外携带的物品。

食堂安检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堂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堂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食堂、食品场地、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教师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四、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食堂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学校及时做出整改措施。发生重大中毒事件及时上报治疗。

  五、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六、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饮料,发现学校食堂有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停止使用。

  七、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得要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禁止学校食堂采购和加工。

  五、冷菜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学校的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同类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原则上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可适当放宽。定点采购单位(摊位)调整时,须及时报学校总务备案。

  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实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备食品等。

  四、学校食堂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开水或其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六、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食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卫生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污染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操作流程应科学、合理、有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原料粗洗—原料精洗和切配—加工制作—无蝇室贮存、销售—用餐—餐具回收清洗和热力消毒—贮存。

  3、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浸泡、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饮具清洗池应严格与原料清洗池分开。

  5、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或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每天对食堂的内部环境(含地面、台面、灶台等)进行彻底打扫、冲洗,要不留死角。一周进行一次更彻底的大扫除。

  7、食堂墙壁照明设施一个月清理一次,食品储存仓库一周清理一次。

  8、食堂垃圾桶中的垃圾不得超过桶身的四分之三,垃圾桶和臊水桶应每天清理一次,垃圾桶距离操作平台至少1.5m。

  9、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销售间(无蝇室)内;冬天要加以保暖。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口罩进入销售间销售食品。工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食堂原料采购制度

  1、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2、食堂原料采购必须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签订合同,建立档案,以保证其质量。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3、严禁采购以下食品: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严格入库登记制度:采购的食品,均应具备相关证明,特别要进行农药检测和留样;要严格审批手续,对证明材料不全,没有入库记录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入库。

  5、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未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食品加工制作规范

  1、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

  2、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静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

  4、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学校食堂一般情况下不得出售冷荤凉菜,不得出售动物内脏为原料的菜。

  6、凡是加工的食品按照谁加工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样加工好的食品必须由当事操作者进行留样。留样物品必须注明:操作者、加工时间,现场交保管予以封存。待学生用餐两天后且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后,将样品予以销毁。若是对食品不予留样,而直接销售的,若因该食品引发的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所造成的,将由操作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1、要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等,学校食品安全小组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凭证进入,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培养其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如在就餐中发现饭菜质量问题,应立即和食堂主管联系要求调换,并撤下有问题的饭菜,同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

  3、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将加强对食堂及食品卫生的监督,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立即送医院救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②、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施和现场;

  ③、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落实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在各班级、寝室、医务室设饮食安全专管员,如发现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

  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2、食堂燃烧用煤气应严格按照消防要求的堆放地点进行推放。

  3、食堂在菜煮熟后,炊事员应认真检查,及时清除燃烧源,关闭燃气开关,在确保无火源、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炊事组长要负责检查。

  4、总务处要经常到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者,应及时教育处理并向校长汇报。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食堂管理办法?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 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周幼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周幼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周幼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液化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由局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九、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购熟食卤味必须经高温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十、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1,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

  (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2)”三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4、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或者冷库;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安装机械通风设备。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十四、师生用餐制度

  1、师生用餐场所应清洁、明亮、整齐。

  2、餐桌每天用消毒水擦洗五次(早晨、饭前饭后、点心前后)。餐具每天用高温消毒。

  3、培养师生良好的进餐习惯:

  (1)餐前洗手;

  (2)进餐时不大声喧哗;

  (3)进餐时一手扶碗一手拿餐具,并做到四净:碗净、桌面净、地面净、衣服净;

  (4)不吃汤泡饭;

  (5)不挑食、不偏食。

  4、为幼儿创设轻松愉快的进餐环境:如播放轻音乐、进餐前或进餐时不批评训斥孩子等等,使幼儿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5、教师与幼儿的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发生占用幼儿伙食现象。

  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58020356)、卫生监督所(58018765、58019234)、妇幼保健所(58023290)、区政府办公室(58022505、58023610)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58111451、58111452)。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十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

  (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5、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十七、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求单位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度?

1、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食堂管理制度十条简短?

食堂管理制度十条:

一、食堂清洁制度:

1、操作间要做到清洁整齐无污水、无灰尘、无油渍;

2、餐厅地面洁净,桌椅摆放整齐,桌椅间距一致;

3、餐桌上下必须保证清洁,用餐前工作人员用专用抹布擦拭桌面,用餐后用餐人员负责将自己的餐桌擦干净,将餐具放回指定位置;

4、清洁卫生使用的用具要清洗干净后放在贴有标识的指定位置;

5、不定期的开展清理蚊虫工作。

二、食堂定期大扫除制度:

1、食堂每天都要扫地、擦地,保持地面干净,有脏随时扫,两名人员每人轮流一天,一人负责打扫,一人负责检查,互相监督;

2、地毯上的垃圾及时用吸尘器清理,保持地毯的平整清洁;

3、桌椅、窗台每天擦拭干净,抹布每日清洗,做到无水印、无擦痕;

4、每周六下午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划分分担区,总公司成员每人负责一个区域,责任到每一个人,对于各处死角都要清洁到位,由经理办负责检查验收。

三、食堂定期消毒制度:

1、食堂每餐结束清洗厨具、餐盘等时,要严格将洗洁精等冲洗干净,做到无残留;

2、食堂对餐具、炊具、室内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3、消毒结束后,及时清理残留,保证卫生安全,并要贴有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四、食堂日值班制度:

1、当日值班人员负责食堂开门工作,将地面、桌面擦拭干净,并在规定就餐时间前将饭菜准备好;

2、待就餐完毕后,当日值班人员进行卫生清理工作,另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和公司轮班人员一起协助工作,共同将食堂卫生打扫干净;

3、每日当班人员要负责好食堂的安全工作,当日工作结束后,将门窗确认锁好、水电等关闭并和门卫交代后方可离开;

五、食堂炊具等用具摆放制度:

1、操作间物品摆放有序,合理有效的利用好空间;

2、做到各项用具清洁整齐,无残留油渍等;

3、每日工作结束后,将炊具等物品清洗干净并摆放回原位,将水、电、液化气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4、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不得与后厨用具混放。

六、食堂菜品存放制度:

1、食堂购进的菜品原材料,要保证质量;

2、要确保原材料新鲜卫生,在有效的保质期以内;

3、做到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七、食堂粮食存放制度:

1、确保在有效的保质期内,将有效期较近的要先吃;

2、粮食与杂物等进行隔离存放;

3、米、面等容易受潮的食物应放在架子上储存;

4、做好防鼠、防虫、防潮等工作。

八、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必须认真核查物品数量,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

2、注意物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拒绝过期及质量不合格等物品;

3、按照物品的种类存放,易碎怕压的物品要放在上面,不怕压的放在下面;

4、各类物品的出入库手续齐全有序;

5、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加强防鼠、防虫、防霉、防潮及卫生等工作。

九、食堂酒水、饮料管理制度:

1、食堂内酒水、饮料应在每次使用后及时记录详细数量,并与酒水库管理人员进行数量核对,及时做好出入库手续;

2、不得使用过期的饮料等;

3、招待餐厅内的酒水等备品要随时保持充裕。

十、所有人员需遵守上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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