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污染现状?
随着我国工农业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因水土流失、水源污染等因素的影响,地表水成分逐渐趋于复杂,有机成分增多,饮用水处理难度增大。以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为主要步骤的常规饮用水处理工艺,以去除浊度和细菌为主要目的,对近年来水体中逐渐增加的一些微量有机污染物,如除草剂、杀虫剂、消毒副产物等,其去除作用极其有限。此外,由于水土流失严重,水中天然有机物浓度也很高,不但对胶体产生严重保护作用,导致混凝剂药耗增加、水中铝的剩余量增高,而且产生大量的氯化消毒副产物,其中大部分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同时,由于水体受到污染,导致水体富营养化,藻类过量繁殖,产生难闻的嗅味和有害的藻毒素。对日常饮用水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影响着人群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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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水污染这么严重,怎么办?国家有哪些政策来处理?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下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
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新疆(含)、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加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六)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水利部、能源局等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水污染到底有多严重?
在全中国七大流域中,面临的严重问题是水体污染和水资源短缺,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主要湖泊富营养化严重。
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顺序为: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珠江、长江。其中:辽河、淮河、黄河、海河等流域都有70%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
长江
坐船顺长江而行,再在重庆、宜昌、武汉等城市绕行一周,目光所及,触目惊心。无数的排污口像一条条孽龙,整日哗哗不停地向长江喷吐着毒液。无数垃圾堆沿江边堆放,堆多了,会自然滑进长江,江水涨高了,也会自然将垃圾带入江中。
黄河
黄河泥沙含量大带来的一大好处是净化能力极强。在青海被严重污染的黄河在流进中自我净化,尤其在到达刘家峡水电站库区后,经过沉淀,以一类水质流出刘家峡。但仅仅经过上百公里之后,在进入兰州市时就成了三类水。流出兰州市时成为四类水,流经白银市后又下降为五类水。大量工业和生活废水源源不断地被排入黄河。
水污染严重原因多样:
我国水污染主要受三个因素影响,一是工业污染,将来即使所有工业合理布局,污水全部达标排放,处理过的污水也是超五类。二是城市生活污水,我国完全达到处理后排放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三是面源污染,即农田施用化肥、农药及水土流失造成的氮、磷等污染,这个问题比较麻烦,我国是世界上使用化肥强度最高的国家。多种因素造成的复合污染,将使得中国水污染恶化的状况会越来越严重爱卫天猫。
在发达国家,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而且污水一定要处理后达标排放。而中国水的重复利用率远远低于此。多数企业做不到污水完全处理后达标排放。
发达国家平均每1万人就有一个污水处理厂,用以处理人们每日所产生的生活污水。而在中国,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全中国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不到5家。武汉、重庆等绝大多数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零。都是直接排放。
七大流域:
1、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又名扬子江,河流长度仅次于尼罗河与亚马孙河,入海水量仅次于亚马孙河与刚果河,均居世界第三位。
流域概况 长江发源于唐古拉山脉主峰格拉丹东雪山西南侧(见彩图 长江河源——唐古拉山脉格拉丹东雪山西南坡冰川 ),干流经青、藏、川、滇、 鄂、 湘、赣、皖、苏、沪,支流涉及黔、桂、 甘、陕、 豫、粤、浙、闽,共计18省、 自治区、 直辖市。干流长6300km,流域 面积180.7万km 。较大支流有: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江、 汉江、赣江等8条,流域面积均在80000km 以上。干流自江源至宜昌为上游,河长4510km,除四川盆地外,多流经高山峡谷,坡陡流急,落差5360m,占全江总落差的98.9%。其中江源至当曲长约360km,称沱沱河;当曲至玉树巴塘河口长约820km,称通天河;巴塘河口至宜宾长约2300km,称金沙江;宜宾至宜昌长约1000km,称川江。川江下段自奉节至南津关长209km为著名的三峡 宜昌以下进入中下游平原。宜昌至鄱阳湖湖口为中游,长约940km。湖口以下为下游,长约850km。中游河段内,自湖北枝城至洞庭湖出口城陵矶长约340km,称荆江,河道蜿蜒曲折,两岸地势低洼,是长江 防洪 形势最为严峻的一段。中下游平原湖泊星罗密布,主要通江湖泊有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太湖等四大淡水湖。
2、黄河为中国第二大河,以河水含沙量高和历史上水灾频繁而举世闻名。
流域概况 黄河流域西起巴颜喀拉山,东临渤海,南至秦岭,北抵阴山,流域面积75.2万km 。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北麓,流经青海、四川、 甘肃、 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 9省、自治区,在山东垦利县注入渤海,干流全长约5400km。从河源到内蒙古托克托为上游,其中兰州以上大部分地区植物被覆较好;玛多至青铜峡的干流多峡谷,水能资源丰富;青铜峡以下为河套平原, 灌溉 发达,可通航运。托克托至河南桃花峪为中游,也有丰富的水能资源;两岸为黄土高原,植被少, 水土流失 严重,是黄河洪水 泥沙的主要来源。桃花峪到河口为下游,两岸绝大部分修建了大堤,泥沙淤积使河床一般高出两岸地面3~5m,多的达10m,故称悬河;沿岸多灌区,干流也可通航。河口附近,黄河入海水道不断淤积、延伸、改道,造陆作用强烈。各河段直接汇入干流的流域面积大于1万km的支流有十条,以渭河的面积与水量最大。
3、珠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四个 水系组成,分布于中国的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六个省(自治区)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东北部。珠江的主流是西江,发源于云南省境内的马雄山,在广东省珠海市的磨刀门注入南海,全长2214km。全 流域 面积45.37万km ,其中中国境内面积44.21万km 。
流域概况 珠江流域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 水资源 丰富,多年平均年 径流 量3360亿m ,仅次于长江,居中国第二位。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477mm。汛期降水强度大,汇流速度快,容易形成峰高量大历时长的流域性 洪水,对经济发达的珠江下游及三角洲造成严重威胁。枯水期也会连续三个月无雨或少雨,造成春旱或秋旱。珠江自云贵高原至南海之滨,干流总落差2136m,全流域水能理论蕴藏量3348万kW,主要集中在西江南盘江下游和红水河及黔江河段,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2512万kW,是中国水电开发建设基地之一。
4、海河流域位于中国华北地区,是中国开发较早的流域之一。
流域概况 海河流域习惯上包括海河和滦河两水系。海河水系由漳卫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等组成,还包括徒骇河、马颊河等平原排涝河道;滦河水系包括滦河和冀东诸河。1949年前,除滦河水系和蓟运河、徒骇河、马颊河单独入海外,其余各河均汇集天津流入渤海。天津以下河道称海河,干流长73km。海河流域范围包括北京、天津两市和河北省大部分,山西、山东、河南、辽宁四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流域总面积31.8万km (其中海河水系26.4万km 、滦河水系5.4万km )。流域内山区、平原面积分别占60%和40%。燕山、太行山由东北
至西南呈弧形分布。山脉以西、以北分布着黄土高原;山脉以东、以南是广阔的大平原。山地与平原间的过渡地带短,几乎直接交接。平原地形的总趋势是由西南、西、北向天津附近的渤海湾倾斜。由于历史上黄河多次改道入侵以及本流域各支流冲积的影响,平原区内构成缓岗与洼淀相间分布的复杂地形。
5、淮河位于长江、黄河之间, 流域 面积27万km ,其中淮河 水系 19万km ,沂沭泗水系8万km。
流域概况 水系淮河干流发源于河南省桐柏山,由西向东流入洪泽湖。出洪泽湖后分为两支:一支经高邮湖 邵伯湖在江苏省扬
州市东南流入长江,称入江水道,最大泄洪能力为12000m /s;另一支经 苏北灌溉总渠 流入黄海,设计泄洪能力为800m /s。此外,还可经废黄河泄洪300m /s,在大洪水时经淮沭新河向新沂河相机分洪3000m /s。干流全长约1000km。南岸主要支流有史灌河、淠河,均发源于大别山。北岸主要支流有洪汝、沙颍、涡、浍、新汴、濉等河。淮河流域的东北部为沂沭泗水系,原为发源于沂蒙山流入淮河的支流。12世纪末到19世纪中,黄河改道,占夺徐州以下泗河和淮阴以下淮河河道。在这时期,由于黄河河床淤积抬高,淮、沂、沭、泗排水受阻,形成了洪泽湖、骆马湖和南四湖(南阳、独山、昭阳和微山湖),使淮河南流入江,沂沭泗河则另找出路,东流入
海。经1949年以来的整治,沂沭河上游来水有一部分向新沭河分流,其余经新沂河入海;泗河流入南四湖,经运河入骆马湖,并接纳沂河来水,由嶂山闸泄入新沂河。
6、松花江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主要江河,流经哈尔滨佳木斯,在同江附近注入黑龙江,干流全长939km。
流域概况 流域面积54.6万km ,分属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三省、自治区,其中山区占61%,丘陵占15%,平原占24%。流域东西分布有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土地肥沃,草原连片。全流域耕地约2亿亩,并有3000万亩荒地可供开垦;大小兴安岭山区森林茂密,为中国著名的林业基地;三江平原煤炭资源丰富,1985年原煤产量
6000万t;松嫩平原为中国的主要石油基地,建有大庆油田,1985年原油产量占中国原油总产量的一半。流域气候冬季严寒漫长,夏季温热多雨。年平均气温为-3~5 C,最高达40 C,最低达-50 C。年降水量一般为500mm,东南部山区达800mm,西南部平原只有400mm,其年际变化较大,存在明显的丰枯交替变化规律。河川 径流量约 780亿m ,地下水资源约370亿m ,扣除重复水量后, 水资源总量约950亿m 。流域自然灾害主要为洪涝和干旱,东涝西旱。涝灾以东部三江平原最重,平均两年发生一次; 旱灾以西部松嫩平原较重,以春旱为主。
7、辽河位于中国东北地区西南部,源于河北省,流经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辽宁省,注入渤海。
流域概况 全流域由两个水系组成:一为东、西辽河,于福德店汇流后为辽河干流,经双台子河由盘山入海,干流长516km;另一为浑河、太子河于三岔河汇合后经大辽河由营口入海,大辽河长94km。辽河干流来水原在六间房附近分流经外辽河汇入大辽河。1958年外辽河上口堵截后,干流与浑河、太子河不再沟通,成为各自独立的水系。流域总面积21.9万km 。西辽河郑家屯以上为辽河上游,面积13.6万km ,区内气候干旱,主要支流有老哈河、教来河、西拉木伦河等。其中老哈、教来河位于冀北辽西山地和黄土丘陵区,植被覆盖率不到30%, 水土流失 十分严重。上游耕地现约2600万亩,主要用于经营旱作农业和畜牧业。流域中 下游面积8.3万km 。辽河干流东侧为石质山区,植被较好,雨量较丰,有东辽河、招苏台河、清河、柴河等主要支流,连同浑河、太子河水系面积共5.26万km ,仅约占全流域的24%,而年径流量约占全流域 径流 总量150亿m 的70%;干流西侧多黄土沙丘,主要支流有秀水河、柳河和绕阳河等,其中柳河水土流失严重,是中、下游泥沙主要产区。中、下游地区经济发达,有沈阳、抚顺、鞍山等重要工业城市,抚顺、辽源等大型煤矿,辽宁、清河等发电厂,鞍山、本溪等钢铁企业,还有辽河油田以及沈山、长大等主要铁路干线和公路网,现有耕地4300万亩,内有水稻田620万亩,是辽河流域的主要农业区,1980年工、农业总产值占全流域的95%以上。
我国水污染现状是什么?
人类正面临着水污染的严峻挑战,
其中生活污水是水污染的一大来源,
本文对我国城市生活污水的防治做了简要的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城市生活污水防治应遵循的原则与可采用的方法。
关键词:城市生活污水 防治原则 防治方法
一、城市生活污水概况
在维系人的生存、保障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发展的所有自然要素中,
水的重要性毋庸赘述。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加快,
世界面临着水资源短缺、污染严重的挑战。
中国尤其严重,是世界13个缺水国家之一,
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目前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
水污染的恶化更使水短缺雪上加霜: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
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
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
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
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
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
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带来了负面影响。
我国水体污染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工业发展超标排放工业废水,
二是城市化中由于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设施严重缺乏,
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工业废水近年来经过治理虽有所减少,但城市生活污水有增无减,
占水质污染的51%以上。据环境部门监测,
1999年全国近80%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江河湖海,年排污量达400亿立方米,造成全国三分之一以上水域受到污染.
我国水污染现状?
世界面临着水资源短缺、污染严重的挑战。
中国尤其严重,是世界13个缺水国家之一,
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目前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
水污染的恶化更使水短缺雪上加霜: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
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
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
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
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