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部的六个阶段 选拔干部的六个阶段是什么

选拔干部的六个阶段?

1,选人与动议

选人与动议,这是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步。所说的选人,其实就是确定拟提拔任用对象,也就是作为主要领导,对组织部门推荐拟提拔的干部人选、或者是本人想提拔的干部人选,或者是主管领导推荐要求提拔的干部人选,首先,在领导班子内部相关人员中进行商议。这样看来,其实,也就是提前内定了准备提拔任用的候选人对象。这就是所说的选拔任用干部动议工作,或者叫做酝酿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领导或者相关人员,会在一定范围内,开始吹吹风,也就是对即将选拔任用的干部人选,向大家透露一下,如果没有明显反对意见,没有举报相关问题,如果大家意见倾向于统一,这样,就会进入下一个程序,沟通与核实情况。

2,沟通与核实情况

所说沟通,一般是由主要领导,或者由负责干部管理的领导,将选定的拟选拔任用对象,在领导班子内部人员中进行广泛沟通,广泛征求意见。也就是说,将拟选拔人的条件情况、即将任用职位情况,在这些人中征求意见,如果没有明显的不同意见,特别是没有相关的反对意见,那么,在这个过程之后,就可以将候选人的情况,向组织人事部门及纪委监察部门进行核实情况。主要包括,对个人档案资料,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核实情况,对个人廉政建设情况,向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核实情况。如果档案资料真实无误,如果候选人没有腐败问题举报备案,那么,即可进入下一个提拔任用程序。

3,民主推荐与干部考察

在确定选拔任用对象之后,组织部门会起草拟选拔任用对象推荐条件,在拟任用对象工作的地方、或者部门相应的人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投票推荐。由相关人员参加无记名投票,推荐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经过推荐后,对获得推荐票数相对较高的人选,再进入干部民主座谈考察。在完成考察座谈之后,即可撰写拟提拔任用干部考察报告。然后,准备进入下一个程序,也就是会议表决通过。

4,会议表决

在会议表决通过之前,一般情况下,考察工作组要将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的考察结果,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尤其是要对考察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问题等情况进行详细汇报。这样,在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室时,能够确保顺利通过。在党委会议上,由组织人事部门相关领导,向参加会议的领导,介绍考察对象的情况以及考察工作结果,从而,由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表态发言,如果获得顺利通过,将进入下一个程序,公示监督。

5,公示监督

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要求,对于党委会讨论通过的选拔任用人选,必须经过公示监督,也就是在相关的媒体上、或者相关的公共场合、或者候选人工作的地点,进行张榜公示,接受民主监督监督,公示时限一般为一周时间,遇到公休日,公示时间可以顺延。如果在监督公示过程中,没有群众举报问题,表示你的选拔任用过程即将完成,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程序,试用任职。

6,试用任职

按照相关干部管理要求,对非选举制产生的领导干部,都有一个干部试用期,这个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时间。所以,在干部任用文件中,对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都标志出试用期一年。一年期满,再正式转为任用期。这就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系统程序。

延伸阅读

干部选拔方式有几种?

1.委任制

即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一般做法是,由主管领导或领导机关根据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出任职人选,经干部人事部门考察,任免机关决定后正式任命。

2.考任制

即通过考试来选拔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或其他方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任用人选。考任制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自明清科举制实行以后,考任制度就成了我国古代官吏任用的一种主要方式。实践证明,实施考任制有利于实行平等竞争,有利于不拘一格选人才。

3.选任制

即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选任制比较适用于体现民意的工作人员的任用。我国公务员中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均实行选任制,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

4.聘任制

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用人单位需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被聘任人员按合同履行职责,并享受合同规定的各项待遇。聘期满后,聘任关系自行解除。如果需要,双方还可协商续聘。聘任制的优点是有利于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双向选择,有利于实现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如何选拔任用干部?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容具体规范了选任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交流回避、监督等。

党选拔干部的标准?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干部选拔任用的五大程序步骤?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2)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考察觉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在上级党委考察之前或者本级党委决定呈报之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征求有关领导的意见。

(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任免建议。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4)须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材料。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呈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

(5)按照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有关干部的任免。

选拔干部的四个基本原则?

第一条原则就是党管干部。这是选拔干部的根本原则,具体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就是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干部选准用好。

第二条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拔党的干部,德与才都不可或缺,但若非得分个先后高低的话,一定是德处于优先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我们党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优良传统,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级,广开进贤之路。

第三条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就是要从党的事业出发选拔干部,选用那些真正有事业心、能干事创业的干部,做到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

第四条原则是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道正派,就是选人用人要讲党性、讲原则,不讲关系,不循私情。

领导干部选拔标准?

答: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是:德,能,绩,勤。

德是基础,是一个人的品德和操守,政治修养,为人做人道德等等,

能是工作能力,是一个人的工作本领,只有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绩是工作成绩,是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成果,这是考核一个人的实际能力的具体体现,

勤是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对待人和事的态度往往决定着最后的结果,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是一个合格干部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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