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才补贴领取条件?
(一)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政府人才公寓方式保障);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可申请政府人才公寓、人才公租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E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公租房)。
(二)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 (四)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第八条 申请人才安居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二)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四)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一)《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
(四)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五)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第十条 人才安居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官网”)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房管局官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中心。
(三)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四)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货币化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延伸阅读
陕西人才认证怎么认证?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1、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在西安市创业的,申请确认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实到现金出资分别不低于500万、300万、100万元,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或国内外顶尖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15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9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30万元,不允许代持股)
2、柔性引进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西安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申请确认为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的,除符合相应标准外,年收入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或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元以上;申请确认为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地方级领军人才的,除符合相应标准外,年收入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或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
陕西省人才中心转档案步骤?
1.个人档案可以转到自己户籍地所在的人才市场去。 办理方法:带上报到证和自己的毕业档案,去自己户籍地所在的窗口申请办理档案托管手续。这里一定要带上报到证,报到证是办理档案托管的重要的凭借材料。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都会给大家发报到证,报到证是一张小小的很薄的纸片,大家一定要保管好,如果报到证丢失,将不能正常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如果自己的工作单位能够接收自己的档案,那么就不用把档案转回户籍地。因为把档案转到工作单位,由单位统一保管,对于个人来说是更方便的办理流程。拿着和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和报到证,直接可以把档案转到自己的工作单位。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服务地点?
1、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雁南三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819号。
2、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分部):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B座8层805。
3、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万寿中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万寿中路17-5号。
陕西人才官网怎么查自己的档案?
登陆陕西人才官网或陕西人社厅网站,是无法查询个人的详细档案的。因为档案是有严格的保密制度的。好多个人档案信息是不能公开的。
陕西省人才认定怎么申请?
三、申请提交材料
1、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2、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
7、单位为个人缴纳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8、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收入证明;
9、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
注:7、8、9三个证明,任选其一即可。
以职称作为人才认定申报条件的,非西安市主管部门审批的中级职称人员,须先行在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调入确认;非陕西省主管部门审批的高级职称人员,提交人才认定申报材料时,须同步提供外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复印件)等,由认定部门现场核验。
四、办理地点:人才认定按照归属与属地原则,由各区县、开发区或市级委办局进行认定;用人单位代替个人申请人进行办理;人才认定办理实现网络化,可由人社局官网网上服务进入。
陕西省人才认定标准?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申请“青年百人计划”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到我省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